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涂山~古城π入圣泉变电站110kV线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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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涂山~古城π入圣泉变电站110kV线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蚌埠涂山~古城π入圣泉变电站110kV线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即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9月22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监测科(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

联系电话:0552-*(传真)

地址: (略) 胜利东路11 (略) 生态环境局六楼

项目名称

蚌埠涂山~古城π入圣泉变电站110kV线路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怀远县

建设单位

(略)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北君邦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内容组成包括:①新建涂山~古城π入圣泉变电站110kV线路工程:新建线路全长约6.9km,其中双回线路路径长约3.0km,单回线路路径长约3.9km;另拆除原有线路约3.6km,恢复架线长度约1.5km;②圣泉220kV变电站110kV 涂山、古城Ⅱ间隔扩建工程(本期扩建110kV出线间隔涂山1个、古城1个,利用西起第一、二备用出线间隔)。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容

要素

施工期

运营期

环境保护措施

验收要求

环境保护措施

验收要求

*生生态

1.1新建线路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避让措施

①合理规划牵张场地、材料堆放处等临时场地,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区域的植被造成碾压和破坏。

②科学组织施工,合理安排。为了减少工程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应做好施工方式和时间的计划,并力求避免在晨昏和正午进行噪声较大的施工活动,禁止夜间施工。

(2)减缓措施

①线路基础开挖时选用影响较小开挖方式,减少土石方量以及塔基开挖对周边植被的破坏;基础开挖临时堆土应采用临时拦挡措施,用苫布覆盖,回填多余土石方选择合适地点堆放,并采取措施进行防护。

②塔基施工占用耕地时,施工前应进行表土剥离,将表土单独堆存并做好覆盖、拦挡等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用于项目区植被恢复或耕作区域表层覆土。

③严格控制塔基周围的材料堆场范围,尽量在塔基占地范围内进行施工活动。施工时牵张场应选择线路沿线空地布置,减少植被破坏,并可采用钢板铺垫,减少倾轧。

④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应采取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

(3)恢复与补偿措施

①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应及时进行清理、松土、覆盖表层土,除复耕外对于立地条件较好的临时占地区域植被恢复尽可能利用植被自然更新,对确需进入人工播撒草籽进行植被恢复的区域,选择当地的乡土植物进行植被恢复,严禁引入外来物种。

②拆除旧杆塔的塔基应采取破碎处理或者填埋的方式,并对塔基处进行迹地恢复。

(4)管理措施

①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与教育培训、印发环境保护手册,组织专业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施工期严格施工红线,严格行为规范,进行必要的管理监督。

②在施工设计文件中应说明施工期需注意的环保问题,如对沿线树木砍伐,野生动植物保护、植被恢复等情况均应按设计文件执行;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环保设计要求施工。

1.2拆除线路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避让措施

合理规划施工场地等临时场地,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区域的动植物造成碾压和破坏。

(2)减缓措施

①提前规划施工流程,采用小抱杆等影响较小的拆除工艺,拆除的杆塔及导线材料及时清运,避免在施工现场开辟材料堆场。

②线路基础周围土方开挖时选用影响较小开挖方式,人力或小型机械等,减少土石方量以及塔基开挖对周边植被的破坏;基础开挖临时堆土应采用临时拦挡措施,用苫布覆盖。

③施工临时道路应尽可能利用机耕路,施工场地尽量利用塔基周围的荒地等植被稀疏区域。

④施工临时道路或施工场地需占用耕地时,施工前应进行表土剥离,将表土单独堆存并做好覆盖、拦挡等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用于项目区植被恢复或耕作区域表层覆土。

⑤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应采取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

⑥施工中尽量控制声源,选取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安排强噪声施工行为的时间,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干扰。

(3)恢复与补偿措施

①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应及时进行清理、松土、覆盖表层土,除复耕外对于立地条件较好的临时占地区域植被恢复尽可能利用植被自然更新,对确需进入人工播撒草籽进行植被恢复的区域,选择当地的乡土植物进行植被恢复,严禁引入外来物种。

②拆除旧杆塔的塔基应采取破碎处理的方式,破碎的混凝土块及时清除处理,并及时对塔基处进行迹地恢复。

(4)管理措施

①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要及时报告当地林业部门。

②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与教育培训、印发环境保护手册,组织专业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施工期严格施工红线,严格行为规范,进行必要的管理监督。

③在施工设计文件中应说明施工期需注意的环保问题,如对沿线树木砍伐,野生动植物保护、植被恢复等情况均应按设计文件执行;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环保设计要求施工。

④在人员活动较多和较集中的区域,如生产区域、项目部附近,粘贴和设置环境保护方面的警示牌,提醒人们依法保护自然环境。

(1)施工期的各项*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到位。

(2)严格控制施工在征地红线内进行并设置围挡;占用耕地和林地时进行表土剥离并做好覆盖、拦挡等防护措施;临时堆土区和材料堆场采用彩条布铺衬,临时堆土四周采取拦挡措施,堆土表面采用苫布进行覆盖;保留相应的证明材料及影像记录。

(3)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清理并采取复垦或植被恢复等措施;拆除旧杆塔的塔基应采取破碎处理或者填埋的方式,并对塔基处进行迹地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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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生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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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水环境

(1)落实文明施工原则,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免雨天开挖作业。

(2)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租住周边民房,生活污水依托民房现有设施处理。

(1)施工期的各项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到位。

(2)保留相应的证明材料及影像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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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及土壤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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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环境

(1)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并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

(2)施工前及时做好与周边群众的沟通工作,避免发生投诉纠纷事件;

(3)在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并将噪声级较高的设备工作安排在昼间进行,同时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小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

(4)施工时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在敏感目标附近施工时应先行在塔基施工处设置隔声屏障,优化施工布局,将高噪声设备尽量放置在远离居民点一侧,错开施工机械作业时间,避免多台施工机械同时作业;

(5)闲置不用的设备应立即关闭,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并减少鸣笛;

(6)优先使用商品混凝土,然后用罐装车运至施工点进行浇筑,通过沿线敏感点时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减少对沿线周边居民的影响;

(7)限制夜间施工,站区产生高噪声影响造成施工场界噪声超标的施工作业宜安排在白天进行。如因工艺特殊情况要求,需在夜间施工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取得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公告附近居民。

施工期的各项声环境保护措施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到位。

施工场地周围先建设围墙,施工车辆经过居民区时减缓行驶速度并减少鸣笛,优选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不产生噪声扰民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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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路沿线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噪声监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的标准限值要求。

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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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环境

(1)施工过程中,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在施工工地先行设置硬质围挡,保持道路清洁,管控料堆和渣土堆放,防治扬尘污染。

(2)施工过程中,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应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对于线路沿线裸露施工面定期洒水,减少施工扬尘。

(3)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

(4)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

(5)拆除杆塔塔基破碎时应采取湿法作业,破碎的弃渣及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开挖的表土及时回填并进行覆盖等防尘措施。

(6)根据《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二十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应做到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路面100%硬化、土方开挖100%湿法作业、出入车辆100%清洗、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 “六个百分之百”。

(7)当按照《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启动Ⅲ级预警或气象预报风速达到四级以上及其他临时性管控要求时,不得进行土方挖填、转运和拆除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对现场易产生扬尘污染部位应采取覆盖、洒水等降尘措施。

(1)施工期的各项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到位。

(2)保留相应的证明材料及影像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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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

(1)施工过程中,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在施工工地先行设置硬质围挡,保持道路清洁,管控料堆和渣土堆放,防治扬尘污染。

(2)施工过程中,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应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对于线路沿线裸露施工面定期洒水,减少施工扬尘。

(3)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

(4)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

(5)拆除杆塔塔基破碎时应采取湿法作业,破碎的弃渣及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开挖的表土及时回填并进行覆盖等防尘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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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磁环境

(1)在施工阶段,进一步优化线路路径,对沿线居民点进行合理避让;

(2)线路需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设计高度进行设计施工;

(3)线路经过耕养区时,导线对地高度不得低于6m;经过公众曝露区时,导线对地高度不得低于7m。

(4)根据电磁预测结果,本项目110kV架空线路在跨越一层平顶(3m)、二层平顶(6m)、三层平顶(9m)时,导线对地高度分别不得低于8m、11m、14m;在跨越一层坡顶(4m)、二层坡顶(7m)、三层坡顶(10m)时,导线对地高度分别不得低于9m、12m、15m。

(5)根据电磁预测结果,本项目110kV双回架空线路边导线2m处分别有一层建筑(3m)、二层建筑(6m)、三层建筑(9m)时,导线对地高度不得低于7m、10m、13m,本项目110kV单回架空线路边导线2m处分别有一层建筑(3m)、二层建筑(6m)、三层建筑(9m)时,导线对地高度不得低于8m、11m、14m。

(6)输电线路沿线和杆塔处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1)在初步设计及施工阶段,进一步优化线路路径,对沿线居民点进行合理避让;

(2)导线高度是否满足环评报告所提出来的高度要求。

线路建成后,严格按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要求,禁止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兴建其它建构筑物,确保线路附近居住等场所电磁环境符合相应评价标准。

线路电磁环境敏感目标满足工频电场≤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线路线下耕养区地面1.5m高度工频电磁场强度满足10kV/m和100μT的限值要求。

环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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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

①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施工期有居民反映时进行监测。

②噪声:项目施工期抽测;施工期有居民反映时进行监测。

③生态环境:项目施工期1次。

制定了监测计划,监测计划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

①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期1次;运营期有居民反映时进行监测。

②噪声: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期1次;运营期有居民反映时进行监测。

③生态环境: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期1次。

制定了监测计划,监测计划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

其他

对怀远四方湖自然保护区:

(1)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培训,加强对怀远四方湖自然保护区的认识;

(2)设立警示牌,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加强施工管理,规范施工行为,严禁在保护区附近内乱扔建筑垃圾、塑料袋等生活垃圾;

(3)优化施工图设计方案,临近保护区的杆塔适当采用高跨的方式通过,减少保护区附近的立塔数量。做好施工组织设计,避免雨天施工,选择占地小、开挖土方量小的塔型、基础、施工方式;

(4)施工前期,合理选择施工临时道路,工程施工材料运输优选利用现有乡道及村道,如遇交通不便利时,应采取人工运输的方式运至施工现场,尽量减少新开辟施工便道;

(5)线路杆塔施工时,在使用钻孔灌注桩基础施工时采用泥浆澄清池。采用商品混凝土,严禁在施工现场拌和混凝土,严禁将施工废水排入外界环境;

(6)为保护怀远四方湖自然保护区,在技术可行的条件下,不在保护区附近设置牵张场,架线施工采用无人机等环境友好型架线方式,避免破坏植被;

(7)禁止在保护区附近设置取、弃土点等临时场地,对于塔基开挖产生的少量余土,禁止堆放在保护区范围,应清运至保护区外的凹地进行堆放,并撒播草籽进行植被恢复。

在采取上述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施工不会对怀远四方湖自然保护区造成影响。

(略) 生态保护红线:

本项目建设中应严禁生活废水及施工废水排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需进行妥善处置。固体废弃物应规范处理。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对红线范围内生物产生较大影响。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严禁捕猎钓鱼、捕食野生动物和随意砍伐、践踏植被;运输材料时应避免从生态保护红线方向至施工场地,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并加强后期养护和维护。

1)开展环保培训,保留相应的证明材料及影像记录;

(2)怀远四方湖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无建筑垃圾、塑料袋等生活垃圾乱扔等情况;

(3)基础开挖未在雨天施工;

(4)杆塔施工处按要求设置泥浆澄清池处理泥浆,并保留相应的证明材料及影像记录;

(5)牵张场做好硬化处理等水土流失防治措施,需保留相应的证明材料及影像记录;

(6)位于保护区附近的线路沿线植被恢复良好;

(7)施工临时占地已恢复平整、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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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 (略) 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相关部门意见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蚌埠涂山-古城π入圣泉变电站110kV 线路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蚌发改审批〔2022〕60号),项目编码:2202-*-04-0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蚌埠涂山~古城π入圣泉变电站110kV线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即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9月22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监测科(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

联系电话:0552-*(传真)

地址: (略) 胜利东路11 (略) 生态环境局六楼

项目名称

蚌埠涂山~古城π入圣泉变电站110kV线路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怀远县

建设单位

(略)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北君邦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内容组成包括:①新建涂山~古城π入圣泉变电站110kV线路工程:新建线路全长约6.9km,其中双回线路路径长约3.0km,单回线路路径长约3.9km;另拆除原有线路约3.6km,恢复架线长度约1.5km;②圣泉220kV变电站110kV 涂山、古城Ⅱ间隔扩建工程(本期扩建110kV出线间隔涂山1个、古城1个,利用西起第一、二备用出线间隔)。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容

要素

施工期

运营期

环境保护措施

验收要求

环境保护措施

验收要求

*生生态

1.1新建线路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避让措施

①合理规划牵张场地、材料堆放处等临时场地,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区域的植被造成碾压和破坏。

②科学组织施工,合理安排。为了减少工程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应做好施工方式和时间的计划,并力求避免在晨昏和正午进行噪声较大的施工活动,禁止夜间施工。

(2)减缓措施

①线路基础开挖时选用影响较小开挖方式,减少土石方量以及塔基开挖对周边植被的破坏;基础开挖临时堆土应采用临时拦挡措施,用苫布覆盖,回填多余土石方选择合适地点堆放,并采取措施进行防护。

②塔基施工占用耕地时,施工前应进行表土剥离,将表土单独堆存并做好覆盖、拦挡等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用于项目区植被恢复或耕作区域表层覆土。

③严格控制塔基周围的材料堆场范围,尽量在塔基占地范围内进行施工活动。施工时牵张场应选择线路沿线空地布置,减少植被破坏,并可采用钢板铺垫,减少倾轧。

④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应采取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

(3)恢复与补偿措施

①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应及时进行清理、松土、覆盖表层土,除复耕外对于立地条件较好的临时占地区域植被恢复尽可能利用植被自然更新,对确需进入人工播撒草籽进行植被恢复的区域,选择当地的乡土植物进行植被恢复,严禁引入外来物种。

②拆除旧杆塔的塔基应采取破碎处理或者填埋的方式,并对塔基处进行迹地恢复。

(4)管理措施

①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与教育培训、印发环境保护手册,组织专业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施工期严格施工红线,严格行为规范,进行必要的管理监督。

②在施工设计文件中应说明施工期需注意的环保问题,如对沿线树木砍伐,野生动植物保护、植被恢复等情况均应按设计文件执行;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环保设计要求施工。

1.2拆除线路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避让措施

合理规划施工场地等临时场地,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区域的动植物造成碾压和破坏。

(2)减缓措施

①提前规划施工流程,采用小抱杆等影响较小的拆除工艺,拆除的杆塔及导线材料及时清运,避免在施工现场开辟材料堆场。

②线路基础周围土方开挖时选用影响较小开挖方式,人力或小型机械等,减少土石方量以及塔基开挖对周边植被的破坏;基础开挖临时堆土应采用临时拦挡措施,用苫布覆盖。

③施工临时道路应尽可能利用机耕路,施工场地尽量利用塔基周围的荒地等植被稀疏区域。

④施工临时道路或施工场地需占用耕地时,施工前应进行表土剥离,将表土单独堆存并做好覆盖、拦挡等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用于项目区植被恢复或耕作区域表层覆土。

⑤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应采取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

⑥施工中尽量控制声源,选取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安排强噪声施工行为的时间,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干扰。

(3)恢复与补偿措施

①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应及时进行清理、松土、覆盖表层土,除复耕外对于立地条件较好的临时占地区域植被恢复尽可能利用植被自然更新,对确需进入人工播撒草籽进行植被恢复的区域,选择当地的乡土植物进行植被恢复,严禁引入外来物种。

②拆除旧杆塔的塔基应采取破碎处理的方式,破碎的混凝土块及时清除处理,并及时对塔基处进行迹地恢复。

(4)管理措施

①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要及时报告当地林业部门。

②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与教育培训、印发环境保护手册,组织专业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施工期严格施工红线,严格行为规范,进行必要的管理监督。

③在施工设计文件中应说明施工期需注意的环保问题,如对沿线树木砍伐,野生动植物保护、植被恢复等情况均应按设计文件执行;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环保设计要求施工。

④在人员活动较多和较集中的区域,如生产区域、项目部附近,粘贴和设置环境保护方面的警示牌,提醒人们依法保护自然环境。

(1)施工期的各项*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到位。

(2)严格控制施工在征地红线内进行并设置围挡;占用耕地和林地时进行表土剥离并做好覆盖、拦挡等防护措施;临时堆土区和材料堆场采用彩条布铺衬,临时堆土四周采取拦挡措施,堆土表面采用苫布进行覆盖;保留相应的证明材料及影像记录。

(3)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清理并采取复垦或植被恢复等措施;拆除旧杆塔的塔基应采取破碎处理或者填埋的方式,并对塔基处进行迹地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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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生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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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水环境

(1)落实文明施工原则,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免雨天开挖作业。

(2)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租住周边民房,生活污水依托民房现有设施处理。

(1)施工期的各项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到位。

(2)保留相应的证明材料及影像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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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及土壤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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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环境

(1)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并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

(2)施工前及时做好与周边群众的沟通工作,避免发生投诉纠纷事件;

(3)在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并将噪声级较高的设备工作安排在昼间进行,同时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小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

(4)施工时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在敏感目标附近施工时应先行在塔基施工处设置隔声屏障,优化施工布局,将高噪声设备尽量放置在远离居民点一侧,错开施工机械作业时间,避免多台施工机械同时作业;

(5)闲置不用的设备应立即关闭,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并减少鸣笛;

(6)优先使用商品混凝土,然后用罐装车运至施工点进行浇筑,通过沿线敏感点时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减少对沿线周边居民的影响;

(7)限制夜间施工,站区产生高噪声影响造成施工场界噪声超标的施工作业宜安排在白天进行。如因工艺特殊情况要求,需在夜间施工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取得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公告附近居民。

施工期的各项声环境保护措施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到位。

施工场地周围先建设围墙,施工车辆经过居民区时减缓行驶速度并减少鸣笛,优选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不产生噪声扰民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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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路沿线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噪声监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的标准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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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环境

(1)施工过程中,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在施工工地先行设置硬质围挡,保持道路清洁,管控料堆和渣土堆放,防治扬尘污染。

(2)施工过程中,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应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对于线路沿线裸露施工面定期洒水,减少施工扬尘。

(3)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

(4)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

(5)拆除杆塔塔基破碎时应采取湿法作业,破碎的弃渣及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开挖的表土及时回填并进行覆盖等防尘措施。

(6)根据《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二十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应做到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路面100%硬化、土方开挖100%湿法作业、出入车辆100%清洗、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 “六个百分之百”。

(7)当按照《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启动Ⅲ级预警或气象预报风速达到四级以上及其他临时性管控要求时,不得进行土方挖填、转运和拆除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对现场易产生扬尘污染部位应采取覆盖、洒水等降尘措施。

(1)施工期的各项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到位。

(2)保留相应的证明材料及影像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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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

(1)施工过程中,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在施工工地先行设置硬质围挡,保持道路清洁,管控料堆和渣土堆放,防治扬尘污染。

(2)施工过程中,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应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对于线路沿线裸露施工面定期洒水,减少施工扬尘。

(3)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

(4)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

(5)拆除杆塔塔基破碎时应采取湿法作业,破碎的弃渣及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开挖的表土及时回填并进行覆盖等防尘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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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磁环境

(1)在施工阶段,进一步优化线路路径,对沿线居民点进行合理避让;

(2)线路需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设计高度进行设计施工;

(3)线路经过耕养区时,导线对地高度不得低于6m;经过公众曝露区时,导线对地高度不得低于7m。

(4)根据电磁预测结果,本项目110kV架空线路在跨越一层平顶(3m)、二层平顶(6m)、三层平顶(9m)时,导线对地高度分别不得低于8m、11m、14m;在跨越一层坡顶(4m)、二层坡顶(7m)、三层坡顶(10m)时,导线对地高度分别不得低于9m、12m、15m。

(5)根据电磁预测结果,本项目110kV双回架空线路边导线2m处分别有一层建筑(3m)、二层建筑(6m)、三层建筑(9m)时,导线对地高度不得低于7m、10m、13m,本项目110kV单回架空线路边导线2m处分别有一层建筑(3m)、二层建筑(6m)、三层建筑(9m)时,导线对地高度不得低于8m、11m、14m。

(6)输电线路沿线和杆塔处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1)在初步设计及施工阶段,进一步优化线路路径,对沿线居民点进行合理避让;

(2)导线高度是否满足环评报告所提出来的高度要求。

线路建成后,严格按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要求,禁止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兴建其它建构筑物,确保线路附近居住等场所电磁环境符合相应评价标准。

线路电磁环境敏感目标满足工频电场≤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线路线下耕养区地面1.5m高度工频电磁场强度满足10kV/m和100μT的限值要求。

环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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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

①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施工期有居民反映时进行监测。

②噪声:项目施工期抽测;施工期有居民反映时进行监测。

③生态环境:项目施工期1次。

制定了监测计划,监测计划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

①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期1次;运营期有居民反映时进行监测。

②噪声: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期1次;运营期有居民反映时进行监测。

③生态环境: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期1次。

制定了监测计划,监测计划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

其他

对怀远四方湖自然保护区:

(1)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培训,加强对怀远四方湖自然保护区的认识;

(2)设立警示牌,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加强施工管理,规范施工行为,严禁在保护区附近内乱扔建筑垃圾、塑料袋等生活垃圾;

(3)优化施工图设计方案,临近保护区的杆塔适当采用高跨的方式通过,减少保护区附近的立塔数量。做好施工组织设计,避免雨天施工,选择占地小、开挖土方量小的塔型、基础、施工方式;

(4)施工前期,合理选择施工临时道路,工程施工材料运输优选利用现有乡道及村道,如遇交通不便利时,应采取人工运输的方式运至施工现场,尽量减少新开辟施工便道;

(5)线路杆塔施工时,在使用钻孔灌注桩基础施工时采用泥浆澄清池。采用商品混凝土,严禁在施工现场拌和混凝土,严禁将施工废水排入外界环境;

(6)为保护怀远四方湖自然保护区,在技术可行的条件下,不在保护区附近设置牵张场,架线施工采用无人机等环境友好型架线方式,避免破坏植被;

(7)禁止在保护区附近设置取、弃土点等临时场地,对于塔基开挖产生的少量余土,禁止堆放在保护区范围,应清运至保护区外的凹地进行堆放,并撒播草籽进行植被恢复。

在采取上述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施工不会对怀远四方湖自然保护区造成影响。

(略) 生态保护红线:

本项目建设中应严禁生活废水及施工废水排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需进行妥善处置。固体废弃物应规范处理。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对红线范围内生物产生较大影响。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严禁捕猎钓鱼、捕食野生动物和随意砍伐、践踏植被;运输材料时应避免从生态保护红线方向至施工场地,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并加强后期养护和维护。

1)开展环保培训,保留相应的证明材料及影像记录;

(2)怀远四方湖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无建筑垃圾、塑料袋等生活垃圾乱扔等情况;

(3)基础开挖未在雨天施工;

(4)杆塔施工处按要求设置泥浆澄清池处理泥浆,并保留相应的证明材料及影像记录;

(5)牵张场做好硬化处理等水土流失防治措施,需保留相应的证明材料及影像记录;

(6)位于保护区附近的线路沿线植被恢复良好;

(7)施工临时占地已恢复平整、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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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 (略) 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相关部门意见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蚌埠涂山-古城π入圣泉变电站110kV 线路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蚌发改审批〔2022〕60号),项目编码:2202-*-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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