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宁吉家洼金矿有限公司河南省洛宁吉家洼金矿项目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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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洛宁吉家洼金矿有限公司河南省洛宁吉家洼金矿项目的批复

宁环审【202331

洛 (略) :

你公司委托河南 (略) 编制的《洛 (略) (略) 洛宁吉家洼金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和专家技术评审意见均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2022年4月29日取得新《采矿许可证》,证号C**,洛宁吉家洼金矿矿区范围由 20 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 21.1252km2,开采矿种为金矿,规模 10.5万 t/a,有效期:2020年12月26日至 2023年7月26日,开采标高 1090m 至-106m。矿山采用地下开采方式,根据矿山开采方式和选用的采矿方法,吉家洼矿段采用全尾砂胶结充填采矿方法,其余矿段采用浅孔留矿法;矿山生产服务年限为10.7年,基建期为3年,矿山总服务年限为13.7年,项目建设总投资 8512 万元,环保投资 533 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 6.26%。。

二、《报告书》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 (略) 按照《报告书》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三、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四、建设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现矿区内遗留渣堆及不再利用硐口、场地纳入三合一方案专项治理范围,不再利用的硐口全部封闭,废石清运治理、硐口场地平整及覆土绿化等生态恢复治理工程,全部纳入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项治理范围内。建设单位在项目下一步建设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 (略) 、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等各项管理要求。

采取湿式凿岩、放炮喷雾洒水、矿废石装卸洒水,严禁干式作业,采用主扇和局扇机械抽出式通风方式,凿岩后采取加强通风,矿井主要入风井巷定期清洗岩壁,防止二次扬尘,并进行喷雾洒水措施抑制粉尘飞扬。同时井下有通风设备的设置,由通风机排出的污风中粉尘排放浓度小于1mg/m3,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对环境无超标影响。矿(废)石暂存仓采用钢结构全封闭库,底部硬化,设置喷干雾抑尘装置,使矿石表面保持一定水分,以控制风蚀扬尘。仅保留运输车辆通道,汽车在全封闭周转库内装卸车,卸料时门窗关闭。矿石、废石运输时,运输车辆严格控制装载高度,车斗按要求采用苫布覆盖。工业场地出入口设车辆冲洗装置,进出车辆冲洗车身、底盘、轮胎,确保出场车辆车轮车身干净、运行不起尘。运输道路全部硬化,汽车维持良好的车况;建设单位配备专用洒水车,用于道路的洒水抑尘。食堂配套建设油烟净化器,油烟处理后达标排放;根据《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表1标准小型1.5mg/m3要求达标排放。

(三)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一体化处理系统处理后用于场地、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矿井涌水用于井下生产、道路、工业场地、矿废石暂存仓、地面防尘绿化用水及选厂生产补充用水,剩余部分处理后达到《 (略) 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7-2021)一级标准后按宁环审【2023】30号入河排污口设置的审核意见外排。主要污染物入河总量:化学需氧量不超过5.2933t/a、氨氮不超过0.1186t/a;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全部回用于各工业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物料进场要安排在白天进行;高噪声设备置于室内,经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五)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采矿废石全部在废石暂存仓周转后外运综合利用。生活垃圾设置分类垃圾桶收集,及时用垃圾清运车运至附近垃圾中转站,工业场地设置旱厕,粪便定期由附近村民拉走肥田。危险废物控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危废暂存间,废机油及废润滑油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矿井水处理站污泥收集后运至尾矿库填埋。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后定期由当地村民拉走施肥。

(六)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并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并建立档案。做好分区防渗,在重点部位和关键节点应用重金属污染物自动监测、视频监控和用电(能)监控等智能监控手段。

(七)生态保护措施

采用上向水平分层充填采矿法,制备充填物料充填井下采空区;其他矿段采用浅孔留矿法开采,废石充填井下采空区,防止发生地表沉陷。岩移错动防治措施:①预防措施:采矿过程中,预留安全矿柱、矿墙,减少地面塌陷和地裂缝的发生,减轻对地表植被的破坏:②恢复治理措施:工程在开采期间应及时对岩移错动影响进行观测,对地面可能造成的塌陷裂缝及时进行充填处理,对受影响的植被进行扶栽。开采结束后对废弃井筒进行回填及浆砌灌封。服务期满后,对工业场地进行覆土绿化,植树种草,及时采取生态恢复措施。

(八)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对废气、废水、噪声、地下水、土壤等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九)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储备相关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十)你公司应建立健全环保责任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环保管理工作,确保已建成的各项设施正常运行,确保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五、该项目涉及国土、林业、规划、应急管理、文物保护等事项,以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六、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

七、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设完成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对项目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八、 (略) 颁布新的国家或地方标准,按新的标准执行。

九、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监督项目“三同时”的落实。

2023年9月18日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 (略) 洛宁县永宁大道环保局六楼

邮 编:*

联系电话:0379-*


2023年9月18日


宁环审【202331

洛 (略) :

你公司委托河南 (略) 编制的《洛 (略) (略) 洛宁吉家洼金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和专家技术评审意见均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2022年4月29日取得新《采矿许可证》,证号C**,洛宁吉家洼金矿矿区范围由 20 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 21.1252km2,开采矿种为金矿,规模 10.5万 t/a,有效期:2020年12月26日至 2023年7月26日,开采标高 1090m 至-106m。矿山采用地下开采方式,根据矿山开采方式和选用的采矿方法,吉家洼矿段采用全尾砂胶结充填采矿方法,其余矿段采用浅孔留矿法;矿山生产服务年限为10.7年,基建期为3年,矿山总服务年限为13.7年,项目建设总投资 8512 万元,环保投资 533 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 6.26%。。

二、《报告书》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 (略) 按照《报告书》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三、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四、建设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现矿区内遗留渣堆及不再利用硐口、场地纳入三合一方案专项治理范围,不再利用的硐口全部封闭,废石清运治理、硐口场地平整及覆土绿化等生态恢复治理工程,全部纳入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项治理范围内。建设单位在项目下一步建设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 (略) 、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等各项管理要求。

采取湿式凿岩、放炮喷雾洒水、矿废石装卸洒水,严禁干式作业,采用主扇和局扇机械抽出式通风方式,凿岩后采取加强通风,矿井主要入风井巷定期清洗岩壁,防止二次扬尘,并进行喷雾洒水措施抑制粉尘飞扬。同时井下有通风设备的设置,由通风机排出的污风中粉尘排放浓度小于1mg/m3,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对环境无超标影响。矿(废)石暂存仓采用钢结构全封闭库,底部硬化,设置喷干雾抑尘装置,使矿石表面保持一定水分,以控制风蚀扬尘。仅保留运输车辆通道,汽车在全封闭周转库内装卸车,卸料时门窗关闭。矿石、废石运输时,运输车辆严格控制装载高度,车斗按要求采用苫布覆盖。工业场地出入口设车辆冲洗装置,进出车辆冲洗车身、底盘、轮胎,确保出场车辆车轮车身干净、运行不起尘。运输道路全部硬化,汽车维持良好的车况;建设单位配备专用洒水车,用于道路的洒水抑尘。食堂配套建设油烟净化器,油烟处理后达标排放;根据《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表1标准小型1.5mg/m3要求达标排放。

(三)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一体化处理系统处理后用于场地、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矿井涌水用于井下生产、道路、工业场地、矿废石暂存仓、地面防尘绿化用水及选厂生产补充用水,剩余部分处理后达到《 (略) 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7-2021)一级标准后按宁环审【2023】30号入河排污口设置的审核意见外排。主要污染物入河总量:化学需氧量不超过5.2933t/a、氨氮不超过0.1186t/a;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全部回用于各工业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物料进场要安排在白天进行;高噪声设备置于室内,经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五)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采矿废石全部在废石暂存仓周转后外运综合利用。生活垃圾设置分类垃圾桶收集,及时用垃圾清运车运至附近垃圾中转站,工业场地设置旱厕,粪便定期由附近村民拉走肥田。危险废物控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危废暂存间,废机油及废润滑油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矿井水处理站污泥收集后运至尾矿库填埋。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后定期由当地村民拉走施肥。

(六)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并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并建立档案。做好分区防渗,在重点部位和关键节点应用重金属污染物自动监测、视频监控和用电(能)监控等智能监控手段。

(七)生态保护措施

采用上向水平分层充填采矿法,制备充填物料充填井下采空区;其他矿段采用浅孔留矿法开采,废石充填井下采空区,防止发生地表沉陷。岩移错动防治措施:①预防措施:采矿过程中,预留安全矿柱、矿墙,减少地面塌陷和地裂缝的发生,减轻对地表植被的破坏:②恢复治理措施:工程在开采期间应及时对岩移错动影响进行观测,对地面可能造成的塌陷裂缝及时进行充填处理,对受影响的植被进行扶栽。开采结束后对废弃井筒进行回填及浆砌灌封。服务期满后,对工业场地进行覆土绿化,植树种草,及时采取生态恢复措施。

(八)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对废气、废水、噪声、地下水、土壤等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九)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储备相关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十)你公司应建立健全环保责任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环保管理工作,确保已建成的各项设施正常运行,确保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五、该项目涉及国土、林业、规划、应急管理、文物保护等事项,以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六、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

七、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设完成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对项目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八、 (略) 颁布新的国家或地方标准,按新的标准执行。

九、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监督项目“三同时”的落实。

2023年9月18日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 (略) 洛宁县永宁大道环保局六楼

邮 编:*

联系电话:0379-*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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