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东盛能源有限公司天津市东丽区金钟街道50MW生态农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东丽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东盛能源有限公司天津市东丽区金钟街道50MW生态农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传 真:*
通讯地址:东丽开发区一经路20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略) 东丽区金钟街道50MW生态农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 | (略) | (略) 东丽区金钟街道欢坨村 | 天津天发源环境保护 (略) | (略) 东丽区金钟街道欢坨村*平方米土地上实施生态农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光伏方阵建设,规划装机容量为50MW,拟安装单晶双面双玻550Wp组件*块,并在欢坨村地块内搭建农业大棚设施,利用欢坨村现状鱼塘地块安装光伏方阵等系统设施。 | 运营期产生污染物及环保措施: 1)废气:无废气产生,不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2)废水:光伏组件清洗废水全部自然蒸发。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厂界噪声可以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废光伏组件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处后由厂家回收;废变压器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2023年09月20日~2023年09月26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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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略) 东丽区金钟街道50MW生态农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 | (略) | (略) 东丽区金钟街道欢坨村 | 天津天发源环境保护 (略) | (略) 东丽区金钟街道欢坨村*平方米土地上实施生态农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光伏方阵建设,规划装机容量为50MW,拟安装单晶双面双玻550Wp组件*块,并在欢坨村地块内搭建农业大棚设施,利用欢坨村现状鱼塘地块安装光伏方阵等系统设施。 | 运营期产生污染物及环保措施: 1)废气:无废气产生,不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2)废水:光伏组件清洗废水全部自然蒸发。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厂界噪声可以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废光伏组件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处后由厂家回收;废变压器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2023年09月20日~2023年09月26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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