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县卫生健康局关于西宁市大通八一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大通县卫生健康局关于西宁市大通八一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略) 发改委《 (略) 大通八一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宁发改社会〔2023〕61号)文件精神, (略) 大通八一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已完成,并通过专家论证,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大通八一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二、建设性质
改扩建
三、监管单位
大通县卫生健康局
四、实施单位
大通 (略)
五、建设地点
大通县桥头镇福园路15号(大通 (略) 院内)
六、主要建设内容
总用地面积13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新增托位150个。
七、建设期限
2023年2月—2025年2月
八、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900万元,其中已下达中央基建投资预算720万元,地方自筹180万元。
九、社会效益
本项目的实施,完善了社区托育服务设施,满足广大群众子女学前托育需求,推动先进精神文化的传播,提高托育质量,为提高婴幼儿的素质水平,准备了物质条件,使孩子在德、智、体、美、劳得到主动的、生动活泼的全面发展,提高孩子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对辖区内婴幼儿身心健康发展,提高国民素质有重要的意义。
十、评审情况
2023年2月, (略) 发展和改革委组织专家组成评审组对《 (略) 大通八一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已通过,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3年9月20日—9月29日),若对该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大通县卫生健康局联系。
联系电话:0971—* 联系人:刘云
监督电话:0971—*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9月20日
(略) 发改委《 (略) 大通八一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宁发改社会〔2023〕61号)文件精神, (略) 大通八一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已完成,并通过专家论证,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大通八一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二、建设性质
改扩建
三、监管单位
大通县卫生健康局
四、实施单位
大通 (略)
五、建设地点
大通县桥头镇福园路15号(大通 (略) 院内)
六、主要建设内容
总用地面积13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新增托位150个。
七、建设期限
2023年2月—2025年2月
八、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900万元,其中已下达中央基建投资预算720万元,地方自筹180万元。
九、社会效益
本项目的实施,完善了社区托育服务设施,满足广大群众子女学前托育需求,推动先进精神文化的传播,提高托育质量,为提高婴幼儿的素质水平,准备了物质条件,使孩子在德、智、体、美、劳得到主动的、生动活泼的全面发展,提高孩子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对辖区内婴幼儿身心健康发展,提高国民素质有重要的意义。
十、评审情况
2023年2月, (略) 发展和改革委组织专家组成评审组对《 (略) 大通八一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已通过,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3年9月20日—9月29日),若对该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大通县卫生健康局联系。
联系电话:0971—* 联系人:刘云
监督电话:0971—*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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