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伏能源安徽有限公司5GW高效大功率光伏组件及2GW超高效N型光伏电池制造基地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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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伏能源安徽有限公司5GW高效大功率光伏组件及2GW超高效N型光伏电池制造基地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汉伏能源(安徽)有限公司5GW高效大功率光伏组件及2GW超高效N型光伏电池制造基地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3日—9月19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泾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股。

联系电话:0563-*(兼传真)

地址:泾县贺村东路泾县生态环境分局

项目名称:5GW高效大功率光伏组件及2GW超高效N型光伏电池制造基地项目(一期)

地点:泾县经济开发区电机泵阀产业智能制造基地

建设单位:汉伏能源(安徽)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 (略)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为:一期用地约50亩,计划新建标准化厂房、办公楼及综合楼等,配套建设兼容TOPCON和PERC的两条全自动光伏组件生产线,完善消防、绿化、道路、给排水、供电等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GW高效大功率光伏组件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划片烟尘、焊接废气和层压、固化工序废气、危废间废气和食堂油烟。划片机设备密闭,产生的划片烟尘经设备集气系统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焊接废气经密闭收集后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固化线所在区域进行密闭,层压废气、固化废气和危废间废气经收集后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中标准要求后经油烟管道引至食堂顶部排放,确保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标准,厂区内的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区内(车间外)特别排放限值。

2、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和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或琴溪镇污水处理厂接管 (略) 政管网接入琴溪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经琴溪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尾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通过管道排入汀溪河,最终排入青弋江。

3、项目营运期的产噪设备要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车间封闭,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维护和更新,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

4、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边角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抹布等。划片工序边角料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由供货厂家回收;裁切下来的EVA边角料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利用处置;布袋除尘器收尘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抹布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有关部门意见:该项目经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代2305-*-04-01-*)备案。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23年9月13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汉伏能源(安徽)有限公司5GW高效大功率光伏组件及2GW超高效N型光伏电池制造基地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3日—9月19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泾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股。

联系电话:0563-*(兼传真)

地址:泾县贺村东路泾县生态环境分局

项目名称:5GW高效大功率光伏组件及2GW超高效N型光伏电池制造基地项目(一期)

地点:泾县经济开发区电机泵阀产业智能制造基地

建设单位:汉伏能源(安徽)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 (略)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为:一期用地约50亩,计划新建标准化厂房、办公楼及综合楼等,配套建设兼容TOPCON和PERC的两条全自动光伏组件生产线,完善消防、绿化、道路、给排水、供电等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GW高效大功率光伏组件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划片烟尘、焊接废气和层压、固化工序废气、危废间废气和食堂油烟。划片机设备密闭,产生的划片烟尘经设备集气系统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焊接废气经密闭收集后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固化线所在区域进行密闭,层压废气、固化废气和危废间废气经收集后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中标准要求后经油烟管道引至食堂顶部排放,确保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标准,厂区内的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区内(车间外)特别排放限值。

2、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和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或琴溪镇污水处理厂接管 (略) 政管网接入琴溪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经琴溪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尾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通过管道排入汀溪河,最终排入青弋江。

3、项目营运期的产噪设备要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车间封闭,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维护和更新,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

4、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边角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抹布等。划片工序边角料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由供货厂家回收;裁切下来的EVA边角料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利用处置;布袋除尘器收尘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抹布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有关部门意见:该项目经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代2305-*-04-01-*)备案。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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