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对山西品诚亨晟精密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0万套轻量化高强镁合金新能源汽车零配件及电动自行车车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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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对山西品诚亨晟精密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0万套轻量化高强镁合金新能源汽车零配件及电动自行车车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对山西品诚 (略) 年产200万套轻量化高强镁合金新能源汽车零配件及电动自行车车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9月20日-2023年9月26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57-*

通讯地址: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略) 锣鼓桥东滨河路北沿300米)

邮编:*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关于山西品诚 (略) 年产200万套轻量化高强镁合金新能源汽车零配件及电动自行车车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临行审函〔2023〕473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对山西品诚 (略) 年产200万套轻量化高强镁合金新能源汽车零配件及电动自行车车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9月20日-2023年9月26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57-*

通讯地址: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略) 锣鼓桥东滨河路北沿3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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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文号

1

关于山西品诚 (略) 年产200万套轻量化高强镁合金新能源汽车零配件及电动自行车车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临行审函〔2023〕4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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