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20日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县分局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2023年9月20日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县分局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临夏 (略) 年产300t白酒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
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示期:2023年9月20日起(五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临夏县政府统办楼926室 (*)
联系电话:093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评价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临夏 (略) 年产 300t白酒生产线建设项目 | 临夏县韩集镇后街 | 临夏 (略) | 甘肃 (略)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临夏县韩集镇后街,总占地面积约19879.3m2,地理坐标:103°0"1.22″,35°29"29.78″。本次建设一条白酒酿造生产线,年产原酒 100吨,原酒以酒度为60%(v/v)计,产品白酒200吨(酒度为38%、42%、48%、50%、52%(v/v)计),以浓香型白酒为主。项目总投资为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4.55%。 | 一、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扬尘管控要求,做好施工场地“六个百分百”扬尘治理措施。项目运营期粉粮间、粉曲间均采取全封闭式车间,车间内各设置1台粉碎机,粉碎机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酿酒车间恶臭气体采取通风换气+喷洒除臭剂措施,降低恶臭气体排放;酒糟暂存间采用喷洒生物除臭剂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站恶臭采用地埋式“厌氧消化+生物接触氧化法”处理工艺,并对各处理构筑物采用密闭措施。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20m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煤锅炉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设置废水临时沉淀池,施工机械清洗废水、混凝土养护等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洗漱废水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不得外排。项目运营期员工盥洗废水用于厂区地面泼洒抑尘;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1-2011)表2中的间接排放标准 (略) 政管网。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在施工厂界外围设置隔声围挡,禁止夜间施工。项目运营期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与管理,各生产设备均安装在室内,采取基础减振、隔声门窗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 类标准要求。 (四)做好固体废弃物的处置。施工废弃可回收物外售废品收购站,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严禁焚烧或随意倾倒。项目运营期原料粉碎机收集粉尘、废酒糟收集后作为饲料外售;锅炉除尘器收集粉尘、锅炉灰渣外售周边农户作为钾肥还田;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废酒瓶酒盖、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污水处理站污泥经脱水压滤后泥饼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定期维护检修生产设备和贮存设备,确保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易燃物品贮存区须确保通风良好、严禁烟火,防止事故发生。污水处理站应加强防渗处理措施,防止废水外渗污染周边地表水环境及土壤环境。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你公司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足额落实环保投资。项目建成投入运行后,及时按规定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并报我局进行备案。 三、项目实施中如发生重大变更以及环境保护措施执行与批复方案发生重大变化须重新报我局批准。 四、临夏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加强对该项目施工期、运行期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临夏 (略) 年产300t白酒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
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示期:2023年9月20日起(五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临夏县政府统办楼926室 (*)
联系电话:093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评价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临夏 (略) 年产 300t白酒生产线建设项目 | 临夏县韩集镇后街 | 临夏 (略) | 甘肃 (略)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临夏县韩集镇后街,总占地面积约19879.3m2,地理坐标:103°0"1.22″,35°29"29.78″。本次建设一条白酒酿造生产线,年产原酒 100吨,原酒以酒度为60%(v/v)计,产品白酒200吨(酒度为38%、42%、48%、50%、52%(v/v)计),以浓香型白酒为主。项目总投资为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4.55%。 | 一、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扬尘管控要求,做好施工场地“六个百分百”扬尘治理措施。项目运营期粉粮间、粉曲间均采取全封闭式车间,车间内各设置1台粉碎机,粉碎机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酿酒车间恶臭气体采取通风换气+喷洒除臭剂措施,降低恶臭气体排放;酒糟暂存间采用喷洒生物除臭剂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站恶臭采用地埋式“厌氧消化+生物接触氧化法”处理工艺,并对各处理构筑物采用密闭措施。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20m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煤锅炉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设置废水临时沉淀池,施工机械清洗废水、混凝土养护等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洗漱废水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不得外排。项目运营期员工盥洗废水用于厂区地面泼洒抑尘;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1-2011)表2中的间接排放标准 (略) 政管网。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在施工厂界外围设置隔声围挡,禁止夜间施工。项目运营期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与管理,各生产设备均安装在室内,采取基础减振、隔声门窗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 类标准要求。 (四)做好固体废弃物的处置。施工废弃可回收物外售废品收购站,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严禁焚烧或随意倾倒。项目运营期原料粉碎机收集粉尘、废酒糟收集后作为饲料外售;锅炉除尘器收集粉尘、锅炉灰渣外售周边农户作为钾肥还田;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废酒瓶酒盖、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污水处理站污泥经脱水压滤后泥饼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定期维护检修生产设备和贮存设备,确保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易燃物品贮存区须确保通风良好、严禁烟火,防止事故发生。污水处理站应加强防渗处理措施,防止废水外渗污染周边地表水环境及土壤环境。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你公司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足额落实环保投资。项目建成投入运行后,及时按规定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并报我局进行备案。 三、项目实施中如发生重大变更以及环境保护措施执行与批复方案发生重大变化须重新报我局批准。 四、临夏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加强对该项目施工期、运行期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