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环保局关于拟对淄博顺达矿业有限公司淄博顺达矿业有限公司铁矿扩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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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环保局关于拟对淄博顺达矿业有限公司淄博顺达矿业有限公司铁矿扩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标题: 高新区环保局关于拟对 (略) (略) 铁矿(扩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 *33Q/202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9-20 08:57:02 发布机构: 高新区环保局
高新区环保局关于拟对 (略) (略) 铁矿(扩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9-20 08:5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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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略) 铁矿(扩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0日—2023年9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淄博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4楼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33-*

电子邮箱:*@*ttp://**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略) 铁矿(扩界)项目

(略)

(略) 临淄区县凤凰镇西召村

山东 (略)

项 (略) 临淄区凤凰镇西召口村,总投资15015.06万元,扩界后矿区范围由24个拐点圈定,面积1.632km2,开采标高-80m~-600m,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生产规模40万t/a。

1、施工和运营过程中产生废气的环节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无组织颗粒物执行《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1-2012)表7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限值要求。

2、铁矿扩界项目矿井涌水部分用于项目采矿生产、选矿生产、降尘洒水、厂区绿化用水等,剩余部分和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废水一同 (略) 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排入卧龙河。矿井涌水执行《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1-2012)表1中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 (略) 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要加强噪声污染控制,在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的同时,对各噪声源采取隔音、消声、减振、合理布局等措施,确保该项目运营期间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Ⅱ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要求。

4、要建设符合规范要求的固体废物储存场所,运营产生的废机油及废油桶要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规范进行贮存处置,井下掘进废石不出坑直接充填井下采空区,矿井水地下水仓污泥运至选矿厂筛选,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5、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熟练掌握厂区的所有风险源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在风险源安装预警和监测装置,建设相配套的事故应急设施,配备应急物资、设备,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每年定期举行应急演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

6、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要求及时组织竣工环保验收,待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企业已自行开展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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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略) 铁矿(扩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0日—2023年9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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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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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略) 铁矿(扩界)项目

(略)

(略) 临淄区县凤凰镇西召村

山东 (略)

项 (略) 临淄区凤凰镇西召口村,总投资15015.06万元,扩界后矿区范围由24个拐点圈定,面积1.632km2,开采标高-80m~-600m,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生产规模40万t/a。

1、施工和运营过程中产生废气的环节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无组织颗粒物执行《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1-2012)表7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限值要求。

2、铁矿扩界项目矿井涌水部分用于项目采矿生产、选矿生产、降尘洒水、厂区绿化用水等,剩余部分和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废水一同 (略) 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排入卧龙河。矿井涌水执行《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1-2012)表1中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 (略) 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要加强噪声污染控制,在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的同时,对各噪声源采取隔音、消声、减振、合理布局等措施,确保该项目运营期间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Ⅱ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要求。

4、要建设符合规范要求的固体废物储存场所,运营产生的废机油及废油桶要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规范进行贮存处置,井下掘进废石不出坑直接充填井下采空区,矿井水地下水仓污泥运至选矿厂筛选,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5、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熟练掌握厂区的所有风险源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在风险源安装预警和监测装置,建设相配套的事故应急设施,配备应急物资、设备,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每年定期举行应急演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

6、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要求及时组织竣工环保验收,待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企业已自行开展公众参与

标题: 高新区环保局关于拟对 (略) (略) 铁矿(扩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 *33Q/202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9-20 08:57:02 发布机构: 高新区环保局
高新区环保局关于拟对 (略) (略) 铁矿(扩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9-20 08:5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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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略) 铁矿(扩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0日—2023年9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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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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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略) 铁矿(扩界)项目

(略)

(略) 临淄区县凤凰镇西召村

山东 (略)

项 (略) 临淄区凤凰镇西召口村,总投资15015.06万元,扩界后矿区范围由24个拐点圈定,面积1.632km2,开采标高-80m~-600m,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生产规模40万t/a。

1、施工和运营过程中产生废气的环节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无组织颗粒物执行《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1-2012)表7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限值要求。

2、铁矿扩界项目矿井涌水部分用于项目采矿生产、选矿生产、降尘洒水、厂区绿化用水等,剩余部分和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废水一同 (略) 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排入卧龙河。矿井涌水执行《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1-2012)表1中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 (略) 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要加强噪声污染控制,在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的同时,对各噪声源采取隔音、消声、减振、合理布局等措施,确保该项目运营期间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Ⅱ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要求。

4、要建设符合规范要求的固体废物储存场所,运营产生的废机油及废油桶要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规范进行贮存处置,井下掘进废石不出坑直接充填井下采空区,矿井水地下水仓污泥运至选矿厂筛选,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5、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熟练掌握厂区的所有风险源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在风险源安装预警和监测装置,建设相配套的事故应急设施,配备应急物资、设备,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每年定期举行应急演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

6、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要求及时组织竣工环保验收,待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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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略) 铁矿(扩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0日—2023年9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淄博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4楼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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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略) 铁矿(扩界)项目

(略)

(略) 临淄区县凤凰镇西召村

山东 (略)

项 (略) 临淄区凤凰镇西召口村,总投资15015.06万元,扩界后矿区范围由24个拐点圈定,面积1.632km2,开采标高-80m~-600m,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生产规模40万t/a。

1、施工和运营过程中产生废气的环节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无组织颗粒物执行《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1-2012)表7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限值要求。

2、铁矿扩界项目矿井涌水部分用于项目采矿生产、选矿生产、降尘洒水、厂区绿化用水等,剩余部分和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废水一同 (略) 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排入卧龙河。矿井涌水执行《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1-2012)表1中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 (略) 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要加强噪声污染控制,在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的同时,对各噪声源采取隔音、消声、减振、合理布局等措施,确保该项目运营期间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Ⅱ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要求。

4、要建设符合规范要求的固体废物储存场所,运营产生的废机油及废油桶要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规范进行贮存处置,井下掘进废石不出坑直接充填井下采空区,矿井水地下水仓污泥运至选矿厂筛选,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5、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熟练掌握厂区的所有风险源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在风险源安装预警和监测装置,建设相配套的事故应急设施,配备应急物资、设备,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每年定期举行应急演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

6、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要求及时组织竣工环保验收,待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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