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自主公示台州市椒江亿玖眼镜有限公司年产460万副塑料眼镜、40万副金属眼镜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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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主公示台州市椒江亿玖眼镜有限公司年产460万副塑料眼镜、40万副金属眼镜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企业自主公示)台州市椒江亿玖眼镜有限公司年产460万副塑料眼镜、40万副金属眼镜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建设单位: (略) (略)
2023-09-20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460万副塑料眼镜、40万副金属眼镜技改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椒江区前所街道沿海工业功能区纬二路以南、经二路以东C地块(西浦村)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略) (略) 租赁位于椒江区前所街道沿海工业功能区块纬二路以南、经二路以东C地块(西浦村)的部分空置厂房实施生产,总建筑面积为6866m2。项目拟投资600万元,购置注塑机、振机、超声波清洗机、喷台等国内先进设备,采用注塑、喷涂、超声波清洗等工艺,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460万副塑料眼镜、40万副金属眼镜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所在地周围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见表1及图1。

表1 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名称

UTM坐标/m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方位

与厂界最近的距离(m)

环境功能区

X

Y

大气环境

椒江村

*.703

*.515

居民

约1092人

西

92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 年第29 号)中的二级标准

外西村

*.431

*.407

居民

约911人

西北

971

外东村

*.575

*.120

居民

约829人

西北

1004

汾头洋小学

*.867

*.584

师生

约1200人

西北

1454

下徐村

*.657

*.957

居民

约1546人

西北

1467

西浦村隔桥自然村

*.873

*.950

居民

约759人

西北

1585

兴岙村

*.502

*.213

居民

约766人

西北

1696

上徐村

*.370

*.708

居民

约1004人

西北

1913

福清禅寺

*.256

*.314

工作人员及游客

约200人

西北

1958

台电职工公寓

*.623

*.372

员工

约200人

西

2344

七年村

*.025

*.688

居民

约1200人

西北

2449

汾头洋村

*.287

*.270

居民

约1771人

西北

1410

西浦村

*.444

*.264

居民

约561人

1456

规划居住用地1

*.586

*.391

规划居民

/

313

双闸村沿江自然村

*.137

*.559

居民

约1050人

475

双闸村里西潭自然村

*.883

*.614

居民

约100人

1017

规划居住用地2

*.527

*.540

规划居民

/

东北

540

新殿村

*.286

*.718

居民

约2178人

东北

1390

陶家村

*.640

*.406

居民

约1905人

东北

1448

下西村

*.027

*.414

居民

约1082人

东北

1682

陶家小学

*.936

*.391

师生

约1500人

东北

1710

阳光幼儿园

*.7

*

师生

约100人

东北

1998

六联村

*.783

*.167

居民

约4233人

东北

2014

胡东村

*.858

*.989

居民

约600人

东北

2131

上西村

*.956

*.367

居民

约320人

东北

2255

(略) 椒江附属实验小学沿海校区

*.083

*.495

师生

约700人

东北

2392

中西村

*.274

*.258

居民

约1152人

东北

2612

王礁村

*.508

*.103

居民

约2665人

东北

2736

下墩头村

*.295

*.209

居民

约969人

东北

2865

赵家村

*.062

*.896

居民

约871人

东北

3047

地表水环境

椒江

*.571

*.356

地表水

约宽1977m

709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 类标准

地下水环境

厂区地下水

/

/

地下水

/

/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

土壤环境

椒江村

*.703

*.515

居民

约1092人

西

923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

外西村

*.431

*.407

居民

约911人

西北

971

规划居住用地

*.586

*.391

规划居民

/

313

双闸村沿江自然村

*.137

*.559

居民

约1050人

475

规划居住用地

*.527

*.540

规划居民

/

东北

540

项目厂界1km范围内的农田

/

/

农用地

/

/

厂界1km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表1中的风险筛选值

图1 项目周边5km范围内敏感点示意图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注塑废气、破碎粉尘、磨水口粉尘、拉砂粉尘、喷漆废气、移印、晾干废气、割片粉尘、焊接烟尘、金属眼镜抛光粉尘、投料粉尘、搅拌粉尘、染色及烘干废气、强化及烘干废气、危险固废仓库废气、清洗晾干废气、油性漆喷枪清洗废气。

注塑废气:废气收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排气筒);拉砂、割片粉尘:拉砂粉尘收集经自带水喷淋装置处理后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的割片粉尘由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排气筒);油性漆/水性漆喷漆废气、危险固废仓库、清洗晾干废气、油性漆喷枪清洗废气:油性漆车间与水性漆车间的喷漆废气、油性漆喷枪清洗废气收集先经水帘除漆雾装置处理,再与油性漆/水性漆调漆、烘干废气、危险固废仓库废气、清洗晾干废气共同经“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最后共同由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排气筒);染色、强化、烘干废气: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4排气筒);金属眼镜抛光粉尘:粉尘收集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5排气筒),企业废气排放均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较好。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间接冷却水、滚筒废水、研磨废水、塑料眼镜超声波清洗废水、水帘喷漆废水、油漆喷淋废水、染色、强化及烘干废气喷淋废水、金属眼镜超声波清洗废水、未染色镜片清洗废水、镜片染色后清洗废水、水性漆喷枪清洗废水、染色机清洗废水、拉砂废气处理废水和生活污水。

塑料镜架、镜片间接冷却水通过离子吸附剂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金属眼镜超声波清洗槽废水经车间处理装置“废水蒸发器”处理后,浓缩液作为危险废物处置,其余生产废水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共同纳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经“混凝沉淀+芬顿氧化+二沉+生化”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椒江 (略) 处理,出水水质执行《 (略)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的准 IV 类标准,其中二*苯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3的相关标准,色度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本项目污水排放量约23.3t/d,废水经处理后可达标纳管标准, (略) 椒江 (略) 造成冲击。 (略) 椒江 (略) 处理后能稳定达标排放,故本项目废水纳管后不会对周围水体造成不良影响。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注塑机、研磨振机、废气治理措施风机及废水治理措施水泵等。

项目做好噪声防治措施,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不会对周边声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4、固废

项目对固废分类采取措施后,固废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本项目建成后,通过采取先进有效的污染治理措施,各污染物排放均可得到有效控制,环境质量能维持在现有等级,符合维持环境功能区划原则。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表2 项目污染防治对策

类别

污染源

污染治理措施

预期效果

废气

注塑

收集+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的相关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拉砂、割片

拉砂粉尘收集经自带水喷淋装置处理后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的割片粉尘共同由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的相关标准

油性漆/水性漆喷漆废气、危险固废仓库废气、清洗晾干废气、油性漆喷枪清洗废气

油性漆车间与水性漆车间的漆喷漆废气、油性漆喷枪清洗废气收集先经水帘除漆雾装置处理,再与调漆、烘干废气、危险固废仓库废气、清洗晾干废气共同经“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最后共同由2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的相关标准、《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1991)中的计算值

染色、强化、烘干

收集+水喷淋+2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金属眼镜抛光

收集+布袋除尘+25 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废水

金属眼镜超声波清洗槽废水

废水经车间废水蒸发器处理后,浓缩液作为危险废物委托处置

/

综合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共同经厂区处理装置“混凝沉淀+芬顿氧化+二沉+生化”处理,最后 (略) 椒江 (略)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总氮进管标 (略) 椒江 (略) 设计进水水质标准

噪声

生产车间

1、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下,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控制噪声源强。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润滑传动设备,使其处于良好的工况,避免设备因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2、优化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集中放置,尽量布置于车间中间位置,不要设置在厂界附近,不得已而设置在厂界附近的,必须增加隔声措施。

3、加强对高噪声设备的隔声降噪措施;引风机尽量设置在车间内且安装整体隔声罩,进出口装橡胶软接头。

4、生产车间靠近厂界一侧尽量少设置可开启式窗户,生产时关闭门窗。

5、加强对职工的管理、培训和教育,提供文明生产,防止人为高噪声现象。

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固废(一般固废及危险固废分开)

一般固废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储存,不能混存;一般工业固废(一般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废研磨石、集尘灰、废布袋、废离子吸附剂)收集后外售给相关物资单位;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不造成二次污染

危险固废

暂存时需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5897-2023)的相关规定设立危险固废仓库(面积为35m2),危险固废(废化学品包装材料、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厂区废水处理设施污泥、废染色液、废强化液、废抹布、废次品、挂架浸洗废液、金属眼镜超声波清洗槽废水浓缩液)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合理处置

其他

1.水、气、土、固的污染防治措施及效果均能达到相应标准要求;

2、环保人员管理信息制度需上墙;

3、本环评要求企业做好车间内防腐防渗,并明确相关要求;

4、本环评要求企业需规范化建设监测平台

/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略) (略) 年产460万副塑料眼镜、40万副金属眼镜技改项目位于椒江区前所街道沿海工业功能区块纬二路以南、经二路以东C地块(西浦村)实施。项目所在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建设符合《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台环发[2020]57号)要求;排放的污染物基本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符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 (略) 塑料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 (略) “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 (略) 臭氧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略) 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等相关文件要求; (略) 产业政策等要求;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项目的环境风险水平可以接受。建设单位开展公众参与工作期间未收到公众相关反馈意见。

因此,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在椒江区前所街道沿海工业功能区块纬二路以南、经二路以东C地块(西浦村)实施是可行的。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人:杨美云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椒江区前所街道沿海工业功能区块纬二路以南、经二路以东C地块(西浦村)

2、环评单位:浙江碧 (略)

联系人:邵女士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略) 开发区白云街道耀达大厦4层D区405室

3、项目审批部门联系方式

审批单位名称: (略) 环境保护局椒江分局

单位地址: (略) 椒江区建设路7号

联系电话:0576-*

(略) (略)

2023年9月20日 (略) (略) 年产460万副塑料眼镜、40万副金属眼镜技改项目-公示稿.pdf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460万副塑料眼镜、40万副金属眼镜技改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椒江区前所街道沿海工业功能区纬二路以南、经二路以东C地块(西浦村)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略) (略) 租赁位于椒江区前所街道沿海工业功能区块纬二路以南、经二路以东C地块(西浦村)的部分空置厂房实施生产,总建筑面积为6866m2。项目拟投资600万元,购置注塑机、振机、超声波清洗机、喷台等国内先进设备,采用注塑、喷涂、超声波清洗等工艺,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460万副塑料眼镜、40万副金属眼镜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所在地周围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见表1及图1。

表1 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名称

UTM坐标/m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方位

与厂界最近的距离(m)

环境功能区

X

Y

大气环境

椒江村

*.703

*.515

居民

约1092人

西

92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 年第29 号)中的二级标准

外西村

*.431

*.407

居民

约911人

西北

971

外东村

*.575

*.120

居民

约829人

西北

1004

汾头洋小学

*.867

*.584

师生

约1200人

西北

1454

下徐村

*.657

*.957

居民

约1546人

西北

1467

西浦村隔桥自然村

*.873

*.950

居民

约759人

西北

1585

兴岙村

*.502

*.213

居民

约766人

西北

1696

上徐村

*.370

*.708

居民

约1004人

西北

1913

福清禅寺

*.256

*.314

工作人员及游客

约200人

西北

1958

台电职工公寓

*.623

*.372

员工

约200人

西

2344

七年村

*.025

*.688

居民

约1200人

西北

2449

汾头洋村

*.287

*.270

居民

约1771人

西北

1410

西浦村

*.444

*.264

居民

约561人

1456

规划居住用地1

*.586

*.391

规划居民

/

313

双闸村沿江自然村

*.137

*.559

居民

约1050人

475

双闸村里西潭自然村

*.883

*.614

居民

约100人

1017

规划居住用地2

*.527

*.540

规划居民

/

东北

540

新殿村

*.286

*.718

居民

约2178人

东北

1390

陶家村

*.640

*.406

居民

约1905人

东北

1448

下西村

*.027

*.414

居民

约1082人

东北

1682

陶家小学

*.936

*.391

师生

约1500人

东北

1710

阳光幼儿园

*.7

*

师生

约100人

东北

1998

六联村

*.783

*.167

居民

约4233人

东北

2014

胡东村

*.858

*.989

居民

约600人

东北

2131

上西村

*.956

*.367

居民

约320人

东北

2255

(略) 椒江附属实验小学沿海校区

*.083

*.495

师生

约700人

东北

2392

中西村

*.274

*.258

居民

约1152人

东北

2612

王礁村

*.508

*.103

居民

约2665人

东北

2736

下墩头村

*.295

*.209

居民

约969人

东北

2865

赵家村

*.062

*.896

居民

约871人

东北

3047

地表水环境

椒江

*.571

*.356

地表水

约宽1977m

709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 类标准

地下水环境

厂区地下水

/

/

地下水

/

/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

土壤环境

椒江村

*.703

*.515

居民

约1092人

西

923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

外西村

*.431

*.407

居民

约911人

西北

971

规划居住用地

*.586

*.391

规划居民

/

313

双闸村沿江自然村

*.137

*.559

居民

约1050人

475

规划居住用地

*.527

*.540

规划居民

/

东北

540

项目厂界1km范围内的农田

/

/

农用地

/

/

厂界1km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表1中的风险筛选值

图1 项目周边5km范围内敏感点示意图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注塑废气、破碎粉尘、磨水口粉尘、拉砂粉尘、喷漆废气、移印、晾干废气、割片粉尘、焊接烟尘、金属眼镜抛光粉尘、投料粉尘、搅拌粉尘、染色及烘干废气、强化及烘干废气、危险固废仓库废气、清洗晾干废气、油性漆喷枪清洗废气。

注塑废气:废气收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排气筒);拉砂、割片粉尘:拉砂粉尘收集经自带水喷淋装置处理后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的割片粉尘由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排气筒);油性漆/水性漆喷漆废气、危险固废仓库、清洗晾干废气、油性漆喷枪清洗废气:油性漆车间与水性漆车间的喷漆废气、油性漆喷枪清洗废气收集先经水帘除漆雾装置处理,再与油性漆/水性漆调漆、烘干废气、危险固废仓库废气、清洗晾干废气共同经“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最后共同由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排气筒);染色、强化、烘干废气: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4排气筒);金属眼镜抛光粉尘:粉尘收集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5排气筒),企业废气排放均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较好。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间接冷却水、滚筒废水、研磨废水、塑料眼镜超声波清洗废水、水帘喷漆废水、油漆喷淋废水、染色、强化及烘干废气喷淋废水、金属眼镜超声波清洗废水、未染色镜片清洗废水、镜片染色后清洗废水、水性漆喷枪清洗废水、染色机清洗废水、拉砂废气处理废水和生活污水。

塑料镜架、镜片间接冷却水通过离子吸附剂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金属眼镜超声波清洗槽废水经车间处理装置“废水蒸发器”处理后,浓缩液作为危险废物处置,其余生产废水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共同纳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经“混凝沉淀+芬顿氧化+二沉+生化”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椒江 (略) 处理,出水水质执行《 (略)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的准 IV 类标准,其中二*苯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3的相关标准,色度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本项目污水排放量约23.3t/d,废水经处理后可达标纳管标准, (略) 椒江 (略) 造成冲击。 (略) 椒江 (略) 处理后能稳定达标排放,故本项目废水纳管后不会对周围水体造成不良影响。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注塑机、研磨振机、废气治理措施风机及废水治理措施水泵等。

项目做好噪声防治措施,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不会对周边声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4、固废

项目对固废分类采取措施后,固废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本项目建成后,通过采取先进有效的污染治理措施,各污染物排放均可得到有效控制,环境质量能维持在现有等级,符合维持环境功能区划原则。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表2 项目污染防治对策

类别

污染源

污染治理措施

预期效果

废气

注塑

收集+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的相关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拉砂、割片

拉砂粉尘收集经自带水喷淋装置处理后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的割片粉尘共同由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的相关标准

油性漆/水性漆喷漆废气、危险固废仓库废气、清洗晾干废气、油性漆喷枪清洗废气

油性漆车间与水性漆车间的漆喷漆废气、油性漆喷枪清洗废气收集先经水帘除漆雾装置处理,再与调漆、烘干废气、危险固废仓库废气、清洗晾干废气共同经“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最后共同由2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的相关标准、《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1991)中的计算值

染色、强化、烘干

收集+水喷淋+2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金属眼镜抛光

收集+布袋除尘+25 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废水

金属眼镜超声波清洗槽废水

废水经车间废水蒸发器处理后,浓缩液作为危险废物委托处置

/

综合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共同经厂区处理装置“混凝沉淀+芬顿氧化+二沉+生化”处理,最后 (略) 椒江 (略)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总氮进管标 (略) 椒江 (略) 设计进水水质标准

噪声

生产车间

1、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下,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控制噪声源强。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润滑传动设备,使其处于良好的工况,避免设备因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2、优化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集中放置,尽量布置于车间中间位置,不要设置在厂界附近,不得已而设置在厂界附近的,必须增加隔声措施。

3、加强对高噪声设备的隔声降噪措施;引风机尽量设置在车间内且安装整体隔声罩,进出口装橡胶软接头。

4、生产车间靠近厂界一侧尽量少设置可开启式窗户,生产时关闭门窗。

5、加强对职工的管理、培训和教育,提供文明生产,防止人为高噪声现象。

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固废(一般固废及危险固废分开)

一般固废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储存,不能混存;一般工业固废(一般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废研磨石、集尘灰、废布袋、废离子吸附剂)收集后外售给相关物资单位;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不造成二次污染

危险固废

暂存时需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5897-2023)的相关规定设立危险固废仓库(面积为35m2),危险固废(废化学品包装材料、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厂区废水处理设施污泥、废染色液、废强化液、废抹布、废次品、挂架浸洗废液、金属眼镜超声波清洗槽废水浓缩液)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合理处置

其他

1.水、气、土、固的污染防治措施及效果均能达到相应标准要求;

2、环保人员管理信息制度需上墙;

3、本环评要求企业做好车间内防腐防渗,并明确相关要求;

4、本环评要求企业需规范化建设监测平台

/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略) (略) 年产460万副塑料眼镜、40万副金属眼镜技改项目位于椒江区前所街道沿海工业功能区块纬二路以南、经二路以东C地块(西浦村)实施。项目所在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建设符合《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台环发[2020]57号)要求;排放的污染物基本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符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 (略) 塑料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 (略) “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 (略) 臭氧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略) 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等相关文件要求; (略) 产业政策等要求;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项目的环境风险水平可以接受。建设单位开展公众参与工作期间未收到公众相关反馈意见。

因此,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在椒江区前所街道沿海工业功能区块纬二路以南、经二路以东C地块(西浦村)实施是可行的。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人:杨美云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椒江区前所街道沿海工业功能区块纬二路以南、经二路以东C地块(西浦村)

2、环评单位:浙江碧 (略)

联系人:邵女士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略) 开发区白云街道耀达大厦4层D区405室

3、项目审批部门联系方式

审批单位名称: (略) 环境保护局椒江分局

单位地址: (略) 椒江区建设路7号

联系电话:0576-*

(略) (略)

2023年9月20日 (略) (略) 年产460万副塑料眼镜、40万副金属眼镜技改项目-公示稿.pdf


(企业自主公示)台州市椒江亿玖眼镜有限公司年产460万副塑料眼镜、40万副金属眼镜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建设单位: (略) (略)
2023-09-20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460万副塑料眼镜、40万副金属眼镜技改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椒江区前所街道沿海工业功能区纬二路以南、经二路以东C地块(西浦村)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略) (略) 租赁位于椒江区前所街道沿海工业功能区块纬二路以南、经二路以东C地块(西浦村)的部分空置厂房实施生产,总建筑面积为6866m2。项目拟投资600万元,购置注塑机、振机、超声波清洗机、喷台等国内先进设备,采用注塑、喷涂、超声波清洗等工艺,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460万副塑料眼镜、40万副金属眼镜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所在地周围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见表1及图1。

表1 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名称

UTM坐标/m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方位

与厂界最近的距离(m)

环境功能区

X

Y

大气环境

椒江村

*.703

*.515

居民

约1092人

西

92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 年第29 号)中的二级标准

外西村

*.431

*.407

居民

约911人

西北

971

外东村

*.575

*.120

居民

约829人

西北

1004

汾头洋小学

*.867

*.584

师生

约1200人

西北

1454

下徐村

*.657

*.957

居民

约1546人

西北

1467

西浦村隔桥自然村

*.873

*.950

居民

约759人

西北

1585

兴岙村

*.502

*.213

居民

约766人

西北

1696

上徐村

*.370

*.708

居民

约1004人

西北

1913

福清禅寺

*.256

*.314

工作人员及游客

约200人

西北

1958

台电职工公寓

*.623

*.372

员工

约200人

西

2344

七年村

*.025

*.688

居民

约1200人

西北

2449

汾头洋村

*.287

*.270

居民

约1771人

西北

1410

西浦村

*.444

*.264

居民

约561人

1456

规划居住用地1

*.586

*.391

规划居民

/

313

双闸村沿江自然村

*.137

*.559

居民

约1050人

475

双闸村里西潭自然村

*.883

*.614

居民

约100人

1017

规划居住用地2

*.527

*.540

规划居民

/

东北

540

新殿村

*.286

*.718

居民

约2178人

东北

1390

陶家村

*.640

*.406

居民

约1905人

东北

1448

下西村

*.027

*.414

居民

约1082人

东北

1682

陶家小学

*.936

*.391

师生

约1500人

东北

1710

阳光幼儿园

*.7

*

师生

约100人

东北

1998

六联村

*.783

*.167

居民

约4233人

东北

2014

胡东村

*.858

*.989

居民

约600人

东北

2131

上西村

*.956

*.367

居民

约320人

东北

2255

(略) 椒江附属实验小学沿海校区

*.083

*.495

师生

约700人

东北

2392

中西村

*.274

*.258

居民

约1152人

东北

2612

王礁村

*.508

*.103

居民

约2665人

东北

2736

下墩头村

*.295

*.209

居民

约969人

东北

2865

赵家村

*.062

*.896

居民

约871人

东北

3047

地表水环境

椒江

*.571

*.356

地表水

约宽1977m

709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 类标准

地下水环境

厂区地下水

/

/

地下水

/

/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

土壤环境

椒江村

*.703

*.515

居民

约1092人

西

923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

外西村

*.431

*.407

居民

约911人

西北

971

规划居住用地

*.586

*.391

规划居民

/

313

双闸村沿江自然村

*.137

*.559

居民

约1050人

475

规划居住用地

*.527

*.540

规划居民

/

东北

540

项目厂界1km范围内的农田

/

/

农用地

/

/

厂界1km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表1中的风险筛选值

图1 项目周边5km范围内敏感点示意图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注塑废气、破碎粉尘、磨水口粉尘、拉砂粉尘、喷漆废气、移印、晾干废气、割片粉尘、焊接烟尘、金属眼镜抛光粉尘、投料粉尘、搅拌粉尘、染色及烘干废气、强化及烘干废气、危险固废仓库废气、清洗晾干废气、油性漆喷枪清洗废气。

注塑废气:废气收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排气筒);拉砂、割片粉尘:拉砂粉尘收集经自带水喷淋装置处理后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的割片粉尘由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排气筒);油性漆/水性漆喷漆废气、危险固废仓库、清洗晾干废气、油性漆喷枪清洗废气:油性漆车间与水性漆车间的喷漆废气、油性漆喷枪清洗废气收集先经水帘除漆雾装置处理,再与油性漆/水性漆调漆、烘干废气、危险固废仓库废气、清洗晾干废气共同经“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最后共同由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排气筒);染色、强化、烘干废气: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4排气筒);金属眼镜抛光粉尘:粉尘收集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5排气筒),企业废气排放均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较好。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间接冷却水、滚筒废水、研磨废水、塑料眼镜超声波清洗废水、水帘喷漆废水、油漆喷淋废水、染色、强化及烘干废气喷淋废水、金属眼镜超声波清洗废水、未染色镜片清洗废水、镜片染色后清洗废水、水性漆喷枪清洗废水、染色机清洗废水、拉砂废气处理废水和生活污水。

塑料镜架、镜片间接冷却水通过离子吸附剂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金属眼镜超声波清洗槽废水经车间处理装置“废水蒸发器”处理后,浓缩液作为危险废物处置,其余生产废水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共同纳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经“混凝沉淀+芬顿氧化+二沉+生化”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椒江 (略) 处理,出水水质执行《 (略)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的准 IV 类标准,其中二*苯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3的相关标准,色度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本项目污水排放量约23.3t/d,废水经处理后可达标纳管标准, (略) 椒江 (略) 造成冲击。 (略) 椒江 (略) 处理后能稳定达标排放,故本项目废水纳管后不会对周围水体造成不良影响。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注塑机、研磨振机、废气治理措施风机及废水治理措施水泵等。

项目做好噪声防治措施,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不会对周边声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4、固废

项目对固废分类采取措施后,固废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本项目建成后,通过采取先进有效的污染治理措施,各污染物排放均可得到有效控制,环境质量能维持在现有等级,符合维持环境功能区划原则。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表2 项目污染防治对策

类别

污染源

污染治理措施

预期效果

废气

注塑

收集+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的相关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拉砂、割片

拉砂粉尘收集经自带水喷淋装置处理后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的割片粉尘共同由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的相关标准

油性漆/水性漆喷漆废气、危险固废仓库废气、清洗晾干废气、油性漆喷枪清洗废气

油性漆车间与水性漆车间的漆喷漆废气、油性漆喷枪清洗废气收集先经水帘除漆雾装置处理,再与调漆、烘干废气、危险固废仓库废气、清洗晾干废气共同经“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最后共同由2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的相关标准、《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1991)中的计算值

染色、强化、烘干

收集+水喷淋+2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金属眼镜抛光

收集+布袋除尘+25 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废水

金属眼镜超声波清洗槽废水

废水经车间废水蒸发器处理后,浓缩液作为危险废物委托处置

/

综合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共同经厂区处理装置“混凝沉淀+芬顿氧化+二沉+生化”处理,最后 (略) 椒江 (略)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总氮进管标 (略) 椒江 (略) 设计进水水质标准

噪声

生产车间

1、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下,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控制噪声源强。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润滑传动设备,使其处于良好的工况,避免设备因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2、优化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集中放置,尽量布置于车间中间位置,不要设置在厂界附近,不得已而设置在厂界附近的,必须增加隔声措施。

3、加强对高噪声设备的隔声降噪措施;引风机尽量设置在车间内且安装整体隔声罩,进出口装橡胶软接头。

4、生产车间靠近厂界一侧尽量少设置可开启式窗户,生产时关闭门窗。

5、加强对职工的管理、培训和教育,提供文明生产,防止人为高噪声现象。

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固废(一般固废及危险固废分开)

一般固废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储存,不能混存;一般工业固废(一般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废研磨石、集尘灰、废布袋、废离子吸附剂)收集后外售给相关物资单位;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不造成二次污染

危险固废

暂存时需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5897-2023)的相关规定设立危险固废仓库(面积为35m2),危险固废(废化学品包装材料、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厂区废水处理设施污泥、废染色液、废强化液、废抹布、废次品、挂架浸洗废液、金属眼镜超声波清洗槽废水浓缩液)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合理处置

其他

1.水、气、土、固的污染防治措施及效果均能达到相应标准要求;

2、环保人员管理信息制度需上墙;

3、本环评要求企业做好车间内防腐防渗,并明确相关要求;

4、本环评要求企业需规范化建设监测平台

/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略) (略) 年产460万副塑料眼镜、40万副金属眼镜技改项目位于椒江区前所街道沿海工业功能区块纬二路以南、经二路以东C地块(西浦村)实施。项目所在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建设符合《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台环发[2020]57号)要求;排放的污染物基本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符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 (略) 塑料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 (略) “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 (略) 臭氧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略) 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等相关文件要求; (略) 产业政策等要求;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项目的环境风险水平可以接受。建设单位开展公众参与工作期间未收到公众相关反馈意见。

因此,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在椒江区前所街道沿海工业功能区块纬二路以南、经二路以东C地块(西浦村)实施是可行的。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人:杨美云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椒江区前所街道沿海工业功能区块纬二路以南、经二路以东C地块(西浦村)

2、环评单位:浙江碧 (略)

联系人:邵女士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略) 开发区白云街道耀达大厦4层D区405室

3、项目审批部门联系方式

审批单位名称: (略) 环境保护局椒江分局

单位地址: (略) 椒江区建设路7号

联系电话:0576-*

(略) (略)

2023年9月20日 (略) (略) 年产460万副塑料眼镜、40万副金属眼镜技改项目-公示稿.pdf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460万副塑料眼镜、40万副金属眼镜技改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椒江区前所街道沿海工业功能区纬二路以南、经二路以东C地块(西浦村)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略) (略) 租赁位于椒江区前所街道沿海工业功能区块纬二路以南、经二路以东C地块(西浦村)的部分空置厂房实施生产,总建筑面积为6866m2。项目拟投资600万元,购置注塑机、振机、超声波清洗机、喷台等国内先进设备,采用注塑、喷涂、超声波清洗等工艺,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460万副塑料眼镜、40万副金属眼镜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所在地周围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见表1及图1。

表1 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名称

UTM坐标/m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方位

与厂界最近的距离(m)

环境功能区

X

Y

大气环境

椒江村

*.703

*.515

居民

约1092人

西

92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 年第29 号)中的二级标准

外西村

*.431

*.407

居民

约911人

西北

971

外东村

*.575

*.120

居民

约829人

西北

1004

汾头洋小学

*.867

*.584

师生

约1200人

西北

1454

下徐村

*.657

*.957

居民

约1546人

西北

1467

西浦村隔桥自然村

*.873

*.950

居民

约759人

西北

1585

兴岙村

*.502

*.213

居民

约766人

西北

1696

上徐村

*.370

*.708

居民

约1004人

西北

1913

福清禅寺

*.256

*.314

工作人员及游客

约200人

西北

1958

台电职工公寓

*.623

*.372

员工

约200人

西

2344

七年村

*.025

*.688

居民

约1200人

西北

2449

汾头洋村

*.287

*.270

居民

约1771人

西北

1410

西浦村

*.444

*.264

居民

约561人

1456

规划居住用地1

*.586

*.391

规划居民

/

313

双闸村沿江自然村

*.137

*.559

居民

约1050人

475

双闸村里西潭自然村

*.883

*.614

居民

约100人

1017

规划居住用地2

*.527

*.540

规划居民

/

东北

540

新殿村

*.286

*.718

居民

约2178人

东北

1390

陶家村

*.640

*.406

居民

约1905人

东北

1448

下西村

*.027

*.414

居民

约1082人

东北

1682

陶家小学

*.936

*.391

师生

约1500人

东北

1710

阳光幼儿园

*.7

*

师生

约100人

东北

1998

六联村

*.783

*.167

居民

约4233人

东北

2014

胡东村

*.858

*.989

居民

约600人

东北

2131

上西村

*.956

*.367

居民

约320人

东北

2255

(略) 椒江附属实验小学沿海校区

*.083

*.495

师生

约700人

东北

2392

中西村

*.274

*.258

居民

约1152人

东北

2612

王礁村

*.508

*.103

居民

约2665人

东北

2736

下墩头村

*.295

*.209

居民

约969人

东北

2865

赵家村

*.062

*.896

居民

约871人

东北

3047

地表水环境

椒江

*.571

*.356

地表水

约宽1977m

709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 类标准

地下水环境

厂区地下水

/

/

地下水

/

/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

土壤环境

椒江村

*.703

*.515

居民

约1092人

西

923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

外西村

*.431

*.407

居民

约911人

西北

971

规划居住用地

*.586

*.391

规划居民

/

313

双闸村沿江自然村

*.137

*.559

居民

约1050人

475

规划居住用地

*.527

*.540

规划居民

/

东北

540

项目厂界1km范围内的农田

/

/

农用地

/

/

厂界1km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表1中的风险筛选值

图1 项目周边5km范围内敏感点示意图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注塑废气、破碎粉尘、磨水口粉尘、拉砂粉尘、喷漆废气、移印、晾干废气、割片粉尘、焊接烟尘、金属眼镜抛光粉尘、投料粉尘、搅拌粉尘、染色及烘干废气、强化及烘干废气、危险固废仓库废气、清洗晾干废气、油性漆喷枪清洗废气。

注塑废气:废气收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排气筒);拉砂、割片粉尘:拉砂粉尘收集经自带水喷淋装置处理后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的割片粉尘由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排气筒);油性漆/水性漆喷漆废气、危险固废仓库、清洗晾干废气、油性漆喷枪清洗废气:油性漆车间与水性漆车间的喷漆废气、油性漆喷枪清洗废气收集先经水帘除漆雾装置处理,再与油性漆/水性漆调漆、烘干废气、危险固废仓库废气、清洗晾干废气共同经“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最后共同由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排气筒);染色、强化、烘干废气: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4排气筒);金属眼镜抛光粉尘:粉尘收集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5排气筒),企业废气排放均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较好。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间接冷却水、滚筒废水、研磨废水、塑料眼镜超声波清洗废水、水帘喷漆废水、油漆喷淋废水、染色、强化及烘干废气喷淋废水、金属眼镜超声波清洗废水、未染色镜片清洗废水、镜片染色后清洗废水、水性漆喷枪清洗废水、染色机清洗废水、拉砂废气处理废水和生活污水。

塑料镜架、镜片间接冷却水通过离子吸附剂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金属眼镜超声波清洗槽废水经车间处理装置“废水蒸发器”处理后,浓缩液作为危险废物处置,其余生产废水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共同纳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经“混凝沉淀+芬顿氧化+二沉+生化”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椒江 (略) 处理,出水水质执行《 (略)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的准 IV 类标准,其中二*苯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3的相关标准,色度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本项目污水排放量约23.3t/d,废水经处理后可达标纳管标准, (略) 椒江 (略) 造成冲击。 (略) 椒江 (略) 处理后能稳定达标排放,故本项目废水纳管后不会对周围水体造成不良影响。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注塑机、研磨振机、废气治理措施风机及废水治理措施水泵等。

项目做好噪声防治措施,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不会对周边声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4、固废

项目对固废分类采取措施后,固废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本项目建成后,通过采取先进有效的污染治理措施,各污染物排放均可得到有效控制,环境质量能维持在现有等级,符合维持环境功能区划原则。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表2 项目污染防治对策

类别

污染源

污染治理措施

预期效果

废气

注塑

收集+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的相关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拉砂、割片

拉砂粉尘收集经自带水喷淋装置处理后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的割片粉尘共同由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的相关标准

油性漆/水性漆喷漆废气、危险固废仓库废气、清洗晾干废气、油性漆喷枪清洗废气

油性漆车间与水性漆车间的漆喷漆废气、油性漆喷枪清洗废气收集先经水帘除漆雾装置处理,再与调漆、烘干废气、危险固废仓库废气、清洗晾干废气共同经“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最后共同由2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的相关标准、《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1991)中的计算值

染色、强化、烘干

收集+水喷淋+2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金属眼镜抛光

收集+布袋除尘+25 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废水

金属眼镜超声波清洗槽废水

废水经车间废水蒸发器处理后,浓缩液作为危险废物委托处置

/

综合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共同经厂区处理装置“混凝沉淀+芬顿氧化+二沉+生化”处理,最后 (略) 椒江 (略)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总氮进管标 (略) 椒江 (略) 设计进水水质标准

噪声

生产车间

1、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下,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控制噪声源强。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润滑传动设备,使其处于良好的工况,避免设备因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2、优化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集中放置,尽量布置于车间中间位置,不要设置在厂界附近,不得已而设置在厂界附近的,必须增加隔声措施。

3、加强对高噪声设备的隔声降噪措施;引风机尽量设置在车间内且安装整体隔声罩,进出口装橡胶软接头。

4、生产车间靠近厂界一侧尽量少设置可开启式窗户,生产时关闭门窗。

5、加强对职工的管理、培训和教育,提供文明生产,防止人为高噪声现象。

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固废(一般固废及危险固废分开)

一般固废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储存,不能混存;一般工业固废(一般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废研磨石、集尘灰、废布袋、废离子吸附剂)收集后外售给相关物资单位;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不造成二次污染

危险固废

暂存时需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5897-2023)的相关规定设立危险固废仓库(面积为35m2),危险固废(废化学品包装材料、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厂区废水处理设施污泥、废染色液、废强化液、废抹布、废次品、挂架浸洗废液、金属眼镜超声波清洗槽废水浓缩液)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合理处置

其他

1.水、气、土、固的污染防治措施及效果均能达到相应标准要求;

2、环保人员管理信息制度需上墙;

3、本环评要求企业做好车间内防腐防渗,并明确相关要求;

4、本环评要求企业需规范化建设监测平台

/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略) (略) 年产460万副塑料眼镜、40万副金属眼镜技改项目位于椒江区前所街道沿海工业功能区块纬二路以南、经二路以东C地块(西浦村)实施。项目所在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建设符合《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台环发[2020]57号)要求;排放的污染物基本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符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 (略) 塑料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 (略) “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 (略) 臭氧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略) 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等相关文件要求; (略) 产业政策等要求;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项目的环境风险水平可以接受。建设单位开展公众参与工作期间未收到公众相关反馈意见。

因此,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在椒江区前所街道沿海工业功能区块纬二路以南、经二路以东C地块(西浦村)实施是可行的。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人:杨美云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椒江区前所街道沿海工业功能区块纬二路以南、经二路以东C地块(西浦村)

2、环评单位:浙江碧 (略)

联系人:邵女士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略) 开发区白云街道耀达大厦4层D区405室

3、项目审批部门联系方式

审批单位名称: (略) 环境保护局椒江分局

单位地址: (略) 椒江区建设路7号

联系电话:0576-*

(略) (略)

2023年9月20日 (略) (略) 年产460万副塑料眼镜、40万副金属眼镜技改项目-公示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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