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颍东经济开发区—煤基新材料产业园区工业自来水厂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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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颍东经济开发区—煤基新材料产业园区工业自来水厂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前公示

关于《安徽颍东经济开发区—煤基新材料产业园区工业自来水厂(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颍东经济开发区—煤基新材料产业园区工业自来水厂(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和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颍东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处。

联系电话:0558-*

电子邮箱:*@*63.com

地址: (略) 颍东区政务服务大厅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2023年9月20日

项目名称:安徽颍东经济开发区—煤基新材料产业园区工业自来水厂(二期)工程

建设单位:阜阳 (略)

建设地点:阜阳煤基新材料产业园区裕康路北侧、创想路西侧、白屯路东侧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阜阳 (略)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阜阳煤基新材料产业园区裕康路北侧、创想路西侧、白屯路东侧现有厂区内,自来水厂工程设计总供水规模为9.5万m3/d,分两期建设,一期已建成运行,本次工程为二期工程,二期工程设计规模为4.7 万 m3/d。二期工程主要依托一期已建成取水泵站和输水管道,扩建工程主要为净水厂工程建设,工程主要由折板絮凝平流沉淀池、V型滤池、鼓风机房、清水池、二级泵房、加药间、加氯间、排泥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机房、办公楼配电房等组成。工程总投资和环保投资:项目总投资为5003.63万元,环保投资15万元,环保投资占工程总投资的0.3%。

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进入雨水管道排入园区雨水管网。项目建成后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污水,现有生活污水经过厂区内系统收集后进入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来自自来水厂的排泥水,包括絮凝沉淀池排泥水以及滤池的反冲洗废水。絮凝沉淀池排泥水和反冲洗洗废水排入排泥池,静置沉淀后上清液全部回用,不外排;浓缩池底泥经污泥泵泵入污泥脱水机房脱水,压滤机出水进入排泥池继续处理。

(2)废气

项目在自来水处理过程中无废气产生。

(3)噪声

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为离心泵、各类风机和水泵,主要为气流噪声和机械噪声,项目采取相应的减振降噪措施处理后,运行过程中新增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对厂界噪声的影响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泥、废包装材料以及员工生活垃圾。脱水污泥暂存在泥棚后定期委托阜阳 (略) 及时转运作为园林绿化上土及周边村庄内部废弃沟塘复垦使用,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土壤及地下水

项目要实行分区防渗,防止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项目工程设计和建设时,应针对沉淀池、滤池、浓缩池各池体及池壁等区域采取合理的防渗措施,防渗系数须满足相关技术规范,避免污染土壤与地下水。

公众参与情况:我局在颍东区政府网站发布了项目受理公示,公示期限内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关于《安徽颍东经济开发区—煤基新材料产业园区工业自来水厂(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颍东经济开发区—煤基新材料产业园区工业自来水厂(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和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颍东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处。

联系电话:0558-*

电子邮箱:*@*63.com

地址: (略) 颍东区政务服务大厅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2023年9月20日

项目名称:安徽颍东经济开发区—煤基新材料产业园区工业自来水厂(二期)工程

建设单位:阜阳 (略)

建设地点:阜阳煤基新材料产业园区裕康路北侧、创想路西侧、白屯路东侧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阜阳 (略)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阜阳煤基新材料产业园区裕康路北侧、创想路西侧、白屯路东侧现有厂区内,自来水厂工程设计总供水规模为9.5万m3/d,分两期建设,一期已建成运行,本次工程为二期工程,二期工程设计规模为4.7 万 m3/d。二期工程主要依托一期已建成取水泵站和输水管道,扩建工程主要为净水厂工程建设,工程主要由折板絮凝平流沉淀池、V型滤池、鼓风机房、清水池、二级泵房、加药间、加氯间、排泥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机房、办公楼配电房等组成。工程总投资和环保投资:项目总投资为5003.63万元,环保投资15万元,环保投资占工程总投资的0.3%。

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进入雨水管道排入园区雨水管网。项目建成后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污水,现有生活污水经过厂区内系统收集后进入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来自自来水厂的排泥水,包括絮凝沉淀池排泥水以及滤池的反冲洗废水。絮凝沉淀池排泥水和反冲洗洗废水排入排泥池,静置沉淀后上清液全部回用,不外排;浓缩池底泥经污泥泵泵入污泥脱水机房脱水,压滤机出水进入排泥池继续处理。

(2)废气

项目在自来水处理过程中无废气产生。

(3)噪声

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为离心泵、各类风机和水泵,主要为气流噪声和机械噪声,项目采取相应的减振降噪措施处理后,运行过程中新增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对厂界噪声的影响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泥、废包装材料以及员工生活垃圾。脱水污泥暂存在泥棚后定期委托阜阳 (略) 及时转运作为园林绿化上土及周边村庄内部废弃沟塘复垦使用,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土壤及地下水

项目要实行分区防渗,防止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项目工程设计和建设时,应针对沉淀池、滤池、浓缩池各池体及池壁等区域采取合理的防渗措施,防渗系数须满足相关技术规范,避免污染土壤与地下水。

公众参与情况:我局在颍东区政府网站发布了项目受理公示,公示期限内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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