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顺市红火火炭业有限责任公司机制炭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关于安顺市红火火炭业有限责任公司机制炭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红 (略) 机制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0日-2023年9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西秀区迎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邮编:*
项目名称 | (略) 红 (略) 机制炭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西秀区大西桥镇原枫阳厂内 |
建设单位 | (略) 红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贵州水 (略)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大西桥镇枫阳厂内,占地面积4667m2,总建筑面积3015m2,年产机制木炭450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通过采取现场洒水、及时清运弃土弃渣及建筑垃圾,运输过程采取封闭运输、妥善保管施工材料,尽可能的减少粉料露天堆放,必要时对施工材料进行覆盖等措施检查粉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水主要有包括冲洗废水以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场地产生的废水,经场地内设置的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用于施工生产用水、场区扬尘洒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灌。通过优化施工方案、设置围墙、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缩短施工周期及距离衰减等措施进行处理,减少施工噪声对附近居民的影响。施工期固废主要有土建施工过程产生的表土,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设备包装废物、机械维护产生的废机油以及隔油池处理施工期废水产生的废矿物油,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废金属、废钢筋等)送至回收站,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集中收集后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项目产生的弃土弃渣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地点集中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施工期产生的废机油、废矿物油油,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属于危险废物,编号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危废代码为900-214-08,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废机油经收集后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置。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以及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水。生活废水经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喷淋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收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原料粉碎粉尘、烘干炉废气、炭化窑废气、制棒废气、物料烘干废气。粉碎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大部分粉尘经收集后再作为原料,未收集的粉尘为无组织排放,通过车间设置排风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 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标准;烘干炉废气、炭化窑废气、制棒废气经烟气收集管道+喷淋除尘+布袋除尘+15m高排气筒处理后SO2、NOx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限值,颗粒物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二级标准限值;物料烘干废气NMHC经厂房设置排风扇通风处理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厂界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音、隔音、减振等降噪措施,定期保养,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减小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产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除尘灰、生物质燃烧灰渣、除尘水池沉渣、包装废料、废机油、不合格产品。除尘灰和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回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包装废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站;废机油统一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六)加强应急管理。制定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红 (略) 机制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0日-2023年9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西秀区迎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邮编:*
项目名称 | (略) 红 (略) 机制炭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西秀区大西桥镇原枫阳厂内 |
建设单位 | (略) 红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贵州水 (略)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大西桥镇枫阳厂内,占地面积4667m2,总建筑面积3015m2,年产机制木炭450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通过采取现场洒水、及时清运弃土弃渣及建筑垃圾,运输过程采取封闭运输、妥善保管施工材料,尽可能的减少粉料露天堆放,必要时对施工材料进行覆盖等措施检查粉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水主要有包括冲洗废水以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场地产生的废水,经场地内设置的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用于施工生产用水、场区扬尘洒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灌。通过优化施工方案、设置围墙、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缩短施工周期及距离衰减等措施进行处理,减少施工噪声对附近居民的影响。施工期固废主要有土建施工过程产生的表土,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设备包装废物、机械维护产生的废机油以及隔油池处理施工期废水产生的废矿物油,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废金属、废钢筋等)送至回收站,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集中收集后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项目产生的弃土弃渣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地点集中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施工期产生的废机油、废矿物油油,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属于危险废物,编号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危废代码为900-214-08,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废机油经收集后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置。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以及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水。生活废水经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喷淋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收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原料粉碎粉尘、烘干炉废气、炭化窑废气、制棒废气、物料烘干废气。粉碎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大部分粉尘经收集后再作为原料,未收集的粉尘为无组织排放,通过车间设置排风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 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标准;烘干炉废气、炭化窑废气、制棒废气经烟气收集管道+喷淋除尘+布袋除尘+15m高排气筒处理后SO2、NOx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限值,颗粒物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二级标准限值;物料烘干废气NMHC经厂房设置排风扇通风处理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厂界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音、隔音、减振等降噪措施,定期保养,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减小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产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除尘灰、生物质燃烧灰渣、除尘水池沉渣、包装废料、废机油、不合格产品。除尘灰和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回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包装废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站;废机油统一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六)加强应急管理。制定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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