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陆上电万坤新能源有限公司平陆县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对平陆上电万坤新能源有限公司平陆县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于对平陆上电万坤新能源有限公司平陆县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平*上 (略) 平*县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9日-2023年9月21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9-*

通讯地址: (略) 红旗东街324号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报告编制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平*上 (略) 平*县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略) 平*县常乐镇、张村镇、杜马乡、部官镇、张店镇

平*上 (略)

山西 (略)

工程装机容量为100MW,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发电工程、道路工程、35kV集电线路,配套建设一座220kV升压站,农光互补方案拟在光伏场区内种植苜蓿。

投资金额为4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6万元。

项目在建设过程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设置围挡、湿法作业、物料苫盖、地面硬化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运营期,清洗废水由场内植被吸收或自然蒸发,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升压站四周设不低于2m高的围挡,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定期对施工机械进行维护和保养。营期选用低噪声主变、基础减振、优化布置,确保升压站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声环境保护目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做到土石方平衡,建筑垃圾妥善堆放,定期清运。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处置;废光伏组件、废电气元件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返厂维修再利用或由废品回收单位处置;检修废油和废铅酸蓄电池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对剥离土进行堆放用于后期生态恢复,加强植被恢复。运营期加强光伏电场内部管理,应及时对长势不良的农作物及其他植被进行补植,同时加强对职工的环境保护教育,提高环保认识,杜绝对各种动物的滥捕、滥猎现象。

(六)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七)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于对平陆上电万坤新能源有限公司平陆县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平*上 (略) 平*县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9日-2023年9月21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9-*

通讯地址: (略) 红旗东街324号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报告编制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平*上 (略) 平*县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略) 平*县常乐镇、张村镇、杜马乡、部官镇、张店镇

平*上 (略)

山西 (略)

工程装机容量为100MW,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发电工程、道路工程、35kV集电线路,配套建设一座220kV升压站,农光互补方案拟在光伏场区内种植苜蓿。

投资金额为4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6万元。

项目在建设过程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设置围挡、湿法作业、物料苫盖、地面硬化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运营期,清洗废水由场内植被吸收或自然蒸发,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升压站四周设不低于2m高的围挡,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定期对施工机械进行维护和保养。营期选用低噪声主变、基础减振、优化布置,确保升压站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声环境保护目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做到土石方平衡,建筑垃圾妥善堆放,定期清运。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处置;废光伏组件、废电气元件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返厂维修再利用或由废品回收单位处置;检修废油和废铅酸蓄电池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对剥离土进行堆放用于后期生态恢复,加强植被恢复。运营期加强光伏电场内部管理,应及时对长势不良的农作物及其他植被进行补植,同时加强对职工的环境保护教育,提高环保认识,杜绝对各种动物的滥捕、滥猎现象。

(六)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七)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