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雷富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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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雷富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中山市雷富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略) (略) 新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 (略) (略) 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审批文件:中(横)环建表[2022]0039号
建设概况: (略) 横栏镇茂辉工业区(贴边)乐丰四路 24 号第二幢之三(坐标:N22°34′13.881″、E113°13′27.487″)。项目总用地面1000m2,总建筑面积2000m2。项目总投资500 万元,环保投资 50 万元。主要从事节能灯、塑料外壳、包装盒的研发、加工、生 产、销售。预计年产节能灯 100 万套、塑料外壳 200 万个(其中 100 万个用 于自身节能灯组装,100 万个外售)、包装盒 200 万个(其中 100 万个用于 自身成品包装,100 万个外售)。
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建设,广泛收集公众意见,以实现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者的协调统一,现向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并进行竣工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污染及治理设施:
(1) 生活废水(1007.1m3/a)经三级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网汇入入横栏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拱北河。
(2)项目设备冷却用水为循环使用,不外排;清洗废水(81t/a)交由有处理能力废水机构处理。
2、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1)有组织:项目烘料、注塑、印刷、烘干、上光油和清洁工序、裱纸和粘盒废气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废气高空排放,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总 VOC (略) 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表2排气筒VOC排 放限值中的II时段限值要求(柔性版印刷);苯*烯、*烯腈、1,3-*二烯、酚类、*苯、*苯、氯苯类、二氯*烷、氨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2)无组织:破碎工序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破碎、投料工序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 放标准》(GB 31572-2015) 表 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模具打磨粉尘废气颗粒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7-2001)第二时段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打标工序非*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 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 A.1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的特别排放限值;厂界非*烷总烃、*苯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界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较严者;厂界苯*烯、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噪声影响主要是生产设备等产生的机械噪声。为了减少运营期对周边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作方式,并采取减振、消声和隔声等降噪措施,对高噪声设备 安装减振、消声设施等降噪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1)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桶,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一般原材料及包装物、纸板边角料、布袋收集的粉尘、废布袋,交由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3)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包装物、含机油废抹布、含油墨废抹布、废 CTP 版、废原料包装桶、废显影液、色粉包装物)定期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三、竣工日及调试起止日期
竣工日期:2022年7月28日
调试起止日期:2022年7月28日~2023年7月27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地址: (略) 横栏镇茂辉工业区(贴边)乐丰四路 24 号第二幢之三
联系人:梁进竞
电话:*
邮箱:*@*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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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雷富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略) (略) 新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 (略) (略) 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审批文件:中(横)环建表[2022]0039号
建设概况: (略) 横栏镇茂辉工业区(贴边)乐丰四路 24 号第二幢之三(坐标:N22°34′13.881″、E113°13′27.487″)。项目总用地面1000m2,总建筑面积2000m2。项目总投资500 万元,环保投资 50 万元。主要从事节能灯、塑料外壳、包装盒的研发、加工、生 产、销售。预计年产节能灯 100 万套、塑料外壳 200 万个(其中 100 万个用 于自身节能灯组装,100 万个外售)、包装盒 200 万个(其中 100 万个用于 自身成品包装,100 万个外售)。
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建设,广泛收集公众意见,以实现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者的协调统一,现向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并进行竣工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污染及治理设施:
(1) 生活废水(1007.1m3/a)经三级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网汇入入横栏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拱北河。
(2)项目设备冷却用水为循环使用,不外排;清洗废水(81t/a)交由有处理能力废水机构处理。
2、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1)有组织:项目烘料、注塑、印刷、烘干、上光油和清洁工序、裱纸和粘盒废气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废气高空排放,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总 VOC (略) 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表2排气筒VOC排 放限值中的II时段限值要求(柔性版印刷);苯*烯、*烯腈、1,3-*二烯、酚类、*苯、*苯、氯苯类、二氯*烷、氨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2)无组织:破碎工序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破碎、投料工序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 放标准》(GB 31572-2015) 表 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模具打磨粉尘废气颗粒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7-2001)第二时段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打标工序非*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 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 A.1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的特别排放限值;厂界非*烷总烃、*苯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界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较严者;厂界苯*烯、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噪声影响主要是生产设备等产生的机械噪声。为了减少运营期对周边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作方式,并采取减振、消声和隔声等降噪措施,对高噪声设备 安装减振、消声设施等降噪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1)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桶,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一般原材料及包装物、纸板边角料、布袋收集的粉尘、废布袋,交由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3)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包装物、含机油废抹布、含油墨废抹布、废 CTP 版、废原料包装桶、废显影液、色粉包装物)定期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三、竣工日及调试起止日期
竣工日期:2022年7月28日
调试起止日期:2022年7月28日~2023年7月27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地址: (略) 横栏镇茂辉工业区(贴边)乐丰四路 24 号第二幢之三
联系人:梁进竞
电话:*
邮箱:*@*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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