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内蒙古万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物制品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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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内蒙古万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物制品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内蒙古 (略) :

你公司《关于内蒙古 (略) 生物制品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的申请》及由内蒙古内大节能技术 (略) 编制完成的《内蒙古 (略) 生物制品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相关材料收悉。经我局审议,同意该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 (略) 和林格尔新区,租赁智能制造产业园A1楼东户,共4层,总建筑面积为229平方米。项目建设生产车间、实验室、包装区、检验区、冷库、办公区、展厅等,规模为年产8000万毫升初品新生牛血清、2000万毫升初品胎牛血清,年合作生产分装生物培养基(无血清培养基、低血清培养基)350吨、疫苗佐剂1000万毫升。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1%。

项目为新建项目,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取得相关部门审批手续,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建设可行。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项目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采取洒水抑尘以减少施工扬尘的污染;合理布置施工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及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相关要求。

2.加强水环境保护。项目设备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排水、实验室一般器具清洗废水、二次清洗废水、衣物清洗废水及生活污水等排入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及呼和浩特盛乐现代服务业聚集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后经污水管网排入呼和浩特盛乐现代服务业聚集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等区域须做好防渗措施。

3. 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项目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 加强固废管理。废包装材料外运综合利用;纯水制备产生的废反渗透膜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血清废包装、废滤芯、实验室废物、废试剂、实验室双缩脲和鰲试剂调配器皿清洗废液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项目须配套建设足够容量的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进行设计施工。

5. 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设单位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要求。

6. 严格执行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其他环境影响防治对策,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须按照排污许可和自行监测相关规定制定和落实环境监测方案,并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

四、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在开工前重新报批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 (略) 生态环境局和林格尔新区分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察及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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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 (略) :

你公司《关于内蒙古 (略) 生物制品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的申请》及由内蒙古内大节能技术 (略) 编制完成的《内蒙古 (略) 生物制品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相关材料收悉。经我局审议,同意该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 (略) 和林格尔新区,租赁智能制造产业园A1楼东户,共4层,总建筑面积为229平方米。项目建设生产车间、实验室、包装区、检验区、冷库、办公区、展厅等,规模为年产8000万毫升初品新生牛血清、2000万毫升初品胎牛血清,年合作生产分装生物培养基(无血清培养基、低血清培养基)350吨、疫苗佐剂1000万毫升。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1%。

项目为新建项目,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取得相关部门审批手续,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建设可行。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项目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采取洒水抑尘以减少施工扬尘的污染;合理布置施工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及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相关要求。

2.加强水环境保护。项目设备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排水、实验室一般器具清洗废水、二次清洗废水、衣物清洗废水及生活污水等排入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及呼和浩特盛乐现代服务业聚集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后经污水管网排入呼和浩特盛乐现代服务业聚集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等区域须做好防渗措施。

3. 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项目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 加强固废管理。废包装材料外运综合利用;纯水制备产生的废反渗透膜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血清废包装、废滤芯、实验室废物、废试剂、实验室双缩脲和鰲试剂调配器皿清洗废液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项目须配套建设足够容量的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进行设计施工。

5. 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设单位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要求。

6. 严格执行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其他环境影响防治对策,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须按照排污许可和自行监测相关规定制定和落实环境监测方案,并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

四、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在开工前重新报批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 (略) 生态环境局和林格尔新区分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察及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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