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8日拟作出《宝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加氢装置尾气绿色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决定的公示
2023年9月8日拟作出《宝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加氢装置尾气绿色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决定的公示
2023年9月8日拟作出《宝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加氢装置尾气绿色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加氢装置尾气绿色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8日-2023年9月14日。
电话:0372-* 传真:0372-* 通讯地址: (略) 文峰区文明大道东段(*)市民之家B205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加氢装置尾气绿色综合利用项目 | (略) 新型化工产业园铜冶片区 (略) 厂内西厂区 | (略) | 郑州大学环境 (略) | (略) 以现有蒽油加氢装置制氢单元解析气为原料,经过压缩、变换、MEDA脱碳、深冷液化、PSA提氢等工艺过程,制备LNG、氢气和CO2产品气。 项目拟投资10000万元建设建设1套7000Nm3/h加氢装置尾气绿色综合利用装置和CO2产品气输气管道。本次工程在 (略) 现有厂区内建设,不新增用地。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 1、环境空气: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 (略) 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安环委办(安环委办〔2023〕20号)相关要求开展施工期扬尘综合治理工作,工作要求:“严控施工扬尘污染。加强管理。全市各类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 扬尘防治措施和“三员管理”等制度。加强拆迁项目湿法作业扬尘防治措施,专人负责全程监督,强化开复工验收、“两个禁止” 等扬尘治理制度机制。 2、声环境:施工作业中应合理安排施工机械的使用,对施工设备进行合理布局,使高噪声设备距离环境敏感点200m以上,且尽可能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尤其是夜间(22:00~次日6:00)严禁打桩机、电锯等强噪声机械作业施工,减少这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还应加强各种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在施工设备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不使用高噪声机械。对位置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能在棚内操作的尽量进棚,不能进棚的,可建设临时性单面隔声障。对不同施工阶段,应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对施工场界进行噪声控制;对操作人员进行相应的环保知识教育;在厂界四周设置围墙,禁止夜间打桩作业等。 3、废水:项目施工期间在施工场所修建沉淀池,建筑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部分回用,其余可用于施工场地及道路洒水、抑尘。施工期生活污水进入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 4、固体废物:施工期建筑垃圾主要包括残砖、断瓦、废弃混凝土等,定期由有资质专业的建筑垃圾清运单 (略) 的有关要求进行处理。施工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二、营运期: 1、废气:本次工程产生的废气包括:富胺闪蒸罐闪蒸气、干燥塔再生尾气、LNG装卸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气等。其中富胺闪蒸罐闪蒸气、干燥塔再生尾气中主要成分为H2、CH4、*烷、CO均为可燃气体,废气并入全厂燃料管网燃烧处理;LNG储罐区装卸废气主要为装卸车时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装车时气化的*烷气体与LNG储罐中闪蒸出的BOG汇合后经过BOG缓冲罐后送至压缩机四级入口回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VOCs物料储存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工艺过程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设备与管线组件VOCs泄漏控制要求、敞开液面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以及VOCs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要求、企业厂区内及周边污染监控要求等。 2、废水:本次工程变换气冷却分离器冷凝液废水水质较为简单直接回用于调温调湿补充水;压缩机后分离器冷凝液、地面冲洗水依托厂内120m3/d废水预处理系统预处理后送 (略) 废水深度处理装置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制水系统排水部分综合利用车间地面冲洗,剩余部分送现有工程沥青冷却水系统。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设备有压缩机、物料输送泵等,在采取源强控制、车间布置合理、减振、隔声等治理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区域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变换反应器废催化剂、废保护剂、除油塔废除油剂、再生塔废MEDA溶液、富液过滤器废滤芯、脱硫塔废脱硫剂、溶液过滤器废活性炭、干燥塔废吸附剂、精密过滤器废滤芯、PSA吸附塔废吸附剂等,其中变换反应器废催化剂、废保护剂、除油塔废除油剂、再生塔废MEDA溶液、富液过滤器废滤芯、脱硫塔废脱硫剂、溶液过滤器废活性炭均属于危险废物,厂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干燥塔废吸附剂、精密过滤器废滤芯、PSA吸附塔废吸附剂均属于一般废物,即产即清,由生产厂家回收再生。 | 建设单位按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并在报批前进行了环境信息公示,信息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2023年9月8日拟作出《宝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加氢装置尾气绿色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加氢装置尾气绿色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8日-2023年9月14日。
电话:0372-* 传真:0372-* 通讯地址: (略) 文峰区文明大道东段(*)市民之家B205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加氢装置尾气绿色综合利用项目 | (略) 新型化工产业园铜冶片区 (略) 厂内西厂区 | (略) | 郑州大学环境 (略) | (略) 以现有蒽油加氢装置制氢单元解析气为原料,经过压缩、变换、MEDA脱碳、深冷液化、PSA提氢等工艺过程,制备LNG、氢气和CO2产品气。 项目拟投资10000万元建设建设1套7000Nm3/h加氢装置尾气绿色综合利用装置和CO2产品气输气管道。本次工程在 (略) 现有厂区内建设,不新增用地。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 1、环境空气: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 (略) 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安环委办(安环委办〔2023〕20号)相关要求开展施工期扬尘综合治理工作,工作要求:“严控施工扬尘污染。加强管理。全市各类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 扬尘防治措施和“三员管理”等制度。加强拆迁项目湿法作业扬尘防治措施,专人负责全程监督,强化开复工验收、“两个禁止” 等扬尘治理制度机制。 2、声环境:施工作业中应合理安排施工机械的使用,对施工设备进行合理布局,使高噪声设备距离环境敏感点200m以上,且尽可能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尤其是夜间(22:00~次日6:00)严禁打桩机、电锯等强噪声机械作业施工,减少这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还应加强各种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在施工设备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不使用高噪声机械。对位置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能在棚内操作的尽量进棚,不能进棚的,可建设临时性单面隔声障。对不同施工阶段,应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对施工场界进行噪声控制;对操作人员进行相应的环保知识教育;在厂界四周设置围墙,禁止夜间打桩作业等。 3、废水:项目施工期间在施工场所修建沉淀池,建筑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部分回用,其余可用于施工场地及道路洒水、抑尘。施工期生活污水进入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 4、固体废物:施工期建筑垃圾主要包括残砖、断瓦、废弃混凝土等,定期由有资质专业的建筑垃圾清运单 (略) 的有关要求进行处理。施工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二、营运期: 1、废气:本次工程产生的废气包括:富胺闪蒸罐闪蒸气、干燥塔再生尾气、LNG装卸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气等。其中富胺闪蒸罐闪蒸气、干燥塔再生尾气中主要成分为H2、CH4、*烷、CO均为可燃气体,废气并入全厂燃料管网燃烧处理;LNG储罐区装卸废气主要为装卸车时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装车时气化的*烷气体与LNG储罐中闪蒸出的BOG汇合后经过BOG缓冲罐后送至压缩机四级入口回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VOCs物料储存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工艺过程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设备与管线组件VOCs泄漏控制要求、敞开液面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以及VOCs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要求、企业厂区内及周边污染监控要求等。 2、废水:本次工程变换气冷却分离器冷凝液废水水质较为简单直接回用于调温调湿补充水;压缩机后分离器冷凝液、地面冲洗水依托厂内120m3/d废水预处理系统预处理后送 (略) 废水深度处理装置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制水系统排水部分综合利用车间地面冲洗,剩余部分送现有工程沥青冷却水系统。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设备有压缩机、物料输送泵等,在采取源强控制、车间布置合理、减振、隔声等治理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区域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变换反应器废催化剂、废保护剂、除油塔废除油剂、再生塔废MEDA溶液、富液过滤器废滤芯、脱硫塔废脱硫剂、溶液过滤器废活性炭、干燥塔废吸附剂、精密过滤器废滤芯、PSA吸附塔废吸附剂等,其中变换反应器废催化剂、废保护剂、除油塔废除油剂、再生塔废MEDA溶液、富液过滤器废滤芯、脱硫塔废脱硫剂、溶液过滤器废活性炭均属于危险废物,厂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干燥塔废吸附剂、精密过滤器废滤芯、PSA吸附塔废吸附剂均属于一般废物,即产即清,由生产厂家回收再生。 | 建设单位按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并在报批前进行了环境信息公示,信息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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