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凤山县管道燃气工程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凤山县管道燃气工程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凤山县管道燃气工程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3-09-19 17:28 来源: (略) 凤山生态环境局
大 中 小

河环凤审〔2023〕16号

(略) 凤山生态环境局

关于凤山县管道燃气工程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

的批复

凤山县丰灿 (略) :

你公司《关于〈凤山县管道燃气工程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申请》(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项目代码:2205-*-04-01-*)位于凤山县凤城镇巴烈社区(现思源街道思源社区),地理坐标为东经107度1分47.387秒,北纬24度31分57.103秒,建设性质为新建(迁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气化站、LNG储存罐、燃气管道工程、综合楼、消防泵房和消防水池,办公、生活餐厅、员工活动中心、倒班楼、值班室以及配套的给排水、供电系统、场地道路相关设施等。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12891.7 m2,总建筑面积约2470.98m2

项目总投资4534.3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约为0.4%。

该项目属于未批先建项目,你公司于2022年6月提交《关于〈凤山县管道燃气工程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申请》时该项目已经开工建设,并建成办公楼主体、安装好LNG储存罐2个,我局于2022年10月下达《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河(凤)环罚字〔2022〕6号),你公司已经接受处罚,目前已经结案。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已取得凤山县发展和改革局的备案证明。在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接受的程度。 (略) 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要落实好以下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落实施工期、运营期各项环保措施

加强项目施工期间和运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废水、扬尘、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等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间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废气、运输车辆产生尾气及装修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正常工况下卸车气、储罐产生的闪蒸气和加臭过程添加的臭气以及检修和排压产生的有机废气和发电机燃油废气、食堂油烟等。要加强施工场地扬尘管控,落实“三防”措施。

施工期和运营期扬尘及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运营期卸车气和闪蒸气经BOG温控加热回收系统回收,不能外排;加臭系统要全线封闭;储罐检修LNG废气和调压排放的有机废气经10m高集中放散管集中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同时要严格按照《报告表》所提的污染防治措施进行防治;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各种器械废气排放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食堂油烟排放浓度要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2.0mg/m3的标准。要严格按照《报告表》所提的污染防治措施进行防治,尽量减少大气污染;项目尽量使用商用混凝土以减少施工扬尘的产生及废气的排放。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过程中的施工废水主要包括砂石料加工、混凝土养护、基坑废水、生活污水、调压清净下水、机械保养及车辆冲洗等产生的废水。项目运营期排放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食堂废水。

1.施工期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并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同时氨氮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 /T31962-2015)B级标准)后才能纳入凤山县污水处理厂的污水管网。项目要尽量使用商用混凝土以减少施工废水的产生。

2.运营期生活污水、食堂废水通过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 /T31962-2015)B级标准)后才能纳入凤山县污水处理厂的污水管网。

3.连接至凤山县污水处理厂的管网铺设要做好质量监督,防止污水渗漏,同时做好环境保护,避免因施工使周边原有生态环境受到破坏。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弃渣、生活垃圾,运营期产生的主要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和废润滑油、废机油等。建筑弃渣、生活垃圾要严格按照国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处置,并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所有固体废物都要得到妥善的处理,减少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项目产生废润滑油、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要设置好危废暂存间,废润滑油、废机油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内,其收集、贮存、运输过程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令23号)、《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等的要求进行临时贮存,并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做好相关处理台账。

(五)落实好声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是各种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运营期的噪声主要是各种运输车辆、设备运营噪声。

1.施工期间、运营期要优先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文明作业等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进度,高噪声、高振动的施工作业宜在白天进行,车辆进出尽量少鸣笛。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

2.要严格按照《报告表》所提的污染防治措施进行防治,尽量减少噪声污染。施工期、运营期噪声必须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标准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要求。要加强与周边居民的沟通,当噪声影响到居民正常生活时,要及时整改。

(六)落实好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为气化站以及配套管道建设项目,根据项目特征。项目运输装置等可能因跑、冒、滴、漏等原因导致液化天然气下渗进而污染地下潜水,为此,建设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源头、入渗强度、扩散途径、应急响应进行全方位的污染控制。要严格按照《报告表》所提的防腐防渗要求进行防治。

(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该项目大气敏感程度分级为E1环境高度敏感区,环境风险潜势Ⅲ,大气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地表水环境敏感程度为E2,地表水环境风险潜势Ⅱ,地表水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为E3,地下水环境风险潜势为Ι,地下水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简单分析。

要严格《报告表》中的《凤山县管道燃气工程项目(一期)环境风险专项评价》篇章做好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及管理。制定企业环境风险管理制度,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相关要求,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第34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74号)相关要求,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三、落实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四、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应严格执行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同时请认真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规定,及时申请排污许可证或做好排污登记;项目环保设施建设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

五、 (略)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运营后产生环境影响的,应按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要求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六、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查 (略) 凤山生态环境保护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发现环境问题及时上报。

七、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凤山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联文件:

关于凤山县管道燃气工程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3-09-19 17:28 来源: (略) 凤山生态环境局
大 中 小

河环凤审〔2023〕16号

(略) 凤山生态环境局

关于凤山县管道燃气工程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

的批复

凤山县丰灿 (略) :

你公司《关于〈凤山县管道燃气工程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申请》(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项目代码:2205-*-04-01-*)位于凤山县凤城镇巴烈社区(现思源街道思源社区),地理坐标为东经107度1分47.387秒,北纬24度31分57.103秒,建设性质为新建(迁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气化站、LNG储存罐、燃气管道工程、综合楼、消防泵房和消防水池,办公、生活餐厅、员工活动中心、倒班楼、值班室以及配套的给排水、供电系统、场地道路相关设施等。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12891.7 m2,总建筑面积约2470.98m2

项目总投资4534.3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约为0.4%。

该项目属于未批先建项目,你公司于2022年6月提交《关于〈凤山县管道燃气工程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申请》时该项目已经开工建设,并建成办公楼主体、安装好LNG储存罐2个,我局于2022年10月下达《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河(凤)环罚字〔2022〕6号),你公司已经接受处罚,目前已经结案。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已取得凤山县发展和改革局的备案证明。在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接受的程度。 (略) 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要落实好以下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落实施工期、运营期各项环保措施

加强项目施工期间和运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废水、扬尘、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等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间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废气、运输车辆产生尾气及装修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正常工况下卸车气、储罐产生的闪蒸气和加臭过程添加的臭气以及检修和排压产生的有机废气和发电机燃油废气、食堂油烟等。要加强施工场地扬尘管控,落实“三防”措施。

施工期和运营期扬尘及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运营期卸车气和闪蒸气经BOG温控加热回收系统回收,不能外排;加臭系统要全线封闭;储罐检修LNG废气和调压排放的有机废气经10m高集中放散管集中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同时要严格按照《报告表》所提的污染防治措施进行防治;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各种器械废气排放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食堂油烟排放浓度要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2.0mg/m3的标准。要严格按照《报告表》所提的污染防治措施进行防治,尽量减少大气污染;项目尽量使用商用混凝土以减少施工扬尘的产生及废气的排放。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过程中的施工废水主要包括砂石料加工、混凝土养护、基坑废水、生活污水、调压清净下水、机械保养及车辆冲洗等产生的废水。项目运营期排放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食堂废水。

1.施工期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并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同时氨氮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 /T31962-2015)B级标准)后才能纳入凤山县污水处理厂的污水管网。项目要尽量使用商用混凝土以减少施工废水的产生。

2.运营期生活污水、食堂废水通过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 /T31962-2015)B级标准)后才能纳入凤山县污水处理厂的污水管网。

3.连接至凤山县污水处理厂的管网铺设要做好质量监督,防止污水渗漏,同时做好环境保护,避免因施工使周边原有生态环境受到破坏。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弃渣、生活垃圾,运营期产生的主要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和废润滑油、废机油等。建筑弃渣、生活垃圾要严格按照国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处置,并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所有固体废物都要得到妥善的处理,减少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项目产生废润滑油、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要设置好危废暂存间,废润滑油、废机油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内,其收集、贮存、运输过程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令23号)、《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等的要求进行临时贮存,并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做好相关处理台账。

(五)落实好声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是各种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运营期的噪声主要是各种运输车辆、设备运营噪声。

1.施工期间、运营期要优先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文明作业等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进度,高噪声、高振动的施工作业宜在白天进行,车辆进出尽量少鸣笛。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

2.要严格按照《报告表》所提的污染防治措施进行防治,尽量减少噪声污染。施工期、运营期噪声必须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标准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要求。要加强与周边居民的沟通,当噪声影响到居民正常生活时,要及时整改。

(六)落实好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为气化站以及配套管道建设项目,根据项目特征。项目运输装置等可能因跑、冒、滴、漏等原因导致液化天然气下渗进而污染地下潜水,为此,建设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源头、入渗强度、扩散途径、应急响应进行全方位的污染控制。要严格按照《报告表》所提的防腐防渗要求进行防治。

(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该项目大气敏感程度分级为E1环境高度敏感区,环境风险潜势Ⅲ,大气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地表水环境敏感程度为E2,地表水环境风险潜势Ⅱ,地表水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为E3,地下水环境风险潜势为Ι,地下水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简单分析。

要严格《报告表》中的《凤山县管道燃气工程项目(一期)环境风险专项评价》篇章做好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及管理。制定企业环境风险管理制度,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相关要求,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第34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74号)相关要求,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三、落实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四、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应严格执行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同时请认真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规定,及时申请排污许可证或做好排污登记;项目环保设施建设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

五、 (略)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运营后产生环境影响的,应按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要求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六、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查 (略) 凤山生态环境保护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发现环境问题及时上报。

七、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凤山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联文件: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