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仙康药业有限公司年产200吨强力霉素46吨茂金属催化剂1600吨中间体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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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仙康药业有限公司年产200吨强力霉素46吨茂金属催化剂1600吨中间体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年产200吨强力霉素46吨茂金属催化剂1600吨中间体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9日-2023年9月25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环评科)

通讯地址:宜阳大厦中座326号(*)

项目名称

(略) 年产200吨强力霉素46吨茂金属催化剂1600吨中间体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

(略) 樟树盐化工业基地

建设单位

(略)

环评机构

江 (略)

建设项目概况

(略) 年产200吨强力霉素46吨茂金属催化剂1600吨中间体项目(一期) (略) (略) 樟树盐化工业基地,厂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15°37′17.73″,北纬28°0′26.69″,总占地面积约48666.7平方米。项目北面拟建 (略) (主要从事医药中间体的生产),东面拟建江西汇安达 (略) (主要从事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南面为耕地,西面为江西 (略) (主要从事太阳能超白玻璃、中空节能玻璃、玻璃、化工产品及原料生产、销售)。项目周边无食品等敏感企业。

项目为异地搬迁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主体工程包括新建101生产车间、102生产车间、103生产车间、104生产车间等;贮运工程包括新建*类仓库1-3、氢气站、*类仓库1-2、储罐区(12个储罐,其中4个为备用储罐,其余8个储罐为*醇*2、*苯*1、*醇*1、异*醇*1、硫酸*1、盐酸*1、碱液*1);公用工程包括新建供电工程、给排水工程、供气工程、冷冻间、综合楼、消防水池、循环水池、三废处理区、控制室等;环保工程包括新建废气处理装置、污水处理站、噪声防治设施、雨污分流设施、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危废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等。

项目主要以L-氨基*酸、氢气等为原料,通过脱色、加氢反应、脱水、中和、萃取、降温析晶、洗涤、精馏等工序生产L-氨基*醇;以2-氨基*酸、氢气等为原料,通过脱色、加氢反应、脱水、中和、萃取、降温析晶、洗涤、精馏等工序生产2-氨基*醇;以多聚*醛、硝基*烷、氯化铵、氢气等为原料,通过醇醛反应、洗涤过滤、蒸馏、加氢反应、洗涤、浓缩、溶解、洗涤过滤、精馏、溶解、降温析晶、过滤、干燥等工序生产丝氨醇;以4-氯-2-*基-1-茚酮、*基苯硼酸、碳酸钠等为原料,通过偶联反应、脱溶、溶解、水洗分液、脱溶等工序生产联苯茚酮;以联苯茚酮、硼氢化钾等为原料,通过还原反应、酸化、萃取、精馏、脱水反应、碱洗分液、脱溶、重结晶、离心、干燥等工序生产联苯茚;以联苯茚、2.5M正*基锂正己烷溶液、二*基二氯硅烷等为原料,通过锂盐化反应、桥连反应、脱溶、溶解、桥连反应、淬灭、精馏、脱溶、精馏,重结晶、过滤干燥等工序生产桥连联苯茚;以桥连联苯茚、2.5M正*基锂正己烷溶液、四氯化锆等为原料,通过锂盐化反应、金属化反应、脱溶溶解、精馏、脱色、压滤、脱溶、结晶、过滤干燥等工序生产桥连联苯茚锆;以*基环戊二烯、2.5M正*基锂正己烷溶液、四氯化锆等为原料,通过锂盐化反应、金属化反应、脱溶溶解、精馏、脱色、压滤、脱溶、结晶、过滤干燥等工序生产*基二茂锆;以五氟溴苯、2.0M异*基氯化镁*醚溶液、三氟化硼*醚等为原料,通过格氏反应、成盐、硼基化反应、水洗分液、脱溶、精馏、溶解、降温析晶、分离、干燥等工序生产全氟苯基硼酸盐;。

产品方案:L-氨基*醇1000t/a、2-氨基*醇300t/a、丝氨醇300t/a和茂金属催化剂46t/a。

本项目总投资15889.1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9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设备冲洗废水、真空泵排水、废气吸收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水、纯水制备浓水、生活污水等。循环冷却水排水、纯水制备浓水分别收集后经厂区污水总排口外排至园区污水管网;蒸汽冷凝水用于循环冷却水补水使用,能完全消纳,不外排;工艺废水中高盐高浓废水经刮板薄膜蒸发预处理,再与其他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真空泵排水、尾气吸收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实验室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等一同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调节池+芬顿+催化内电解+水解酸化+UASB+两级AO+沉淀池+清水池”,处理规模200m3/d)处理,,经处理后废水中pH、COD、BOD5、氨氮、SS、氯化物、全盐量等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总氮满足《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表2要求,AOX、苯、*醛、*苯、动植物油、色度等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后,再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尾水排入赣江。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工艺废气、危废暂存库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储罐区废气以及生产车间、污水处理站等单元未收集到的无组织排放废气。

项目101、102、104车间有机废气经一套“二级深冷”预处理后,与污水处理站、罐区产生的废气合并经一套“一级碱喷淋+一级水喷淋”处理措施预处理后,经RTO焚烧系统(RTO焚烧+急冷一级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的工艺废气经2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101车间和103车间生产产生的含氢废气及含氯硅烷废气,101车间和103车间工艺废气中含氢废气及含氯硅烷废气单独收集,分离出的含氢废气及含氯硅烷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采用一套“一级碱喷淋+一级水喷淋+一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的工艺废气经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经处理后苯、*醇、*醛、VOCs满足《 (略) 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3部分:医药制造业》(DB36/1101.3-2019)表1中排放限值要求;二氯*烷、*苯、正己烷、四氢呋喃、非*烷总烃满足《 (略) 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表1、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氟化物、硫酸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氯化氢、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二噁英类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表3中标准限值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相关限值要求;N-*基吡咯烷酮、异*醇、溴化氢满足《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及附录A中排放限值要求;N,N-二*基苯胺、硝基*烷、硝基*醇、2-氨基*醇、*醚、五氟苯排放浓度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制药建设项目》(HJ582-2010)附录C中推荐的多介质环境目标值估算方法确定值。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生产车间内车间物料转运和物料贮存无组织废气、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储罐区等未收集到的废气。通过采取加强各类废气集气管道管理,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经报告书预测,项目无组织废气中苯、VOCs、*醇、*醛满足《 (略) 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3部分:医药制造业》(DB36/1101.3-2019)表3中排放限值要求;*苯满足《 (略) 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表3中排放限值要求;非*烷总烃满足《 (略) 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表3中厂界排放限值要求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房外无组织监控浓度;硫酸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氯化氢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4中排放限值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相关限值要求;二氯*烷满足《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中排放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应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以及加强厂区内绿化,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严格做好分区防渗措施。按照《报告书》和《评估意见》中要求合理设置地下水及土壤监测布点,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加强厂区和周边区域地下水及土壤环境质量监控,一旦发现污染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和《评估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按环评要求规范保障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设施,事故收集装置正常情况下必须空置,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时,企业必须立即停产,启用收集设施收集事故下的废水,待该收集池内废水全部处理完后方可恢复生产,确保突发性事故产生的各类废水不进入外环境。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县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应与相邻企业、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

(七)落实规范排污口要求。 (略) 、市排污口规范化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并建档。

(八)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书》和《评估意见》结论,需设置以项目101车间、102车间、103车间、104车间、危废暂存间、储罐区等均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污水处理站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你公司应配合规划部门,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 (略) 等环境敏感建筑。

(九)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年产200吨强力霉素46吨茂金属催化剂1600吨中间体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9日-2023年9月25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环评科)

通讯地址:宜阳大厦中座326号(*)

项目名称

(略) 年产200吨强力霉素46吨茂金属催化剂1600吨中间体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

(略) 樟树盐化工业基地

建设单位

(略)

环评机构

江 (略)

建设项目概况

(略) 年产200吨强力霉素46吨茂金属催化剂1600吨中间体项目(一期) (略) (略) 樟树盐化工业基地,厂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15°37′17.73″,北纬28°0′26.69″,总占地面积约48666.7平方米。项目北面拟建 (略) (主要从事医药中间体的生产),东面拟建江西汇安达 (略) (主要从事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南面为耕地,西面为江西 (略) (主要从事太阳能超白玻璃、中空节能玻璃、玻璃、化工产品及原料生产、销售)。项目周边无食品等敏感企业。

项目为异地搬迁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主体工程包括新建101生产车间、102生产车间、103生产车间、104生产车间等;贮运工程包括新建*类仓库1-3、氢气站、*类仓库1-2、储罐区(12个储罐,其中4个为备用储罐,其余8个储罐为*醇*2、*苯*1、*醇*1、异*醇*1、硫酸*1、盐酸*1、碱液*1);公用工程包括新建供电工程、给排水工程、供气工程、冷冻间、综合楼、消防水池、循环水池、三废处理区、控制室等;环保工程包括新建废气处理装置、污水处理站、噪声防治设施、雨污分流设施、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危废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等。

项目主要以L-氨基*酸、氢气等为原料,通过脱色、加氢反应、脱水、中和、萃取、降温析晶、洗涤、精馏等工序生产L-氨基*醇;以2-氨基*酸、氢气等为原料,通过脱色、加氢反应、脱水、中和、萃取、降温析晶、洗涤、精馏等工序生产2-氨基*醇;以多聚*醛、硝基*烷、氯化铵、氢气等为原料,通过醇醛反应、洗涤过滤、蒸馏、加氢反应、洗涤、浓缩、溶解、洗涤过滤、精馏、溶解、降温析晶、过滤、干燥等工序生产丝氨醇;以4-氯-2-*基-1-茚酮、*基苯硼酸、碳酸钠等为原料,通过偶联反应、脱溶、溶解、水洗分液、脱溶等工序生产联苯茚酮;以联苯茚酮、硼氢化钾等为原料,通过还原反应、酸化、萃取、精馏、脱水反应、碱洗分液、脱溶、重结晶、离心、干燥等工序生产联苯茚;以联苯茚、2.5M正*基锂正己烷溶液、二*基二氯硅烷等为原料,通过锂盐化反应、桥连反应、脱溶、溶解、桥连反应、淬灭、精馏、脱溶、精馏,重结晶、过滤干燥等工序生产桥连联苯茚;以桥连联苯茚、2.5M正*基锂正己烷溶液、四氯化锆等为原料,通过锂盐化反应、金属化反应、脱溶溶解、精馏、脱色、压滤、脱溶、结晶、过滤干燥等工序生产桥连联苯茚锆;以*基环戊二烯、2.5M正*基锂正己烷溶液、四氯化锆等为原料,通过锂盐化反应、金属化反应、脱溶溶解、精馏、脱色、压滤、脱溶、结晶、过滤干燥等工序生产*基二茂锆;以五氟溴苯、2.0M异*基氯化镁*醚溶液、三氟化硼*醚等为原料,通过格氏反应、成盐、硼基化反应、水洗分液、脱溶、精馏、溶解、降温析晶、分离、干燥等工序生产全氟苯基硼酸盐;。

产品方案:L-氨基*醇1000t/a、2-氨基*醇300t/a、丝氨醇300t/a和茂金属催化剂46t/a。

本项目总投资15889.1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9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设备冲洗废水、真空泵排水、废气吸收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水、纯水制备浓水、生活污水等。循环冷却水排水、纯水制备浓水分别收集后经厂区污水总排口外排至园区污水管网;蒸汽冷凝水用于循环冷却水补水使用,能完全消纳,不外排;工艺废水中高盐高浓废水经刮板薄膜蒸发预处理,再与其他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真空泵排水、尾气吸收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实验室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等一同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调节池+芬顿+催化内电解+水解酸化+UASB+两级AO+沉淀池+清水池”,处理规模200m3/d)处理,,经处理后废水中pH、COD、BOD5、氨氮、SS、氯化物、全盐量等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总氮满足《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表2要求,AOX、苯、*醛、*苯、动植物油、色度等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后,再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尾水排入赣江。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工艺废气、危废暂存库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储罐区废气以及生产车间、污水处理站等单元未收集到的无组织排放废气。

项目101、102、104车间有机废气经一套“二级深冷”预处理后,与污水处理站、罐区产生的废气合并经一套“一级碱喷淋+一级水喷淋”处理措施预处理后,经RTO焚烧系统(RTO焚烧+急冷一级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的工艺废气经2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101车间和103车间生产产生的含氢废气及含氯硅烷废气,101车间和103车间工艺废气中含氢废气及含氯硅烷废气单独收集,分离出的含氢废气及含氯硅烷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采用一套“一级碱喷淋+一级水喷淋+一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的工艺废气经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经处理后苯、*醇、*醛、VOCs满足《 (略) 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3部分:医药制造业》(DB36/1101.3-2019)表1中排放限值要求;二氯*烷、*苯、正己烷、四氢呋喃、非*烷总烃满足《 (略) 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表1、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氟化物、硫酸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氯化氢、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二噁英类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表3中标准限值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相关限值要求;N-*基吡咯烷酮、异*醇、溴化氢满足《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及附录A中排放限值要求;N,N-二*基苯胺、硝基*烷、硝基*醇、2-氨基*醇、*醚、五氟苯排放浓度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制药建设项目》(HJ582-2010)附录C中推荐的多介质环境目标值估算方法确定值。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生产车间内车间物料转运和物料贮存无组织废气、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储罐区等未收集到的废气。通过采取加强各类废气集气管道管理,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经报告书预测,项目无组织废气中苯、VOCs、*醇、*醛满足《 (略) 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3部分:医药制造业》(DB36/1101.3-2019)表3中排放限值要求;*苯满足《 (略) 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表3中排放限值要求;非*烷总烃满足《 (略) 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表3中厂界排放限值要求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房外无组织监控浓度;硫酸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氯化氢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4中排放限值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相关限值要求;二氯*烷满足《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中排放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应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以及加强厂区内绿化,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严格做好分区防渗措施。按照《报告书》和《评估意见》中要求合理设置地下水及土壤监测布点,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加强厂区和周边区域地下水及土壤环境质量监控,一旦发现污染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和《评估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按环评要求规范保障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设施,事故收集装置正常情况下必须空置,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时,企业必须立即停产,启用收集设施收集事故下的废水,待该收集池内废水全部处理完后方可恢复生产,确保突发性事故产生的各类废水不进入外环境。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县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应与相邻企业、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

(七)落实规范排污口要求。 (略) 、市排污口规范化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并建档。

(八)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书》和《评估意见》结论,需设置以项目101车间、102车间、103车间、104车间、危废暂存间、储罐区等均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污水处理站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你公司应配合规划部门,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 (略) 等环境敏感建筑。

(九)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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