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港通州湾港区吕四作业区海力风电设备科技启东有限公司码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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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港通州湾港区吕四作业区海力风电设备科技启东有限公司码头工程

项目名称:南通港通州湾港区吕四作业区海力风电设备科技(启东)有限公司码头工程

建设地点:吕四港区吕四作业区东港池北侧

建设单位:海力风电设备科技(启东)有限公司

编制机构:江苏 (略)

编制人员:周名菊(**)

项目概况:

一、项目拟建于吕四作业区环抱式港池东港池北侧(N 32°04′17.537″,E 121°41′19.811″),投资总额3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4.176万元),码头主体工程建设1个5万吨级顺岸式泊位、1个1万吨级挖入式港池泊位,占用岸线长度为300m,设计年吞吐量为123万吨,疏浚土方量约75万m3(港池疏浚量为61万m3、岸坡挖泥14万m3),疏浚土方拟采用泥驳外抛至吕四港已批复的1#临时倾倒区。项目*域部分在现有已围填海成*区域实施建设,现有已围填海区域生态评估和生态修复方案均已完成自然资源部备案(自然资海域海岛函〔2020〕172号), (略) 行政审批局已对本项目登记备案(备案号:启行审备[2023]422号、项目代码:2304-*-89-01-*)。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选址、选线应符合《 (略) 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2030年)》、《 (略) 海洋功能区划》、《 (略) 海洋生态红线保护规划》、《南通港总体规划(2018-2035年)》、《南通港吕四港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等相关规划要求。

2.加强施工期间水污染源监督管理,施工船舶机舱油污水及船舶生活污水由海事部门认可的污水接收船接收处理,施工营地须布置移动环保厕所,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吕四港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疏浚泥浆水经集水沉淀后通过排水涵洞溢流达标排放。

3.按照吕四港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要求,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并根据码头泊位总设计能力,设计建设码头船舶生活污水及船舶含油污水接收转运设施。

4.制定细化施工期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预案及管控机制,加强施工区域规划管理及施工机械、运输车辆保养维修,施工材料堆场定点定位。

5.营运期船舶使用的燃料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鼓励使用岸电系统清洁能源;船舶动力装置排放废气及船体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不得超过相关标准。

6.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施工期及营运期应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并采取安装消声器、加强机械设备养护、减少船舶鸣笛次数等措施控制噪声污染;施工作业过程中加强对各种机械的维护和保养,减小因机械磨损或设备故障而增加的噪声影响。

7.落实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合理优化施工方案及水下作业时间。根据《报告书》相关内容及要求,项目应编制生态修复方案,落实生态修复补偿措施,海洋生态补偿方案落实情况纳入本项目环保竣工验收。

联系地址: (略) 行政审批局投资管理科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南通港通州湾港区吕四作业区海力风电设备科技(启东)有限公司码头工程

建设地点:吕四港区吕四作业区东港池北侧

建设单位:海力风电设备科技(启东)有限公司

编制机构:江苏 (略)

编制人员:周名菊(**)

项目概况:

一、项目拟建于吕四作业区环抱式港池东港池北侧(N 32°04′17.537″,E 121°41′19.811″),投资总额3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4.176万元),码头主体工程建设1个5万吨级顺岸式泊位、1个1万吨级挖入式港池泊位,占用岸线长度为300m,设计年吞吐量为123万吨,疏浚土方量约75万m3(港池疏浚量为61万m3、岸坡挖泥14万m3),疏浚土方拟采用泥驳外抛至吕四港已批复的1#临时倾倒区。项目*域部分在现有已围填海成*区域实施建设,现有已围填海区域生态评估和生态修复方案均已完成自然资源部备案(自然资海域海岛函〔2020〕172号), (略) 行政审批局已对本项目登记备案(备案号:启行审备[2023]422号、项目代码:2304-*-89-01-*)。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选址、选线应符合《 (略) 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2030年)》、《 (略) 海洋功能区划》、《 (略) 海洋生态红线保护规划》、《南通港总体规划(2018-2035年)》、《南通港吕四港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等相关规划要求。

2.加强施工期间水污染源监督管理,施工船舶机舱油污水及船舶生活污水由海事部门认可的污水接收船接收处理,施工营地须布置移动环保厕所,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吕四港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疏浚泥浆水经集水沉淀后通过排水涵洞溢流达标排放。

3.按照吕四港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要求,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并根据码头泊位总设计能力,设计建设码头船舶生活污水及船舶含油污水接收转运设施。

4.制定细化施工期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预案及管控机制,加强施工区域规划管理及施工机械、运输车辆保养维修,施工材料堆场定点定位。

5.营运期船舶使用的燃料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鼓励使用岸电系统清洁能源;船舶动力装置排放废气及船体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不得超过相关标准。

6.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施工期及营运期应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并采取安装消声器、加强机械设备养护、减少船舶鸣笛次数等措施控制噪声污染;施工作业过程中加强对各种机械的维护和保养,减小因机械磨损或设备故障而增加的噪声影响。

7.落实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合理优化施工方案及水下作业时间。根据《报告书》相关内容及要求,项目应编制生态修复方案,落实生态修复补偿措施,海洋生态补偿方案落实情况纳入本项目环保竣工验收。

联系地址: (略) 行政审批局投资管理科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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