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调整渝赤叙高速嘉平连接线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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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调整渝赤叙高速嘉平连接线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的函

(略) 江 (略) :

报来《关于申请调整渝赤叙高速嘉平连接线项目建议书的函》(津通司函〔2023〕2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该项目经(津发改审〔2022〕272号)批复项目建议书。为节约集约用地、优化项目建设,你司申请调整建设内容及投资,结合区领导对《关于调整渝赤叙高速、江泸北线高速下道口连接线工程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的请示》(公文办件〔2023〕5648号)签批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所请,现就有关事宜复函如下:

一、同意将原批复中建设内容及规模调整为:项目选址于嘉平镇,起于朝门口接渝赤叙高速嘉平互通A匝道终点,沿乡道Y304向北,止于嘉平镇南侧场口;全长约1.89公里。拟按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7.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二、同意将项目总投资由13000万元调整为5119万元。

三、该文件与原批复文件(津发改审〔2022〕272号)配套使用,未尽事宜以原批复文件为准。

(略) 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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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江 (略) :

报来《关于申请调整渝赤叙高速嘉平连接线项目建议书的函》(津通司函〔2023〕2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该项目经(津发改审〔2022〕272号)批复项目建议书。为节约集约用地、优化项目建设,你司申请调整建设内容及投资,结合区领导对《关于调整渝赤叙高速、江泸北线高速下道口连接线工程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的请示》(公文办件〔2023〕5648号)签批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所请,现就有关事宜复函如下:

一、同意将原批复中建设内容及规模调整为:项目选址于嘉平镇,起于朝门口接渝赤叙高速嘉平互通A匝道终点,沿乡道Y304向北,止于嘉平镇南侧场口;全长约1.89公里。拟按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7.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二、同意将项目总投资由13000万元调整为5119万元。

三、该文件与原批复文件(津发改审〔2022〕272号)配套使用,未尽事宜以原批复文件为准。

(略) 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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