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中油气矿角探1井建设工程重新报批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中油气矿角探1井建设工程重新报批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中国石 (略) (略) 川中油气矿角探1井建设工程(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9日-2023年9月26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角探1井建设工程(重新报批)
二、建设地点:盐亭县八角镇骑龙村3组
三、建设单位:中国石 (略) (略) 川中油气矿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天宇石油环保安全 (略)
五、项目概况:为加快角探1井茅口组区域天然气开发进度,中国石 (略) (略) 川中油气矿于2022年在盐亭县八角镇骑龙村3组实施角探1井建设工程(绵环审批〔2022〕54号),主要建设内容为:①在原角探1井钻井井场内新建角探1井站1座,包括脱硫装置、脱水装置、集输装置及配套工程;②扩建角2井,主要为新增清管收球装置;③新建角探1井~角2井输气管线2.5千米;配套建设污水池、火炬系统、应急池、气田水罐等;项目为试采,规模为30×104立方米/天。建设过程中,分析认为该气井具备60×104立方米/天的稳定生产能力,因此企业拟开展该井产能扩容,获取更多试采资料,支撑井区下步勘探开发部署。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文件内容及本环评报告分析,项目须重新报批。项目变动的工程内容为:角探1井站新增30×104立方米/天脱硫装置、脱水装置各1套,设计规模为60×104立方米/天,其余工程内容不变。
项目总投资1697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3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国家、 (略) (略) 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要求执行,按报告书提出的要求控制施工场地扬尘和废气,原料堆场应采用四周围挡及喷淋装置,上方设置防尘网;施工运输车辆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并采取密闭措施,沿途禁止抛洒。脱水装置重沸器废气经10米高排气筒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排放限值要求;火炬燃烧废气经35米高排气筒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氧化塔再生系统废气经吸附罐中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试行)》 (GB18483-2001)排放限值要求。整个厂区须按照《*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要求,加强生产、储存、传输全过程无组织废气的管控,厂界恶臭气体须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标准,VOCs执行《*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限值要求。
(二)项目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时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区及施工设备远离居民点,合理安排工期、控制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强噪声机械持续作业,原材料及土方运输车辆限速、居民居住点等敏感建筑区域禁止鸣笛,施工期间的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要求。天然气放空时应及时告知周边居民;站内脱硫装置、脱水装置、集气装置等高噪声设备应采用隔声、减震措施避免对外环境的影响,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三)项目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利用周边农户设施处理,施压废水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沟渠穿越工程选择枯水期。营运期生活污水收集后定期用罐车运至附近乡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气田水经气田水罐收集后与分析化验室废水、除盐水装置废水、检修废水定期 (略) 安岳气田磨溪区块气田水处理站达标处理。
(四)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弃土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收集处置。硫饼、清管废渣交由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置;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有机溶剂等危废分类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五)项目水土保持与生态保护措施:加强对生态的管理工作,提高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环境意识;施工时按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迹地恢复。
(六)项目基本农田保护措施: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文件要求,制定基本农田环境保护方案:①建设前期须优化管道选线、合理安排施工期、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后方可开工;②施工期须按照报告书要求采取耕作层的剥离和暂存、妥善处理农田灌溉水利设施、及时清运废弃物、开垦或补偿新的耕地等方式做好基本农田的保护工作。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不断优化,落实“安全评价”措施确保安全生产,避免安全生产事故带来的次生环境风险。严格按天然气管道相关规范设计和施工,并制定详细的维护方案和安全操作规程,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预警系统、围堰、截水沟、事故应急池的建设,确保泄漏物和应急废水不外排进入地表水。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加强化学品储、运及使用过程的安全管理,避免发生事故;加强气田水运输车辆的管控,避免沿途泄露。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应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发生事故后,立即实施应急检测,要求对影响范围内的人群实施紧急疏散,确保人群安全。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版),项目属于其中鼓励类。中国石 (略) (略) 川中油气矿具文(川中矿计〔2023〕17号)同意项目实施,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本项目选址位于盐亭县八角镇,盐亭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具文同意项目选址。原项目 (略) 生态环境局的批复(绵环审批〔2022〕54号)。 (略) 自然资源局具文(绵自然资规函〔2023〕163号)同意项目临时用地。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
邮箱:*@*63.com
通信地址: (略) 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号
邮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中国石 (略) (略) 川中油气矿角探1井建设工程(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9日-2023年9月26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角探1井建设工程(重新报批)
二、建设地点:盐亭县八角镇骑龙村3组
三、建设单位:中国石 (略) (略) 川中油气矿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天宇石油环保安全 (略)
五、项目概况:为加快角探1井茅口组区域天然气开发进度,中国石 (略) (略) 川中油气矿于2022年在盐亭县八角镇骑龙村3组实施角探1井建设工程(绵环审批〔2022〕54号),主要建设内容为:①在原角探1井钻井井场内新建角探1井站1座,包括脱硫装置、脱水装置、集输装置及配套工程;②扩建角2井,主要为新增清管收球装置;③新建角探1井~角2井输气管线2.5千米;配套建设污水池、火炬系统、应急池、气田水罐等;项目为试采,规模为30×104立方米/天。建设过程中,分析认为该气井具备60×104立方米/天的稳定生产能力,因此企业拟开展该井产能扩容,获取更多试采资料,支撑井区下步勘探开发部署。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文件内容及本环评报告分析,项目须重新报批。项目变动的工程内容为:角探1井站新增30×104立方米/天脱硫装置、脱水装置各1套,设计规模为60×104立方米/天,其余工程内容不变。
项目总投资1697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3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国家、 (略) (略) 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要求执行,按报告书提出的要求控制施工场地扬尘和废气,原料堆场应采用四周围挡及喷淋装置,上方设置防尘网;施工运输车辆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并采取密闭措施,沿途禁止抛洒。脱水装置重沸器废气经10米高排气筒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排放限值要求;火炬燃烧废气经35米高排气筒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氧化塔再生系统废气经吸附罐中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试行)》 (GB18483-2001)排放限值要求。整个厂区须按照《*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要求,加强生产、储存、传输全过程无组织废气的管控,厂界恶臭气体须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标准,VOCs执行《*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限值要求。
(二)项目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时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区及施工设备远离居民点,合理安排工期、控制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强噪声机械持续作业,原材料及土方运输车辆限速、居民居住点等敏感建筑区域禁止鸣笛,施工期间的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要求。天然气放空时应及时告知周边居民;站内脱硫装置、脱水装置、集气装置等高噪声设备应采用隔声、减震措施避免对外环境的影响,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三)项目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利用周边农户设施处理,施压废水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沟渠穿越工程选择枯水期。营运期生活污水收集后定期用罐车运至附近乡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气田水经气田水罐收集后与分析化验室废水、除盐水装置废水、检修废水定期 (略) 安岳气田磨溪区块气田水处理站达标处理。
(四)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弃土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收集处置。硫饼、清管废渣交由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置;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有机溶剂等危废分类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五)项目水土保持与生态保护措施:加强对生态的管理工作,提高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环境意识;施工时按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迹地恢复。
(六)项目基本农田保护措施: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文件要求,制定基本农田环境保护方案:①建设前期须优化管道选线、合理安排施工期、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后方可开工;②施工期须按照报告书要求采取耕作层的剥离和暂存、妥善处理农田灌溉水利设施、及时清运废弃物、开垦或补偿新的耕地等方式做好基本农田的保护工作。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不断优化,落实“安全评价”措施确保安全生产,避免安全生产事故带来的次生环境风险。严格按天然气管道相关规范设计和施工,并制定详细的维护方案和安全操作规程,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预警系统、围堰、截水沟、事故应急池的建设,确保泄漏物和应急废水不外排进入地表水。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加强化学品储、运及使用过程的安全管理,避免发生事故;加强气田水运输车辆的管控,避免沿途泄露。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应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发生事故后,立即实施应急检测,要求对影响范围内的人群实施紧急疏散,确保人群安全。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版),项目属于其中鼓励类。中国石 (略) (略) 川中油气矿具文(川中矿计〔2023〕17号)同意项目实施,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本项目选址位于盐亭县八角镇,盐亭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具文同意项目选址。原项目 (略) 生态环境局的批复(绵环审批〔2022〕54号)。 (略) 自然资源局具文(绵自然资规函〔2023〕163号)同意项目临时用地。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
邮箱:*@*63.com
通信地址: (略) 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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