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阳江市阳东区2023年度省供销社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阳江市阳东区2023年度省供销社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根据《 (略) 供销合作社2023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粤供科函〔2023〕356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为做好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推动服务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数字化发展,带动中小农户参与适度规模经营,现公 (略) 阳东区2 (略) 供销社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二、遴选条件
申报单位需具备以下条件:
1.供销合作社须为实施主体的第一大股东,且持股比例不低于34%。
2. (略) 境内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
3.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相关工作人员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
4.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实施。
5.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6.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控制度,会计独立核算,资产及财务状况、信用记录良好;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且在当地有健全的农资经营网络和一定的业务覆盖能力。
7.支持、配合当地责任主体( (略) 阳东区供销合作联社)和上级监管部门的监督与指导。
三、实施内容及绩效目标
(一)资金补助标准和方式。 (略) 阳东区(含江城区)2023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共58万元,服务任务面积1万亩,以水稻、玉米、马铃薯、番薯等粮食作物为主,重点选取1-3个环节进行补助, (略) 场机制运作已基本成熟、农户已广泛接受、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单一服务环节,不纳入补助范围。单季作物按照每亩不高于1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原则上补贴额度不超过托管总费用的30%。
(二)绩效目标。 (略) 区域实施农业生产全程托管服务,在不流转土地经营权的前提下,将耕地集中连片,早、晚造任务面积(覆盖“耕、种、防、收”各环节托管服务面积)不少于1万亩。服务小农户面积或资金占比达60%以上。小农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服务对象满意度80%以上。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程序
1.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 (略) 阳东区2 (略) 供销社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申报书》及提交相关辅助材料(详细见附件),明确生产托管实施环节。申报单位将所有书面材料盖章件及相关材料汇编成册,一式三份提交至我社,报送书面材料的同时,一并报送电子版。
2.遴选。我社根据申请情况,择优选取托管服务单位,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方案的可行性负责,如有虚假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3.公示。我社将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严格审核,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基础上,按照严格条件、择优认定的原则确定实施主体。
(二)申报时间
请各服务组织于2023年9月27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 (略) 阳东区供销合作联社业务计划股,同时电子版扫描件发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单位: (略) 阳东区供销合作联社
通讯地址: (略) 东风三路阳东林业新村
联系人:曾小姐,联系电话:0662-*
邮箱:*@*36.com
附件: (略) 阳东区2 (略) 供销社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申报书.docx
(略) 阳东区供销合作联社
2023年9月20日
根据《 (略) 供销合作社2023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粤供科函〔2023〕356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为做好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推动服务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数字化发展,带动中小农户参与适度规模经营,现公 (略) 阳东区2 (略) 供销社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二、遴选条件
申报单位需具备以下条件:
1.供销合作社须为实施主体的第一大股东,且持股比例不低于34%。
2. (略) 境内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
3.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相关工作人员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
4.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实施。
5.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6.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控制度,会计独立核算,资产及财务状况、信用记录良好;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且在当地有健全的农资经营网络和一定的业务覆盖能力。
7.支持、配合当地责任主体( (略) 阳东区供销合作联社)和上级监管部门的监督与指导。
三、实施内容及绩效目标
(一)资金补助标准和方式。 (略) 阳东区(含江城区)2023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共58万元,服务任务面积1万亩,以水稻、玉米、马铃薯、番薯等粮食作物为主,重点选取1-3个环节进行补助, (略) 场机制运作已基本成熟、农户已广泛接受、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单一服务环节,不纳入补助范围。单季作物按照每亩不高于1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原则上补贴额度不超过托管总费用的30%。
(二)绩效目标。 (略) 区域实施农业生产全程托管服务,在不流转土地经营权的前提下,将耕地集中连片,早、晚造任务面积(覆盖“耕、种、防、收”各环节托管服务面积)不少于1万亩。服务小农户面积或资金占比达60%以上。小农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服务对象满意度80%以上。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程序
1.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 (略) 阳东区2 (略) 供销社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申报书》及提交相关辅助材料(详细见附件),明确生产托管实施环节。申报单位将所有书面材料盖章件及相关材料汇编成册,一式三份提交至我社,报送书面材料的同时,一并报送电子版。
2.遴选。我社根据申请情况,择优选取托管服务单位,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方案的可行性负责,如有虚假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3.公示。我社将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严格审核,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基础上,按照严格条件、择优认定的原则确定实施主体。
(二)申报时间
请各服务组织于2023年9月27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 (略) 阳东区供销合作联社业务计划股,同时电子版扫描件发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单位: (略) 阳东区供销合作联社
通讯地址: (略) 东风三路阳东林业新村
联系人:曾小姐,联系电话:0662-*
邮箱:*@*36.com
附件: (略) 阳东区2 (略) 供销社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申报书.docx
(略) 阳东区供销合作联社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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