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汇和瀚洋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新增医疗废物微波消毒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新疆汇和瀚洋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新增医疗废物微波消毒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9月18日,受新疆汇和瀚洋 (略) 委托,吐鲁番天熙 (略) 承担了“新疆汇和瀚洋 (略) 新增医疗废物微波消毒处理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开,请社会公众对该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5)建设内容及生产规模:本次新增医疗废物微波消毒处理项目,处理能力30t/d。
(6)建设投资:项目总投资816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汇和瀚洋 (略)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吐鲁番天熙 (略)
地址:新疆吐鲁番 (略) 新编10区高昌路东侧叶西勒拱巴阔恰7号15-1238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991-*
Email:*@*q.com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新疆汇和瀚洋 (略)
2023年9月19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9月18日,受新疆汇和瀚洋 (略) 委托,吐鲁番天熙 (略) 承担了“新疆汇和瀚洋 (略) 新增医疗废物微波消毒处理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开,请社会公众对该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5)建设内容及生产规模:本次新增医疗废物微波消毒处理项目,处理能力30t/d。
(6)建设投资:项目总投资816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汇和瀚洋 (略)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吐鲁番天熙 (略)
地址:新疆吐鲁番 (略) 新编10区高昌路东侧叶西勒拱巴阔恰7号15-1238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991-*
Email:*@*q.com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新疆汇和瀚洋 (略)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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