关于安徽科氟塑胶有限公司《年产1350万套汽车橡胶零部件产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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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科氟塑胶有限公司《年产1350万套汽车橡胶零部件产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 (略) 《年产500万只滤清器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年产 1350 万套汽车橡胶零部件产品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泗县开发区管委会泗涂产业园机械电子园 22 栋 (1-2 层)

建设单位: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克林曼 (略)

项目概况:

(略) 租赁泗县开发区管委会泗涂产业园机械电子园 22 栋 (1-2 层)标准化厂房2540 平方米,用于原材料及生产车间、仓库和辅助设施用,购置平板硫化机、平板注胶机、真空硫化机、真空油封机、橡胶切胶机、老化测试机设备等,建设能力年产300万只橡胶密封圈、500万只橡胶防尘套、50万只骨架油封、500万套汽车摇臂用橡胶减震套产品生产项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塑练、涂胶、硫化、二次硫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从 15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 2011)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 限值,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标准,氟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2.废水: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泗县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后排入泗县工业污水处理 厂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石梁河。

3.噪声:项目营运期噪声通过隔声、减振、加强员工个人防护意识、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及搞好厂区绿化等一系列有效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边角料、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实行分类后袋装,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边角料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处,回用于生产。不合格产品经收集后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统一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内,由有资质单位进行 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泗县信息公开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泗发改备案号【2022】86号予以备案。项目代码:2205-*-04-03-*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受理地点:泗县数据资源管理局企业服务大厅环保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055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 (略) 《年产500万只滤清器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年产 1350 万套汽车橡胶零部件产品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泗县开发区管委会泗涂产业园机械电子园 22 栋 (1-2 层)

建设单位: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克林曼 (略)

项目概况:

(略) 租赁泗县开发区管委会泗涂产业园机械电子园 22 栋 (1-2 层)标准化厂房2540 平方米,用于原材料及生产车间、仓库和辅助设施用,购置平板硫化机、平板注胶机、真空硫化机、真空油封机、橡胶切胶机、老化测试机设备等,建设能力年产300万只橡胶密封圈、500万只橡胶防尘套、50万只骨架油封、500万套汽车摇臂用橡胶减震套产品生产项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塑练、涂胶、硫化、二次硫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从 15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 2011)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 限值,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标准,氟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2.废水: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泗县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后排入泗县工业污水处理 厂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石梁河。

3.噪声:项目营运期噪声通过隔声、减振、加强员工个人防护意识、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及搞好厂区绿化等一系列有效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边角料、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实行分类后袋装,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边角料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处,回用于生产。不合格产品经收集后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统一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内,由有资质单位进行 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泗县信息公开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泗发改备案号【2022】86号予以备案。项目代码:2205-*-04-03-*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受理地点:泗县数据资源管理局企业服务大厅环保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0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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