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程村派出所后勤保障用房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关于三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程村派出所后勤保障用房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三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
贵单位报来《关于批复三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程村派出所后勤保障用房项目建议书的请示》(三公请〔2023〕25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派出所保障标准化建设,落实派出所装备定期巡检、维护、补充、更新机制,适应“两队一室”改革、辅警管理法制化和从优待警的需要,原则同意三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程村派出所后勤保障用房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三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程村派出所后勤保障用房项目。
三、项目业主:三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
四、投 资 项 目 审 批 监 管 平 台 项 目 代 码 :2307-*-04-01-*。
五、项目建设地点:三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程村派出所、龙吉大道西侧。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面积3333.43平方米,建筑面积1256.47平方米。本项目拟建一栋后勤保障用房,主要内容包括三层框架结构。同时配套给排水、强弱电、智能化系统设备等基础设施。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693.5万元,其中第一部分工程费用为585万元,第二部分工程其他费用50万元,第三部分基本预备费58.5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专项建设资金。
接文后,请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标准抓紧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与投资规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评估后,报我局审批。每月5日前通过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完成项目进展信息填报工作,直至项目实施完毕为止。同时,请到资源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到水利部门办理水土保持审查手续;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意见。前期手续完备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江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31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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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单位报来《关于批复三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程村派出所后勤保障用房项目建议书的请示》(三公请〔2023〕25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派出所保障标准化建设,落实派出所装备定期巡检、维护、补充、更新机制,适应“两队一室”改革、辅警管理法制化和从优待警的需要,原则同意三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程村派出所后勤保障用房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三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程村派出所后勤保障用房项目。
三、项目业主:三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
四、投 资 项 目 审 批 监 管 平 台 项 目 代 码 :2307-*-04-01-*。
五、项目建设地点:三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程村派出所、龙吉大道西侧。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面积3333.43平方米,建筑面积1256.47平方米。本项目拟建一栋后勤保障用房,主要内容包括三层框架结构。同时配套给排水、强弱电、智能化系统设备等基础设施。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693.5万元,其中第一部分工程费用为585万元,第二部分工程其他费用50万元,第三部分基本预备费58.5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专项建设资金。
接文后,请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标准抓紧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与投资规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评估后,报我局审批。每月5日前通过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完成项目进展信息填报工作,直至项目实施完毕为止。同时,请到资源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到水利部门办理水土保持审查手续;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意见。前期手续完备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江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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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加强派出所保障标准化建设,落实派出所装备定期巡检、维护、补充、更新机制,适应“两队一室”改革、辅警管理法制化和从优待警的需要,原则同意三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程村派出所后勤保障用房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三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程村派出所后勤保障用房项目。
三、项目业主:三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
四、投 资 项 目 审 批 监 管 平 台 项 目 代 码 :2307-*-04-01-*。
五、项目建设地点:三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程村派出所、龙吉大道西侧。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面积3333.43平方米,建筑面积1256.47平方米。本项目拟建一栋后勤保障用房,主要内容包括三层框架结构。同时配套给排水、强弱电、智能化系统设备等基础设施。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693.5万元,其中第一部分工程费用为585万元,第二部分工程其他费用50万元,第三部分基本预备费58.5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专项建设资金。
接文后,请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标准抓紧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与投资规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评估后,报我局审批。每月5日前通过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完成项目进展信息填报工作,直至项目实施完毕为止。同时,请到资源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到水利部门办理水土保持审查手续;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意见。前期手续完备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江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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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加强派出所保障标准化建设,落实派出所装备定期巡检、维护、补充、更新机制,适应“两队一室”改革、辅警管理法制化和从优待警的需要,原则同意三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程村派出所后勤保障用房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三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程村派出所后勤保障用房项目。
三、项目业主:三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
四、投 资 项 目 审 批 监 管 平 台 项 目 代 码 :2307-*-04-01-*。
五、项目建设地点:三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程村派出所、龙吉大道西侧。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面积3333.43平方米,建筑面积1256.47平方米。本项目拟建一栋后勤保障用房,主要内容包括三层框架结构。同时配套给排水、强弱电、智能化系统设备等基础设施。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693.5万元,其中第一部分工程费用为585万元,第二部分工程其他费用50万元,第三部分基本预备费58.5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专项建设资金。
接文后,请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标准抓紧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与投资规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评估后,报我局审批。每月5日前通过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完成项目进展信息填报工作,直至项目实施完毕为止。同时,请到资源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到水利部门办理水土保持审查手续;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意见。前期手续完备后,方可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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