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阳市精诺新材料有限公司磨具生产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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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洛阳市精诺新材料有限公司磨具生产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拟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分局管理科。公示期为2023年9月20日-2023年9月22日。
电话:0379-* 地址: (略) 西工区王城大道与凯旋路交叉口建设大 (略) 生态环境局西工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略) (略) 磨具生产建设项目 | (略) 西工区洛阳工业产业集聚区衡山路凤凰谷产业园 | (略) (略) | 河南 (略) | 本项 (略) 西工区洛阳工业产业集聚区衡山路凤凰谷产业园,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5万元,生产规模为:金刚石精磨片100万片/年、双端面研磨盘600套/年、金刚石铣磨砂轮2万件/年。 | 1.本项目废气主要为上料、混料产生的颗粒物,粘接、灌胶产生的非*烷总烃。上料设置密闭集气管,混料工序设置集气罩,上料、混料工序位于二次密闭间,废气经收集后统一进入滤筒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粘接、灌胶处设置二次密闭间,采用整体抽风,废气收集后由一套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其他行业排放建议值,以及《 (略) 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第“八、磨料磨具”A级企业排放限值要求。 2.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污水。磨削液配置用水、震动研磨机用水、烧结机冷却循环水、双端面研磨盘混料工序用水均不外排,车间地面清洗用水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涧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排放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标准及涧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混料机、液压机、车床、磨床、喷砂机、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噪音。通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4.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废金属屑、修整废屑、粉状原料废包装材料和除尘器收尘灰收集后定期外售;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和废包装桶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 / |
关于洛阳市精诺新材料有限公司磨具生产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拟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分局管理科。公示期为2023年9月20日-2023年9月22日。
电话:0379-* 地址: (略) 西工区王城大道与凯旋路交叉口建设大 (略) 生态环境局西工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略) (略) 磨具生产建设项目 | (略) 西工区洛阳工业产业集聚区衡山路凤凰谷产业园 | (略) (略) | 河南 (略) | 本项 (略) 西工区洛阳工业产业集聚区衡山路凤凰谷产业园,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5万元,生产规模为:金刚石精磨片100万片/年、双端面研磨盘600套/年、金刚石铣磨砂轮2万件/年。 | 1.本项目废气主要为上料、混料产生的颗粒物,粘接、灌胶产生的非*烷总烃。上料设置密闭集气管,混料工序设置集气罩,上料、混料工序位于二次密闭间,废气经收集后统一进入滤筒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粘接、灌胶处设置二次密闭间,采用整体抽风,废气收集后由一套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其他行业排放建议值,以及《 (略) 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第“八、磨料磨具”A级企业排放限值要求。 2.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污水。磨削液配置用水、震动研磨机用水、烧结机冷却循环水、双端面研磨盘混料工序用水均不外排,车间地面清洗用水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涧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排放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标准及涧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混料机、液压机、车床、磨床、喷砂机、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噪音。通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4.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废金属屑、修整废屑、粉状原料废包装材料和除尘器收尘灰收集后定期外售;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和废包装桶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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