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富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180吨生产线新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广东富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180吨生产线新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广东富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180吨生产线新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 ,以及原环境保护部 《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 (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广东富 (略) 年产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180吨生产线新建项目(一期)建设项目验收报告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1.项目名称:广东富 (略) 年产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180吨 生产线新建项目(一期)
2.建设单位:广东富 (略)
3.验收服务单位: (略) (略)
4.验收生产概况:广东富 (略) (略) 小榄镇联丰利安南一路2号首层第2卡(东经113°13′52.912″;北纬22°36′27.305″)新建项目于2023年3月16日完成新建项目环评立项审批,审批批复文号为:中(榄)环建表(2023)0019号。本项目主要从事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目前企业生产建设内容与审批内容有轻微变化,模压成型机仅上了3台,还差1台未上,属于分期验收项目。
建设单位在2023年8月26日邀请验收小组到建设项目现场召开《广东富 (略) 年产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180吨生产线新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会议,验收小组核查现场情况及审阅验收资料,出具了专家意见并取得验收小组签名。
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编制竣工验收报告。
二、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1)建设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生活污水排放口中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等污染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的要求。
(2)项目作业粉尘喷淋除尘设施运行过程,产生粉尘喷淋除尘废水经厂内配套废水收集桶集中收集后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工业废水转移处理( (略) 黄圃食品工 (略) )。
(3)项目研磨机作业过程中采用间接水冷工艺对作业辊进行冷却处理,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人工配料、人工投料、混合搅拌、辊扎研磨、手糊成型、自然固化、模压成型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TVOC、非*烷总烃、苯*烯、颗粒物、臭气浓度),收集后经“水喷淋除尘净化装置(含水雾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净化处理后由1根排气管引到15米高空有组织排放。废气排放口中非*烷总烃、苯*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颗粒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TVOC暂时没有监测方法标准,本次不检测。本项目监测污染因子总VOCs,但是总VOCs无对应排放限值标准,不予评价。
厂界无组织废气:臭气浓度、苯*烯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值,颗粒物、非*烷总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
厂内无组织废气:非*烷总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项目南、北侧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限值。厂界东面、西面为邻厂共用墙,未设检测点。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废纸箱、废编织袋、废薄膜等一般性包装废物,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边角料及残次品委托一般固废处理机构处理(绿 (略) )。一般固体废物仓储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
含油废抹布及废手套、废机油及废机油桶、废不饱和聚酯树脂包装桶、过氧化**酮包装桶、聚酯树脂包装桶、异辛酸钴包装桶、脱模剂包装桶及色粉包装袋、饱和活性炭、喷淋除尘沉渣收集后交给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略) 宝绿工业固体危险 (略) )。危险废物厂区内临时储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5.风险防范措施:
建设项目于2023年5月29日签署发布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3年6月21日完成了备案,备案编号为*-2023-0324-L。
三、公众反馈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广东富 (略)
联系人:廖工
电话:0760-*
四、其他情况说明
五、附件:验收报告 (验收报告包括但不限于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公告公示期为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9月22日。
广东富 (略)
2023年8月28日
富辉竣工验收意见.pdf | |
富辉其他事项说明.pdf | |
广东富 (略) 验收报告(1).pdf |
广东富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180吨生产线新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 ,以及原环境保护部 《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 (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广东富 (略) 年产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180吨生产线新建项目(一期)建设项目验收报告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1.项目名称:广东富 (略) 年产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180吨 生产线新建项目(一期)
2.建设单位:广东富 (略)
3.验收服务单位: (略) (略)
4.验收生产概况:广东富 (略) (略) 小榄镇联丰利安南一路2号首层第2卡(东经113°13′52.912″;北纬22°36′27.305″)新建项目于2023年3月16日完成新建项目环评立项审批,审批批复文号为:中(榄)环建表(2023)0019号。本项目主要从事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目前企业生产建设内容与审批内容有轻微变化,模压成型机仅上了3台,还差1台未上,属于分期验收项目。
建设单位在2023年8月26日邀请验收小组到建设项目现场召开《广东富 (略) 年产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180吨生产线新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会议,验收小组核查现场情况及审阅验收资料,出具了专家意见并取得验收小组签名。
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编制竣工验收报告。
二、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1)建设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生活污水排放口中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等污染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的要求。
(2)项目作业粉尘喷淋除尘设施运行过程,产生粉尘喷淋除尘废水经厂内配套废水收集桶集中收集后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工业废水转移处理( (略) 黄圃食品工 (略) )。
(3)项目研磨机作业过程中采用间接水冷工艺对作业辊进行冷却处理,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人工配料、人工投料、混合搅拌、辊扎研磨、手糊成型、自然固化、模压成型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TVOC、非*烷总烃、苯*烯、颗粒物、臭气浓度),收集后经“水喷淋除尘净化装置(含水雾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净化处理后由1根排气管引到15米高空有组织排放。废气排放口中非*烷总烃、苯*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颗粒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TVOC暂时没有监测方法标准,本次不检测。本项目监测污染因子总VOCs,但是总VOCs无对应排放限值标准,不予评价。
厂界无组织废气:臭气浓度、苯*烯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值,颗粒物、非*烷总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
厂内无组织废气:非*烷总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项目南、北侧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限值。厂界东面、西面为邻厂共用墙,未设检测点。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废纸箱、废编织袋、废薄膜等一般性包装废物,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边角料及残次品委托一般固废处理机构处理(绿 (略) )。一般固体废物仓储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
含油废抹布及废手套、废机油及废机油桶、废不饱和聚酯树脂包装桶、过氧化**酮包装桶、聚酯树脂包装桶、异辛酸钴包装桶、脱模剂包装桶及色粉包装袋、饱和活性炭、喷淋除尘沉渣收集后交给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略) 宝绿工业固体危险 (略) )。危险废物厂区内临时储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5.风险防范措施:
建设项目于2023年5月29日签署发布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3年6月21日完成了备案,备案编号为*-2023-0324-L。
三、公众反馈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广东富 (略)
联系人:廖工
电话:0760-*
四、其他情况说明
五、附件:验收报告 (验收报告包括但不限于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公告公示期为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9月22日。
广东富 (略)
2023年8月28日
富辉竣工验收意见.pdf | |
富辉其他事项说明.pdf | |
广东富 (略) 验收报告(1).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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