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睢宁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9月19日受理并拟批准徐州共创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年加工20万吨生物质成型颗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徐州市睢宁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9月19日受理并拟批准徐州共创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年加工20万吨生物质成型颗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徐州 (略) 年加工20万吨生物质成型颗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拟批准。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9月20日-9月26日
联系电话:0516-*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睢宁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厉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徐州 (略) 年加工20万吨生物质成型颗粒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睢宁县高作镇兴达路3号 |
建设单位 | 徐州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新诚 (略) |
受理日期 | 2023年9月19日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 见附件 |
项目概况 | 徐州 (略) 拟投资2000万元, (略) 睢宁县高作镇兴达路3号建设生物质颗粒加工项目,项目租赁厂房面积8500平方米,建设12条生物质颗粒生产线,2条破碎粉碎线,项目建成后将实现年加工20万吨生物质成型颗粒的生产能力。项目所用原料来源于从高作镇等周边乡镇农散户收购的农作物秸秆、次小薪材,和木料加工厂的三剩物等,属于对固废进行回收加工,有助于推动区域“ (略) ”建设。项目现 (略) 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睢行审投资备[2023]452号。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破碎工序产生的有组织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标准,经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达标排放;粉碎工序产生的有组织颗粒物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标准,经15m高排气筒(DA003、DA004)达标排放。本项目以生产车间为边界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禁止新建居住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职工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固体杂质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废布袋、废铁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收集尘回用于生产;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及劳保手套等,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源为设备运转噪声,企业采取必要的减振、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加强厂内的生产管理,加强源头控制,严格控制新增土壤污染,避免雨水直接接触物料,避免污染物的跑、冒、滴、漏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
公示参与情况 | 环评阶段未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
承诺文件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承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徐州 (略) 年加工20万吨生物质成型颗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拟批准。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9月20日-9月26日
联系电话:0516-*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睢宁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厉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徐州 (略) 年加工20万吨生物质成型颗粒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睢宁县高作镇兴达路3号 |
建设单位 | 徐州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新诚 (略) |
受理日期 | 2023年9月19日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 见附件 |
项目概况 | 徐州 (略) 拟投资2000万元, (略) 睢宁县高作镇兴达路3号建设生物质颗粒加工项目,项目租赁厂房面积8500平方米,建设12条生物质颗粒生产线,2条破碎粉碎线,项目建成后将实现年加工20万吨生物质成型颗粒的生产能力。项目所用原料来源于从高作镇等周边乡镇农散户收购的农作物秸秆、次小薪材,和木料加工厂的三剩物等,属于对固废进行回收加工,有助于推动区域“ (略) ”建设。项目现 (略) 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睢行审投资备[2023]452号。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破碎工序产生的有组织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标准,经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达标排放;粉碎工序产生的有组织颗粒物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标准,经15m高排气筒(DA003、DA004)达标排放。本项目以生产车间为边界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禁止新建居住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职工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固体杂质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废布袋、废铁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收集尘回用于生产;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及劳保手套等,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源为设备运转噪声,企业采取必要的减振、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加强厂内的生产管理,加强源头控制,严格控制新增土壤污染,避免雨水直接接触物料,避免污染物的跑、冒、滴、漏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
公示参与情况 | 环评阶段未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
承诺文件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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