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冀衡集团化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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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冀衡集团化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项目公示

河北冀衡(集团) (略) (略) 武邑县苏正乡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物园区及精细化工产业区威武大街8号,中心坐标:北纬37°47"44.92",东经115°48"16.70",占地面积约*.22m2

调查地块2008年以前为苏正砖厂取土区的废弃地和耕地,2008年河北冀衡(集团) (略) 因原有厂区发展受限且能耗偏高,遂将未淘汰设备搬迁至本地块并进行技改,建成投产合成氨、合成*醇及合成尿素;2013年企业对配套设施进行改造,新建1处利用煤粉生产10万吨/年煤棒的生产线,用于厂区水煤气发生区的煤气发生炉原材料块煤的替代品进行生产使用,1处尿素熔融事故槽,1个氨罐区事故池、2个干煤棚和2个产品尿素棚等;2017年企业停产,厂区内精醇和煤棒生产线建成后一直未进行试车生产;2018年外租东型煤厂房用于储煤;2022年8月16日组织实施建筑物、构筑物、生产设备和设施的拆除活动,2023年1月10日拆除完毕;截至目前,地块内除办公生活区、*醇储存罐区、事故池、雨水池、东型煤厂房、尿素棚(2个)、硬化道路留存外,其它生产设备和建筑物全部拆除,地面平整并苫盖防尘网。该地块目前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计划进行土地转让,用地性质不变。

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立即成立项目组,先后于2022年7月、8月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该地块进行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收集了相关资料,对资料进行了深入分析,形成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的调查方案;2023年2月技术人员行了拆除后现场踏勘,完善补充了初步 (略) 内部审查,将方案上传至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平台。2023年3月16日至4月9日河北科赢 (略) 对调查地块进行了现场采样,并对采集的312组(含29组密码平行样)土壤样品和11组(含1组密码平行样)地下水样品进行实验室检测,其中土壤中的钼、钴、*醇、*醛和地下水中的钒等项目委托石家庄斯坦 (略) 进行检测。

根据土壤检测结果表明,地块内铜、镍、砷、汞、镉、铅、钴、钼、锌、石油烃(C10-C40)、氰化物、硫化物有检出,且均未超出国家标准《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 5216-2022)中二类用地筛选值,且同时均未超过一类用地筛选值;检出氨氮对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 5216-2022)中二类用地筛选值存在超标。超标土壤普遍存在于一层粉质黏土层,最大超标倍数为0.692倍。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地块土壤可能存在环境风险,须进行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确定地块土壤污染状况。

根据地下水检测结果,地下水中pH、色、嗅和味、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高锰酸盐指数、氨氮、钠、硝酸盐、亚硝酸盐、氟化物、碘化物、铅、镉、镍、钴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中Ⅲ类标准,苯并(a)蒽、茚并(1,2,3-c,d)芘超出美国EPA区域筛选值。由于地块所在区域为地下水禁采区,无开发利用情况。但考虑到地下水埋深较浅,存在地下水挥发有机物进入空气暴露途径,因此需对地下水开展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


河北冀衡(集团) (略) (略) 武邑县苏正乡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物园区及精细化工产业区威武大街8号,中心坐标:北纬37°47"44.92",东经115°48"16.70",占地面积约*.22m2

调查地块2008年以前为苏正砖厂取土区的废弃地和耕地,2008年河北冀衡(集团) (略) 因原有厂区发展受限且能耗偏高,遂将未淘汰设备搬迁至本地块并进行技改,建成投产合成氨、合成*醇及合成尿素;2013年企业对配套设施进行改造,新建1处利用煤粉生产10万吨/年煤棒的生产线,用于厂区水煤气发生区的煤气发生炉原材料块煤的替代品进行生产使用,1处尿素熔融事故槽,1个氨罐区事故池、2个干煤棚和2个产品尿素棚等;2017年企业停产,厂区内精醇和煤棒生产线建成后一直未进行试车生产;2018年外租东型煤厂房用于储煤;2022年8月16日组织实施建筑物、构筑物、生产设备和设施的拆除活动,2023年1月10日拆除完毕;截至目前,地块内除办公生活区、*醇储存罐区、事故池、雨水池、东型煤厂房、尿素棚(2个)、硬化道路留存外,其它生产设备和建筑物全部拆除,地面平整并苫盖防尘网。该地块目前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计划进行土地转让,用地性质不变。

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立即成立项目组,先后于2022年7月、8月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该地块进行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收集了相关资料,对资料进行了深入分析,形成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的调查方案;2023年2月技术人员行了拆除后现场踏勘,完善补充了初步 (略) 内部审查,将方案上传至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平台。2023年3月16日至4月9日河北科赢 (略) 对调查地块进行了现场采样,并对采集的312组(含29组密码平行样)土壤样品和11组(含1组密码平行样)地下水样品进行实验室检测,其中土壤中的钼、钴、*醇、*醛和地下水中的钒等项目委托石家庄斯坦 (略) 进行检测。

根据土壤检测结果表明,地块内铜、镍、砷、汞、镉、铅、钴、钼、锌、石油烃(C10-C40)、氰化物、硫化物有检出,且均未超出国家标准《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 5216-2022)中二类用地筛选值,且同时均未超过一类用地筛选值;检出氨氮对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 5216-2022)中二类用地筛选值存在超标。超标土壤普遍存在于一层粉质黏土层,最大超标倍数为0.692倍。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地块土壤可能存在环境风险,须进行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确定地块土壤污染状况。

根据地下水检测结果,地下水中pH、色、嗅和味、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高锰酸盐指数、氨氮、钠、硝酸盐、亚硝酸盐、氟化物、碘化物、铅、镉、镍、钴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中Ⅲ类标准,苯并(a)蒽、茚并(1,2,3-c,d)芘超出美国EPA区域筛选值。由于地块所在区域为地下水禁采区,无开发利用情况。但考虑到地下水埋深较浅,存在地下水挥发有机物进入空气暴露途径,因此需对地下水开展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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