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搏锐玩具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东莞市搏锐玩具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搏锐玩具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黄江镇田美拥军一路 3 号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略) (略) 黄江镇田美拥军一路3号,占地面积3714m2,建筑面积13209.8m2,主要从事积木、25g/pcs糖果蛋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积木50万套、25g/pcs糖果蛋500万pcs。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积木生产线和25g/pac糖果蛋生产线注塑工序产生的有组织废气非*烷总烃、臭气浓度经集气装置对废气进行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无组织废气产生的非*烷总烃、臭气浓度、NMHC通过加强车间管理,禁止在作业是频繁开关门; 熬糖工序产生的有组织废气臭气浓度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无组织废气产生的臭气浓度通过加强车间管理,禁止在作业是频繁开关门; 污水站无组织废气臭气浓度、氨、硫化氢加盖处理,加强通风管理。 废水:清洗废水排放口,污染物CODCr、BOD5、SS、NH3-N、TP、TN、石油类、动植物油经油水分离+水解酸化池+IC反应池+缺氧池+好氧池+MBR膜池+离子交换树脂系统 (略) 政污水管网。 固废:废包装材料、污泥及废生物膜、熬糖废气处理废活性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噪声:设备噪声选择低噪声设备、对设备进行隔声、减振等综合治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单位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
公示时间 | 2023-09-20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略) 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存在以下问题:项目概况描述不全,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不完善等。鉴于上述问题,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搏锐玩具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黄江镇田美拥军一路 3 号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略) (略) 黄江镇田美拥军一路3号,占地面积3714m2,建筑面积13209.8m2,主要从事积木、25g/pcs糖果蛋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积木50万套、25g/pcs糖果蛋500万pcs。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积木生产线和25g/pac糖果蛋生产线注塑工序产生的有组织废气非*烷总烃、臭气浓度经集气装置对废气进行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无组织废气产生的非*烷总烃、臭气浓度、NMHC通过加强车间管理,禁止在作业是频繁开关门; 熬糖工序产生的有组织废气臭气浓度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无组织废气产生的臭气浓度通过加强车间管理,禁止在作业是频繁开关门; 污水站无组织废气臭气浓度、氨、硫化氢加盖处理,加强通风管理。 废水:清洗废水排放口,污染物CODCr、BOD5、SS、NH3-N、TP、TN、石油类、动植物油经油水分离+水解酸化池+IC反应池+缺氧池+好氧池+MBR膜池+离子交换树脂系统 (略) 政污水管网。 固废:废包装材料、污泥及废生物膜、熬糖废气处理废活性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噪声:设备噪声选择低噪声设备、对设备进行隔声、减振等综合治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单位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
公示时间 | 2023-09-20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略) 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存在以下问题:项目概况描述不全,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不完善等。鉴于上述问题,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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