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中国·合肥苗木花卉交易大会庐江展馆施工项目采购公告
2023中国·合肥苗木花卉交易大会庐江展馆施工项目采购公告
(略) 林园局《关于做好2023中国·合肥苗木花卉交 (略) 参展参会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公开采购“2023中国·合肥苗木花卉交易大会庐江展馆施工项目”服务。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现通过庐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概况
2023中国·合肥苗木花卉交易大会拟于10月20日-2 (略) 中国中部花木城(肥西县)举行。 (略) 要求,庐江县要完成展馆布展,面积50-70平方米。设计 (略) 林园局统一委托中标单位整体设计规划。
二、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2023中国·合肥苗木花卉交易大会庐江展馆施工项目;
2.项目资金来源及预算:财政资金6万元(含展台设计费1万元,需 (略) 林园局中标设计单位);
3.项目类别:政府购买服务;
4.服务时间:2023年10月15日前根据设计方案完成展台施工,10月25日完成撤展;
6.项目单位:庐江县林业和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7.最高限价:项目报价不得突破预算价(人民币6万元)。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2、具有展台工程施工资质;
3、具有近三年(2020-2022年)相关展台施工业绩;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四、有关要求
(一)空间控制要求
展区设计高度不超过4.5m,展台投影边界线及展示内容不超出展区规划边界线。
(二)材料选用要求
展区装饰在结构、材料、搭建和展示等方面应符合节能高效、安全防火、生态环保等要求。使用玻璃材料装饰展区的,须采用钢化玻璃,玻璃的强度、厚度、安装方式应合理、可靠、安全。
(三)安全控制要求
1.避免在展馆柱子、横梁、围栏及各种专用管线上设计悬挂物,所有结构应和展台自身主体结构稳固连接。
2.布展内容不得改变展馆内设施的使用性质和位置,不得遮挡展馆内的消防、电气、排风口等设施设备以及安全出口、观众通道等。
3.展区设计须满足无障碍设计规范要求,保证无障碍通道的畅通。
(四)基础设施控制要求
满足展馆内提供的电力等基础设施用量、接口等要求,注重电力、水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
五、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最低价中标。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9月26日下午3点;
2.开标地点:庐江县林业和园林建设服务中心三楼2号会议室。
七、参与投标单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9月26日8:30;
2.报名方式:(1)电话报名:0551-*;(2)邮件报名:邮箱地址:*@*q.com( (略) 全称,联系人信息等);
凡符合上述要求并愿意响应采购的单位提供承诺函、报价单、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业绩证明、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密封处理并加盖骑缝章。法人代表委托他人投标的应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无有效证件的不得参与投标。
2、投标单位请于开标前30分钟将相关投标资料3份装订成册密封上交,逾期不予受理。
八、中标通知书发放
公示结束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九、合同签订
中标人应自签收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格式自行提供。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对其不良投标行为进行网上曝光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接受处罚。
十、付款事项
项目施工完成,验收合格审计后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庐江县林业和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庐江县城中中路49号( (略) 东)
联系人:巢林杰 电话:0551-*
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庐江县财政局
地址: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
电话:0551- *。
(略) 林园局《关于做好2023中国·合肥苗木花卉交 (略) 参展参会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公开采购“2023中国·合肥苗木花卉交易大会庐江展馆施工项目”服务。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现通过庐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概况
2023中国·合肥苗木花卉交易大会拟于10月20日-2 (略) 中国中部花木城(肥西县)举行。 (略) 要求,庐江县要完成展馆布展,面积50-70平方米。设计 (略) 林园局统一委托中标单位整体设计规划。
二、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2023中国·合肥苗木花卉交易大会庐江展馆施工项目;
2.项目资金来源及预算:财政资金6万元(含展台设计费1万元,需 (略) 林园局中标设计单位);
3.项目类别:政府购买服务;
4.服务时间:2023年10月15日前根据设计方案完成展台施工,10月25日完成撤展;
6.项目单位:庐江县林业和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7.最高限价:项目报价不得突破预算价(人民币6万元)。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2、具有展台工程施工资质;
3、具有近三年(2020-2022年)相关展台施工业绩;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四、有关要求
(一)空间控制要求
展区设计高度不超过4.5m,展台投影边界线及展示内容不超出展区规划边界线。
(二)材料选用要求
展区装饰在结构、材料、搭建和展示等方面应符合节能高效、安全防火、生态环保等要求。使用玻璃材料装饰展区的,须采用钢化玻璃,玻璃的强度、厚度、安装方式应合理、可靠、安全。
(三)安全控制要求
1.避免在展馆柱子、横梁、围栏及各种专用管线上设计悬挂物,所有结构应和展台自身主体结构稳固连接。
2.布展内容不得改变展馆内设施的使用性质和位置,不得遮挡展馆内的消防、电气、排风口等设施设备以及安全出口、观众通道等。
3.展区设计须满足无障碍设计规范要求,保证无障碍通道的畅通。
(四)基础设施控制要求
满足展馆内提供的电力等基础设施用量、接口等要求,注重电力、水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
五、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最低价中标。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9月26日下午3点;
2.开标地点:庐江县林业和园林建设服务中心三楼2号会议室。
七、参与投标单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9月26日8:30;
2.报名方式:(1)电话报名:0551-*;(2)邮件报名:邮箱地址:*@*q.com( (略) 全称,联系人信息等);
凡符合上述要求并愿意响应采购的单位提供承诺函、报价单、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业绩证明、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密封处理并加盖骑缝章。法人代表委托他人投标的应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无有效证件的不得参与投标。
2、投标单位请于开标前30分钟将相关投标资料3份装订成册密封上交,逾期不予受理。
八、中标通知书发放
公示结束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九、合同签订
中标人应自签收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格式自行提供。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对其不良投标行为进行网上曝光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接受处罚。
十、付款事项
项目施工完成,验收合格审计后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庐江县林业和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庐江县城中中路49号( (略) 东)
联系人:巢林杰 电话:0551-*
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庐江县财政局
地址: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
电话:05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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