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丹东市老城区振兴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福春街以北、帽盔山路以东局部地块调整的公示
丹东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丹东市老城区振兴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福春街以北、帽盔山路以东局部地块调整的公示
丹东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丹东市老城区(振兴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福春街以北、帽盔山路以东局部地块调整的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 (略) 老城区(振兴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福春街以北、帽盔山路以东局部地块调整》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老城区(振兴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福春街以北、帽盔山路以东局部地块调整
2.项目位置:振兴区海燕路西侧,海燕馨居小区内
二、公示内容
(一)本次调整主要内容:
1.拟取消海燕路尽端两侧的规划支路,将海燕路调为尽端路。
2.福春街道路红线宽度由 48米调整为 33 米。
3.福春街以北、帽盔山路以东局部地块的用地范围、用地面积、用地性质、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高度等内容进行了调整。
4.在控制说明中明确:H-03-05B 地块须满足 H-03-05C 地块出行要求。
5.明确禁止机动车开口路段:道路交叉口红线交点沿主干道方向延伸 70 米范围内,沿次干道方向延伸 50 米范围内,沿支路方向延伸 30 米范围内,为禁止机动车开口路段。
6.坐标系由 1980 坐标系 1.5 度带高斯克吕格投影调整为2000 坐标系3 度带高斯克吕格投影。
(二)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后地块各项指标: H-03-05B 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约 1.384 公顷,容积率不大于2.80,建筑密度不大于 20%,建筑高度不大于 80 米,绿地率不小于35%。H-03-05C地块用地性质为排水用地,用地面积约0.085公顷。H-03-06 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约 1.803公顷,容积率不大于2.20,建筑密度不大于20%,建筑高度不大于 54米,绿地率不小于35%。住宅机动车配建标准1.0 车位/户;住宅非机动车配建标准 1.0 车位/户;配套服务设施机动车配建标准 1.0 车位/100 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套服务设施非机动车配建标准7.5 车位/100 平方米建筑面积。
(三)具体内 (略) 规 (略) 规划图(图名: (略) 老城区(振兴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福春街以北、帽盔山路以东局部地块调整,设计号:22GH913)
三、公示时间 2023年09月21日至2023年11月07日
四、公示渠道 政府网站、丹东日报、现场
五、意见反馈
该项目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书面意见,如有反馈意见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市自然资源局窗口)
联系电话:0415-*
特此公示!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09 月21日
丹东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丹东市老城区(振兴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福春街以北、帽盔山路以东局部地块调整的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 (略) 老城区(振兴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福春街以北、帽盔山路以东局部地块调整》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老城区(振兴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福春街以北、帽盔山路以东局部地块调整
2.项目位置:振兴区海燕路西侧,海燕馨居小区内
二、公示内容
(一)本次调整主要内容:
1.拟取消海燕路尽端两侧的规划支路,将海燕路调为尽端路。
2.福春街道路红线宽度由 48米调整为 33 米。
3.福春街以北、帽盔山路以东局部地块的用地范围、用地面积、用地性质、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高度等内容进行了调整。
4.在控制说明中明确:H-03-05B 地块须满足 H-03-05C 地块出行要求。
5.明确禁止机动车开口路段:道路交叉口红线交点沿主干道方向延伸 70 米范围内,沿次干道方向延伸 50 米范围内,沿支路方向延伸 30 米范围内,为禁止机动车开口路段。
6.坐标系由 1980 坐标系 1.5 度带高斯克吕格投影调整为2000 坐标系3 度带高斯克吕格投影。
(二)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后地块各项指标: H-03-05B 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约 1.384 公顷,容积率不大于2.80,建筑密度不大于 20%,建筑高度不大于 80 米,绿地率不小于35%。H-03-05C地块用地性质为排水用地,用地面积约0.085公顷。H-03-06 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约 1.803公顷,容积率不大于2.20,建筑密度不大于20%,建筑高度不大于 54米,绿地率不小于35%。住宅机动车配建标准1.0 车位/户;住宅非机动车配建标准 1.0 车位/户;配套服务设施机动车配建标准 1.0 车位/100 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套服务设施非机动车配建标准7.5 车位/100 平方米建筑面积。
(三)具体内 (略) 规 (略) 规划图(图名: (略) 老城区(振兴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福春街以北、帽盔山路以东局部地块调整,设计号:22GH913)
三、公示时间 2023年09月21日至2023年11月07日
四、公示渠道 政府网站、丹东日报、现场
五、意见反馈
该项目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书面意见,如有反馈意见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市自然资源局窗口)
联系电话:0415-*
特此公示!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09 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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