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人民医院肿瘤放疗中心、制剂和静配中心及传染科扩建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安化县人民医院肿瘤放疗中心、制剂和静配中心及传染科扩建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安 (略) 原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安 (略) 肿瘤放疗中心、制剂和静配中心及传染科扩建项目变更
建设单位:安 (略)
建设地点: (略) 安化县东坪镇迎春路7号
建设性质:重大变更
建设内容:原门急诊楼改为科教楼;原外科大楼改为质控楼;原内科大楼改为康复楼;肿瘤放疗中心搬至行政楼,地下2层为放疗中心,地上5层为办公;新增急救指挥中心;老仓库改成静配中心;新增4台锅炉,分别为2台4吨的热水锅炉,1台3吨的热水锅炉和一台2吨的蒸汽锅炉;新增床位178张,新增医护人员418人。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 (略)
联系人:陶建军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安化县东坪镇迎春路7号后勤部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评价单位:湖南怀德全 (略)
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
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获取途径及查阅方法
纸质报告书查阅方式: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索要纸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索要方式见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期限为2023年6月7日至2023年6月21日,共10个工作日。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公众范围:项目厂址周边3km范围内公民、法人、其它组织。
六、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获取链接:http://**_*.html
公众意见表提交方式及途径:个人和单位可在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10月09日(共10个工作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安 (略) 原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安 (略) 肿瘤放疗中心、制剂和静配中心及传染科扩建项目变更
建设单位:安 (略)
建设地点: (略) 安化县东坪镇迎春路7号
建设性质:重大变更
建设内容:原门急诊楼改为科教楼;原外科大楼改为质控楼;原内科大楼改为康复楼;肿瘤放疗中心搬至行政楼,地下2层为放疗中心,地上5层为办公;新增急救指挥中心;老仓库改成静配中心;新增4台锅炉,分别为2台4吨的热水锅炉,1台3吨的热水锅炉和一台2吨的蒸汽锅炉;新增床位178张,新增医护人员418人。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 (略)
联系人:陶建军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安化县东坪镇迎春路7号后勤部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评价单位:湖南怀德全 (略)
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
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获取途径及查阅方法
纸质报告书查阅方式: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索要纸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索要方式见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期限为2023年6月7日至2023年6月21日,共10个工作日。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公众范围:项目厂址周边3km范围内公民、法人、其它组织。
六、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获取链接:http://**_*.html
公众意见表提交方式及途径:个人和单位可在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10月09日(共10个工作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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