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09月08日-09月14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的公告雷山县人民医院DSA核技术利用项目等2个项目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09月08日-09月14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的公告雷山县人民医院DSA核技术利用项目等2个项目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9月8日-9月14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9月8日-9月14日我局对雷 (略) DSA核技术利用项目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9月15日-2023年9月25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55-*
传 真:0855-*
通讯地址: (略) 凯开大道北侧畅达国际广场“市民之家”三楼
邮 编:*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审批文号 发文时间
1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雷 (略) DSA核技术利用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黔东南环表〔2023〕116号 2023.09.08
2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镇远县生物质能源压缩成型颗粒生产线建设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黔东南环表〔2023〕117号 2023.09.14

黔东南环表〔2023〕116号: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雷 (略) DSA核技术利用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核与辐射).doc

黔东南环表〔2023〕117号: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镇远县生物质能源压缩成型颗粒生产线建设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9月8日-9月14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9月8日-9月14日我局对雷 (略) DSA核技术利用项目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9月15日-2023年9月25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55-*
传 真:0855-*
通讯地址: (略) 凯开大道北侧畅达国际广场“市民之家”三楼
邮 编:*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审批文号 发文时间
1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雷 (略) DSA核技术利用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黔东南环表〔2023〕116号 2023.09.08
2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镇远县生物质能源压缩成型颗粒生产线建设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黔东南环表〔2023〕117号 2023.09.14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9月8日-9月14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9月8日-9月14日我局对雷 (略) DSA核技术利用项目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9月15日-2023年9月25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55-*
传 真:0855-*
通讯地址: (略) 凯开大道北侧畅达国际广场“市民之家”三楼
邮 编:*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审批文号 发文时间
1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雷 (略) DSA核技术利用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黔东南环表〔2023〕116号 2023.09.08
2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镇远县生物质能源压缩成型颗粒生产线建设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黔东南环表〔2023〕117号 2023.09.14

黔东南环表〔2023〕116号: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雷 (略) DSA核技术利用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核与辐射).doc

黔东南环表〔2023〕117号: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镇远县生物质能源压缩成型颗粒生产线建设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9月8日-9月14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9月8日-9月14日我局对雷 (略) DSA核技术利用项目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9月15日-2023年9月25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55-*
传 真:0855-*
通讯地址: (略) 凯开大道北侧畅达国际广场“市民之家”三楼
邮 编:*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审批文号 发文时间
1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雷 (略) DSA核技术利用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黔东南环表〔2023〕116号 2023.09.08
2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镇远县生物质能源压缩成型颗粒生产线建设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黔东南环表〔2023〕117号 2023.09.14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