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09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核与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甘肃电投张掖电厂2×1000兆瓦燃煤机组扩建工程配套750千伏升压站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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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09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核与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甘肃电投张掖电厂2×1000兆瓦燃煤机组扩建工程配套750千伏升压站建设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拟对1个建设项目(核与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9月19日至2023年09月26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1-*

传 真:0931-*

通讯地址: (略) 城关区广场 (略) 生态环境厅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邮 编:*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与情况
1 甘肃电投张掖电厂2×1000兆瓦燃煤机组扩建工程配套750千伏升压站建设项目 (略) 甘肃电投 (略) 甘肃 (略) 甘肃电投张掖电厂2×1000兆瓦燃煤机组扩建工程配套750kV升压站建设项 (略) (略) 甘州区靖安乡境内,属于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环经济示范园内甘肃电投张掖电厂2×1000兆瓦燃煤机组扩建工程西侧预留场地。 本期工程为新建工程,包含3个子工程: (1)新建750kV升压站。站内配置2台750kV主变(含2回出线间隔)、2台27kV高厂变和1台330kV启备变。 (2)张掖电厂一期工程配套330kV升压站扩建1回路330kV出线间隔; (3)新建1回路长240m的330kV架空线路作为 330kV启备变电源线路。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8.915hm2,全部为张掖电厂厂区内已征工业用地。 1、电磁环境、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⑴加强电磁环境、声环境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⑵在升压站周围设立警示标识,加强对当地群众的有关高压输电方面的环境宣传工作,帮助群众建立环境保护意识和自我安全防护意识。 2、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主变、高抗、高厂变、启备变等带油设备在事故状态下产生的油污水经事故油池油水分离处理后,废油、含油废水分别集中收集并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 事故废油处置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607-2011)中有关要求进行操作,变压器油在转运前应检查盛装容器、转运设备的稳定性、严密性,确保运输途中不会破裂、倾倒、溢流,并设专人看护。事故油在处置时应按照相关技术要求进行分类,并对该过程进行监控和管理,以免二次污染。 本项目新建一个有效容积约130m3的事故油池,确保满足本期最大1 台设备100%事故排油需要。 (2)铅蓄电池依托张掖电厂在厂区东侧配套设置一间430m2的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由于本项目750kV升压站属于张掖电厂扩建工程送出系统的一部分,本项目与主体电厂扩建工程同步施工,同投入运行。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相关要求,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以及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方式包括网络公示、报纸公示、现场张贴信息公告。在确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于202 3 年5 月17 日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上进行了第一次公示,广泛的征询公众参与意见;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后,于2023 年6 月5 日~6 月16 日在《中国工业报》进行2次登报信息公示、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网络平台、当地村庄(上堡村、瓦窑村)、乡镇(三闸镇、靖安乡)公告栏张贴公告等形式公开征求项目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参与意见;公示期间建设单位未接收到公众通过邮件、信函、电话等公开联系方式反馈的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为更好的开展本项目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公众参与,建设单位承诺将积极向当地公众宣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科学知识,加强与公众互动。截止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日期,未收到与本工程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拟对1个建设项目(核与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9月19日至2023年09月26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1-*

传 真:0931-*

通讯地址: (略) 城关区广场 (略) 生态环境厅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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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与情况
1 甘肃电投张掖电厂2×1000兆瓦燃煤机组扩建工程配套750千伏升压站建设项目 (略) 甘肃电投 (略) 甘肃 (略) 甘肃电投张掖电厂2×1000兆瓦燃煤机组扩建工程配套750kV升压站建设项 (略) (略) 甘州区靖安乡境内,属于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环经济示范园内甘肃电投张掖电厂2×1000兆瓦燃煤机组扩建工程西侧预留场地。 本期工程为新建工程,包含3个子工程: (1)新建750kV升压站。站内配置2台750kV主变(含2回出线间隔)、2台27kV高厂变和1台330kV启备变。 (2)张掖电厂一期工程配套330kV升压站扩建1回路330kV出线间隔; (3)新建1回路长240m的330kV架空线路作为 330kV启备变电源线路。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8.915hm2,全部为张掖电厂厂区内已征工业用地。 1、电磁环境、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⑴加强电磁环境、声环境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⑵在升压站周围设立警示标识,加强对当地群众的有关高压输电方面的环境宣传工作,帮助群众建立环境保护意识和自我安全防护意识。 2、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主变、高抗、高厂变、启备变等带油设备在事故状态下产生的油污水经事故油池油水分离处理后,废油、含油废水分别集中收集并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 事故废油处置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607-2011)中有关要求进行操作,变压器油在转运前应检查盛装容器、转运设备的稳定性、严密性,确保运输途中不会破裂、倾倒、溢流,并设专人看护。事故油在处置时应按照相关技术要求进行分类,并对该过程进行监控和管理,以免二次污染。 本项目新建一个有效容积约130m3的事故油池,确保满足本期最大1 台设备100%事故排油需要。 (2)铅蓄电池依托张掖电厂在厂区东侧配套设置一间430m2的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由于本项目750kV升压站属于张掖电厂扩建工程送出系统的一部分,本项目与主体电厂扩建工程同步施工,同投入运行。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相关要求,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以及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方式包括网络公示、报纸公示、现场张贴信息公告。在确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于202 3 年5 月17 日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上进行了第一次公示,广泛的征询公众参与意见;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后,于2023 年6 月5 日~6 月16 日在《中国工业报》进行2次登报信息公示、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网络平台、当地村庄(上堡村、瓦窑村)、乡镇(三闸镇、靖安乡)公告栏张贴公告等形式公开征求项目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参与意见;公示期间建设单位未接收到公众通过邮件、信函、电话等公开联系方式反馈的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为更好的开展本项目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公众参与,建设单位承诺将积极向当地公众宣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科学知识,加强与公众互动。截止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日期,未收到与本工程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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