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英赛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研发中心不用于生产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苏州英赛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研发中心不用于生产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为了听取项目所在区域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对该建设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现将其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新建研发中心(不用于生产)
项目性质:新建
投资总额:1500万元
行业代码及行业类别:M7340 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建设地点: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浜路27号
项目概况:项目租赁金名山光电(吴江)有限公司位于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浜路27号的闲置厂房,建设新建研发中心项目(不用于生产)。拟购置合成仪、纯化仪、质谱仪等各类研发、检测及辅助设备约55台(套)。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大气环境:本项目基本无废气产生,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周围大气环境功能。
2、水环境:本项目建成后, (略) 政污水管 (略)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处理,尾水排放至吴淞江。预计对水环境影响较小,可维持水环境现状。
3、声环境:本项目建成后,采取必要隔声、减振措施并经距离衰减,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本项目建成后,固废均得到处理处置,实现零排放,对环境不造成二次污染。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通过对本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现状评价以及本项目的环境影响分析,认为本项目在采取本报告提出的污染控制措施的基础上,产生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在拟建地的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上述评价结果是仅根据建设方提供的规模、工艺、布局所做出的,如建设方扩大规模、变动工艺、改变布局,建设方必须按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要求,进行申报审批。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在当地政务网站查询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必要时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附近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包括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工程建设及运营对工作生活的影响程度,对工程建设的态度以及其他意见和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1)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英 (略)
联系人:胡玉华
联系地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浜路27号
联系电话:*
邮编:*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苏州科 (略)
地址: (略) 吴江区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太湖新城)夏蓉街399号稻谷互联网产业园1号楼1702-31室
联系人:徐庆
电话:*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告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将为公告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点击打开链接为了听取项目所在区域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对该建设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现将其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新建研发中心(不用于生产)
项目性质:新建
投资总额:1500万元
行业代码及行业类别:M7340 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建设地点: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浜路27号
项目概况:项目租赁金名山光电(吴江)有限公司位于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浜路27号的闲置厂房,建设新建研发中心项目(不用于生产)。拟购置合成仪、纯化仪、质谱仪等各类研发、检测及辅助设备约55台(套)。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大气环境:本项目基本无废气产生,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周围大气环境功能。
2、水环境:本项目建成后, (略) 政污水管 (略)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处理,尾水排放至吴淞江。预计对水环境影响较小,可维持水环境现状。
3、声环境:本项目建成后,采取必要隔声、减振措施并经距离衰减,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本项目建成后,固废均得到处理处置,实现零排放,对环境不造成二次污染。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通过对本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现状评价以及本项目的环境影响分析,认为本项目在采取本报告提出的污染控制措施的基础上,产生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在拟建地的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上述评价结果是仅根据建设方提供的规模、工艺、布局所做出的,如建设方扩大规模、变动工艺、改变布局,建设方必须按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要求,进行申报审批。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在当地政务网站查询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必要时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附近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包括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工程建设及运营对工作生活的影响程度,对工程建设的态度以及其他意见和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1)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英 (略)
联系人:胡玉华
联系地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浜路27号
联系电话:*
邮编:*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苏州科 (略)
地址: (略) 吴江区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太湖新城)夏蓉街399号稻谷互联网产业园1号楼1702-31室
联系人:徐庆
电话:*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告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将为公告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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