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家得宝智能家居修改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关于家得宝智能家居修改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佛自然资明告〔2023〕511号
关于家得宝智能家居修改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兴良路以西、恒荷路以北的家得宝智能家居项目总平面和单体方案修改进行批前公示,欢迎公众对规划方案提出宝贵意见。
一、申请单位: (略) 高明平俊 (略)
二、项目名称:家得宝智能家居
三、修改情况
根据地块现状实际情况及为满足建设单位的实际使用要求,建设单位申请对家得宝智能家居总平面和单体方案进行如下修改:
1.综合楼位置调整,综合楼取消地下水池,建筑高度由19.15米修改为23.85米,修改后综合楼建筑面积为3045.57平方米、计容面积为2971.77平方米。(详见图纸)
2.调整了场地部分绿地范围及面积。(详见总平面图)
3.方案调整后各经济技术指标如下:项目规划用地面积47972.7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6169.0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66486.49平方米,总基底面积28677.55平方米,容积率1.39,建筑密度59.78%,绿地率10.06%,配套停车位136个,非机动车位面积528平方米。
四、调整后方案情况
方案调整后,家得宝智能家居总平面及单体的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等的相关要求。
五、公示时间:2023年9月21日至2023年10月8日
六、公示地点:建设项目现场位置
七、公示网站: (略) 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
八、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 (略) 高明区竹园路19号 (略) 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邮编:*。
2.电话:0757-*
3.电子邮件:*@*ttp://**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反馈意见应在公示期间内提交,如期限内没有提交意见则视为同意。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20日
附件:
佛自然资明告〔2023〕511号
关于家得宝智能家居修改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兴良路以西、恒荷路以北的家得宝智能家居项目总平面和单体方案修改进行批前公示,欢迎公众对规划方案提出宝贵意见。
一、申请单位: (略) 高明平俊 (略)
二、项目名称:家得宝智能家居
三、修改情况
根据地块现状实际情况及为满足建设单位的实际使用要求,建设单位申请对家得宝智能家居总平面和单体方案进行如下修改:
1.综合楼位置调整,综合楼取消地下水池,建筑高度由19.15米修改为23.85米,修改后综合楼建筑面积为3045.57平方米、计容面积为2971.77平方米。(详见图纸)
2.调整了场地部分绿地范围及面积。(详见总平面图)
3.方案调整后各经济技术指标如下:项目规划用地面积47972.7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6169.0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66486.49平方米,总基底面积28677.55平方米,容积率1.39,建筑密度59.78%,绿地率10.06%,配套停车位136个,非机动车位面积528平方米。
四、调整后方案情况
方案调整后,家得宝智能家居总平面及单体的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等的相关要求。
五、公示时间:2023年9月21日至2023年10月8日
六、公示地点:建设项目现场位置
七、公示网站: (略) 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
八、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 (略) 高明区竹园路19号 (略) 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邮编:*。
2.电话:0757-*
3.电子邮件:*@*ttp://**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反馈意见应在公示期间内提交,如期限内没有提交意见则视为同意。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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