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德州蓝天纺织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高端针织面料纱线生产线项目临时用地的批复德自然资临〔2023〕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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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德州蓝天纺织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高端针织面料纱线生产线项目临时用地的批复德自然资临〔2023〕36号

(略) :

你单位年产5万吨高端针织面料纱线生产线项目临时使用土地的申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临时使用位于陵城区安德街道邹家村集体土地0.7366公顷,其中农用地0.6956公顷(其中耕地0.6956公顷)、建设用地0.041公顷,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本临时用地仅限年产5万吨高端针织面料纱线生产线项目建设使用,用途为临时办公用房、材料堆场、表土堆场。

二、本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1年,到期不得续期。使用期间,要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临时用地,不得改变土地位置、范围,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不得对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三、临时用地批复后,你单位要及时缴纳耕地占用税。

四、临时使用土地期间,你单位应自觉接受属地自然资源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略) 建设等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的,你单位应拆除地上建(构)筑物并交还土地。

五、临时使用土地期限届满后,你单位应当:(一)清除障碍、拆除临时建(构)筑物;(二)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复垦方案实施复垦,恢复土地可供利用状态;(三)占用耕地的,须在临时用地使用期满后1年内完成土地复垦,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复垦质量;(四)申请全额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30日

(略) :

你单位年产5万吨高端针织面料纱线生产线项目临时使用土地的申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临时使用位于陵城区安德街道邹家村集体土地0.7366公顷,其中农用地0.6956公顷(其中耕地0.6956公顷)、建设用地0.041公顷,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本临时用地仅限年产5万吨高端针织面料纱线生产线项目建设使用,用途为临时办公用房、材料堆场、表土堆场。

二、本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1年,到期不得续期。使用期间,要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临时用地,不得改变土地位置、范围,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不得对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三、临时用地批复后,你单位要及时缴纳耕地占用税。

四、临时使用土地期间,你单位应自觉接受属地自然资源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略) 建设等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的,你单位应拆除地上建(构)筑物并交还土地。

五、临时使用土地期限届满后,你单位应当:(一)清除障碍、拆除临时建(构)筑物;(二)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复垦方案实施复垦,恢复土地可供利用状态;(三)占用耕地的,须在临时用地使用期满后1年内完成土地复垦,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复垦质量;(四)申请全额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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