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静海区梁头镇80MW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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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静海区梁头镇80MW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静海区梁头镇80MW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传 真:*

通讯地址: (略) 静海区金海道1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天津静海区梁头镇80MW风电项目

(略) (略)

(略) 静海区梁头镇、双塘镇

天津津环中新 (略)

天津静海区梁头镇80MW风电项目, (略) 静海区梁头镇、双塘镇。项目总投资68187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16台单机容量为5MW的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80MW,同时新建1座35/110kV变电站,主变容量100MVA。项目建成后,年理论发电量3.007亿k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2747.5小时。

1.认真落实施工期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施工期间的污染防治工作,按照《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略)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略)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3年工作计划》要求,加强施工周边扬尘污染治理,减轻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

2.运营期生活污水应经站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场区绿化、道路浇洒等。

3.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声环境影响控制措施,确保噪声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显著影响。

4.运营期废润滑油、变压器废油、废铅酸蓄电池、废油桶等应妥善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后由城管委定期清运,杜绝二次污染。

5.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土地占用和对植被的破坏,及时做好施工场地平整和生态恢复等生态保护措施,做好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及时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和事故防范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9月26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静海区梁头镇80MW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传 真:*

通讯地址: (略) 静海区金海道1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天津静海区梁头镇80MW风电项目

(略) (略)

(略) 静海区梁头镇、双塘镇

天津津环中新 (略)

天津静海区梁头镇80MW风电项目, (略) 静海区梁头镇、双塘镇。项目总投资68187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16台单机容量为5MW的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80MW,同时新建1座35/110kV变电站,主变容量100MVA。项目建成后,年理论发电量3.007亿k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2747.5小时。

1.认真落实施工期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施工期间的污染防治工作,按照《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略)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略)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3年工作计划》要求,加强施工周边扬尘污染治理,减轻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

2.运营期生活污水应经站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场区绿化、道路浇洒等。

3.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声环境影响控制措施,确保噪声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显著影响。

4.运营期废润滑油、变压器废油、废铅酸蓄电池、废油桶等应妥善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后由城管委定期清运,杜绝二次污染。

5.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土地占用和对植被的破坏,及时做好施工场地平整和生态恢复等生态保护措施,做好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及时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和事故防范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9月26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静海区梁头镇80MW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传 真:*

通讯地址: (略) 静海区金海道1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天津静海区梁头镇80MW风电项目

(略) (略)

(略) 静海区梁头镇、双塘镇

天津津环中新 (略)

天津静海区梁头镇80MW风电项目, (略) 静海区梁头镇、双塘镇。项目总投资68187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16台单机容量为5MW的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80MW,同时新建1座35/110kV变电站,主变容量100MVA。项目建成后,年理论发电量3.007亿k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2747.5小时。

1.认真落实施工期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施工期间的污染防治工作,按照《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略)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略)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3年工作计划》要求,加强施工周边扬尘污染治理,减轻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

2.运营期生活污水应经站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场区绿化、道路浇洒等。

3.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声环境影响控制措施,确保噪声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显著影响。

4.运营期废润滑油、变压器废油、废铅酸蓄电池、废油桶等应妥善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后由城管委定期清运,杜绝二次污染。

5.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土地占用和对植被的破坏,及时做好施工场地平整和生态恢复等生态保护措施,做好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及时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和事故防范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9月26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静海区梁头镇80MW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传 真:*

通讯地址: (略) 静海区金海道1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天津静海区梁头镇80MW风电项目

(略) (略)

(略) 静海区梁头镇、双塘镇

天津津环中新 (略)

天津静海区梁头镇80MW风电项目, (略) 静海区梁头镇、双塘镇。项目总投资68187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16台单机容量为5MW的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80MW,同时新建1座35/110kV变电站,主变容量100MVA。项目建成后,年理论发电量3.007亿k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2747.5小时。

1.认真落实施工期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施工期间的污染防治工作,按照《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略)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略)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3年工作计划》要求,加强施工周边扬尘污染治理,减轻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

2.运营期生活污水应经站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场区绿化、道路浇洒等。

3.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声环境影响控制措施,确保噪声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显著影响。

4.运营期废润滑油、变压器废油、废铅酸蓄电池、废油桶等应妥善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后由城管委定期清运,杜绝二次污染。

5.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土地占用和对植被的破坏,及时做好施工场地平整和生态恢复等生态保护措施,做好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及时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和事故防范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9月26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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