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20日拟对桐乡市乌镇立志景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乌镇景区配套洗衣房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2023年9月20日拟对桐乡市乌镇立志景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乌镇景区配套洗衣房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污染防治措施 |
1 | 乌镇景区配套洗衣房项目 | (略) 乌镇立志景区 (略) | (略) 乌镇镇慈云路 936 号 | 浙江 (略) | 建设内容为新增 6t/h 燃气锅炉一台、洗涤笼设备一套、烫平机一台,建设乌镇景区洗涤中心,用于清洗景区内各酒店床上用品、毛巾及台布,年清洗规模为 54万套,用于配套景区内各酒店使用。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一)废水防治方面 项目必须实施雨污分流。本项目蒸汽冷凝水收集后回用于锅炉加热产汽,不外排;清洗废水、锅炉排污水、软化处理废水等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一同达标纳管,入网执行 GB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 4 中的三级标准、 DB33/887-2013《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表 1 中其 它企业间接排放限值以及 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 1 中 B 级限值要求,最终经物产中大(桐乡) (略) 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钱塘江,在当地不得另设排污口。 (二)废气防治方面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按环评做好污染防治措施。锅炉落实低氮燃烧措施,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燃气废气经锅炉配套废气收集系统全部收集后,通过 30 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执行《 (略) 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嘉政办发[2019]29 号)中相关要求、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3 中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加盖密闭,恶臭排放执行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1 二级 新改扩建标准值。 (三)噪声防治方面 厂区应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防振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四)固废防治方面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按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进行分类、分质处置,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一般包装材料经企业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处理,污泥委托相关单位进行处 置。生活垃圾在厂内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破损废包装桶、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机油、含油包装桶、含油手套抹布在厂内危废仓库暂存,委托有相关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降低固废污染风险。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传真:0573-*
通讯地址: (略) 康民东路 (略) 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三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污染防治措施 |
1 | 乌镇景区配套洗衣房项目 | (略) 乌镇立志景区 (略) | (略) 乌镇镇慈云路 936 号 | 浙江 (略) | 建设内容为新增 6t/h 燃气锅炉一台、洗涤笼设备一套、烫平机一台,建设乌镇景区洗涤中心,用于清洗景区内各酒店床上用品、毛巾及台布,年清洗规模为 54万套,用于配套景区内各酒店使用。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一)废水防治方面 项目必须实施雨污分流。本项目蒸汽冷凝水收集后回用于锅炉加热产汽,不外排;清洗废水、锅炉排污水、软化处理废水等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一同达标纳管,入网执行 GB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 4 中的三级标准、 DB33/887-2013《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表 1 中其 它企业间接排放限值以及 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 1 中 B 级限值要求,最终经物产中大(桐乡) (略) 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钱塘江,在当地不得另设排污口。 (二)废气防治方面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按环评做好污染防治措施。锅炉落实低氮燃烧措施,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燃气废气经锅炉配套废气收集系统全部收集后,通过 30 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执行《 (略) 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嘉政办发[2019]29 号)中相关要求、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3 中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加盖密闭,恶臭排放执行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1 二级 新改扩建标准值。 (三)噪声防治方面 厂区应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防振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四)固废防治方面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按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进行分类、分质处置,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一般包装材料经企业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处理,污泥委托相关单位进行处 置。生活垃圾在厂内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破损废包装桶、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机油、含油包装桶、含油手套抹布在厂内危废仓库暂存,委托有相关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降低固废污染风险。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传真:0573-*
通讯地址: (略) 康民东路 (略) 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三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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