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9月2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3年9月2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 | 联系方式 |
1 | 全钢架空活动地板项目 | (略) 常州经济开发区横林镇和顺路63号 | 江苏科 (略) | 拟投资1000万元,租赁常州经济开发区横林镇和顺路 (略) (略) 厂房3000平方米,购置灌浆生产线、贴面生产线、集中式除尘器等设备16台(套),进行全钢架空活动地板的生产,项目完成后,可形成全钢架空活动地板40万平方米的生产能力 | 废水:本项目洗板废水、地面及车辆冲洗废水收集后经废水处理罐处理,全部回用于搅拌、灌浆,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污水管网接管进常州东 (略) 处理,接管浓度符合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本项目对周边地表水无直接影响; 废气:本项目共设置2条上胶贴面线,贴面及晾干工位上部设有集气罩(配套垂帘)进行废气收集,捕集的废气进2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根15米高排气筒(P1、P2)排放;水泥筒仓粉尘经仓顶的袋式除尘器收尘后无组织排放; 噪声:本项目营运期主要为新增的各生产及辅助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拟采取的措施主要有:优先选择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合理布局,充分利用厂区建筑物隔声、降噪;设备加强日常的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避免产生异常噪声; 固废:本项目废边角料、废包装袋、废水泥、沉淀污泥由企业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活性炭暂存于厂内危废仓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含油废抹布产生量较小,难以单独收集,混入生活垃圾的,按豁免管理清单要求管理,由环卫部门清运;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 | 0519-* |
2 | (略) 古 (略) 年产250万平米SPC地板项目 | (略) 常州经济开发区横林镇崔共路5号 | (略) 古 (略) | 项目位于常州经济开发区横林镇崔共路5号, (略) (略) 厂房4800平方,购置混料机、挤出线、UV线、开槽线等设备19套,形成年产SPC地板220万平米的生产规模(根据企业提供资料,本次环评以220万平米的生产规模计)。 | 投料粉尘经袋式除尘器除尘后通过DA-001排气筒排放;挤出覆膜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涂漆固化废气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RCO处理后通过DA-002排气筒一同排放;剪切开槽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DA-003排气筒排放;破碎磨粉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DA-004排放。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仅产生生活污水,本项目员工日常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常州东 (略) 集中处理,尾水排入京杭运河。 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委托给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合理布局、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时应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建筑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 | / | 0519-* |
3 | 江苏玉 (略) 年产1.2亿平方米保护膜、光学膜项目 | 横林镇工业园区路北侧 | 江苏玉 (略) | 计划新征土地30.48亩,新建3栋标准车间及辅助用房,总建筑面积33793.9平方米,购置保护膜、光学膜生产流水线及配套辅助设施83台/套,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2亿平方米保护膜、光学膜的生产能力 | (1)废水: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职工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管网收集后接管进常州东方 (略) 集中处理。 (2)废气:PE吹膜/流延工艺废气采用两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5米高1#排气筒排放;印刷、复合、涂布等工艺废气采用两套“多级干式过滤+沸石转轮吸附浓缩+RTO”装置处理后分别通过1根25米高(2#、3#)排气筒排放;危废贮存废气采用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废气处理设施风机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在采取噪声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成后各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噪声贡献值和预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废:各类工业固废均可以得到妥善合理的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 | / | 0519-* |
1、公示期为**日至**日。
2、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 | 联系方式 |
1 | 全钢架空活动地板项目 | (略) 常州经济开发区横林镇和顺路63号 | 江苏科 (略) | 拟投资1000万元,租赁常州经济开发区横林镇和顺路 (略) (略) 厂房3000平方米,购置灌浆生产线、贴面生产线、集中式除尘器等设备16台(套),进行全钢架空活动地板的生产,项目完成后,可形成全钢架空活动地板40万平方米的生产能力 | 废水:本项目洗板废水、地面及车辆冲洗废水收集后经废水处理罐处理,全部回用于搅拌、灌浆,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污水管网接管进常州东 (略) 处理,接管浓度符合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本项目对周边地表水无直接影响; 废气:本项目共设置2条上胶贴面线,贴面及晾干工位上部设有集气罩(配套垂帘)进行废气收集,捕集的废气进2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根15米高排气筒(P1、P2)排放;水泥筒仓粉尘经仓顶的袋式除尘器收尘后无组织排放; 噪声:本项目营运期主要为新增的各生产及辅助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拟采取的措施主要有:优先选择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合理布局,充分利用厂区建筑物隔声、降噪;设备加强日常的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避免产生异常噪声; 固废:本项目废边角料、废包装袋、废水泥、沉淀污泥由企业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活性炭暂存于厂内危废仓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含油废抹布产生量较小,难以单独收集,混入生活垃圾的,按豁免管理清单要求管理,由环卫部门清运;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 | 0519-* |
2 | (略) 古 (略) 年产250万平米SPC地板项目 | (略) 常州经济开发区横林镇崔共路5号 | (略) 古 (略) | 项目位于常州经济开发区横林镇崔共路5号, (略) (略) 厂房4800平方,购置混料机、挤出线、UV线、开槽线等设备19套,形成年产SPC地板220万平米的生产规模(根据企业提供资料,本次环评以220万平米的生产规模计)。 | 投料粉尘经袋式除尘器除尘后通过DA-001排气筒排放;挤出覆膜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涂漆固化废气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RCO处理后通过DA-002排气筒一同排放;剪切开槽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DA-003排气筒排放;破碎磨粉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DA-004排放。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仅产生生活污水,本项目员工日常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常州东 (略) 集中处理,尾水排入京杭运河。 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委托给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合理布局、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时应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建筑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 | / | 0519-* |
3 | 江苏玉 (略) 年产1.2亿平方米保护膜、光学膜项目 | 横林镇工业园区路北侧 | 江苏玉 (略) | 计划新征土地30.48亩,新建3栋标准车间及辅助用房,总建筑面积33793.9平方米,购置保护膜、光学膜生产流水线及配套辅助设施83台/套,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2亿平方米保护膜、光学膜的生产能力 | (1)废水: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职工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管网收集后接管进常州东方 (略) 集中处理。 (2)废气:PE吹膜/流延工艺废气采用两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5米高1#排气筒排放;印刷、复合、涂布等工艺废气采用两套“多级干式过滤+沸石转轮吸附浓缩+RTO”装置处理后分别通过1根25米高(2#、3#)排气筒排放;危废贮存废气采用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废气处理设施风机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在采取噪声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成后各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噪声贡献值和预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废:各类工业固废均可以得到妥善合理的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 | / | 0519-* |
1、公示期为**日至**日。
2、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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