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石桥市行政审批局关于2023年9月21日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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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石桥市行政审批局关于2023年9月21日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1日-2023年9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7-*

传 真:0417-*

通讯地址: (略) 行政审批局

邮 编:*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营 (略) 人造石墨电极技术改造项目

(略) 石佛镇

营 (略)

(略)

营 (略) 人造石墨电极技术改造项目 (略) 石佛镇石佛村,总投资1500万元。本项目利用原有国有用地及原有厂房,淘汰并拆除1 座 22 室环式焙烧炉、逆焰反烧窑炉、原石墨电极车间及车间内生产设备;新建一座 18 室环室焙烧炉,另配置 1 台冷却塔+两级电捕焦油器;新建 100m2CNG 供气瓶组区;新建1座成品料棚、2 座填料冶金焦料仓;购置压型机2台、混捏机3台、凉料机1台、输料绞笼12台、斗式提升机6台、对辊破碎机4台、颚式破碎机2台、沥青储罐3座、高位沥青罐2座、沥青计量罐3座、锤式破碎机1台、直线振动筛1台等设备及配套环保除尘设施;原有2t导热油炉由以煤引燃,改为天然气引燃;焙烧炉燃料由煤改为天然气,本次技改后产品方案及生产能力不发生变化,仍为普通石墨电极 5000t/a。

废气

本项目车间内设有不合格品破碎系统和转运系统,破碎和投料工序主要污染物为粉尘,项目在可能产生粉尘的点均配套设计了密闭集尘罩,破碎后的物料沿着密闭 输送皮带送至配料仓内,产生的粉尘由设备上连接的抽风装置抽排,进入末端连接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基本消除破碎、配料及物料输送、下料过程中的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在沥青储罐的呼吸口设置导气管,并将呼吸产生的含沥青烟废气导入 到电捕焦油器处理,电捕焦油器净化效率约为 95%,净化后的烟气通过一根 20m 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本项目设置 1 套炭粉吸附处理混捏压型工序的沥青烟气,炭粉吸附净化效率约为 95%,净化后的烟气通过一根 20m 高 DA003 排气筒达标排放;项目设置1台敞开环式焙烧炉产生的焙烧烟气, 拟设置 1 台冷却塔+两级电捕焦油器进行收集处理,而后经过 1 根 30m 高排气筒 排放;本工程设置 1 台导热油锅炉,采用天然气作为能源,锅炉采用低氮燃烧装置,产生的锅炉烟气经过 17m 排气筒排放。

废水

本项目无新增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混捏车间间接冷却水、压型车间直接冷却水及焙烧车间水喷淋除尘水。压型车间直接冷却水在冷却水池沉淀后回用;混捏车间间接冷却水属于清洁下水排入初期雨水池;焙烧车间水喷淋除尘水进入污水处理间气浮装置,经混凝+沉淀处理后排入初期雨水池;初期雨水在收集池内沉淀澄清后作为降尘、绿化用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

噪声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运行设备为主要噪声源,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

固废

项目产生的除尘收集粉尘、落地粉尘、不合格品等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填充废料送热电厂作为燃料使用;废耐火材料卖耐火砖供应厂家综合利用;本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液压油、废导热油、焦油、沥青熔融沉渣、除油渣、回收炭粉等属于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液压油、除油渣暂存于厂区内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导热油产生后直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不贮存;沥青熔融沉渣作为生产中的粘结剂使用;焦油收集后直接回用于沥青罐中用于调节中温沥青粘度,不能立即回用时送厂区内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返回沥青罐或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回收炭粉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工序;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1日-2023年9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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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417-*

通讯地址: (略) 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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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营 (略) 人造石墨电极技术改造项目

(略) 石佛镇

营 (略)

(略)

营 (略) 人造石墨电极技术改造项目 (略) 石佛镇石佛村,总投资1500万元。本项目利用原有国有用地及原有厂房,淘汰并拆除1 座 22 室环式焙烧炉、逆焰反烧窑炉、原石墨电极车间及车间内生产设备;新建一座 18 室环室焙烧炉,另配置 1 台冷却塔+两级电捕焦油器;新建 100m2CNG 供气瓶组区;新建1座成品料棚、2 座填料冶金焦料仓;购置压型机2台、混捏机3台、凉料机1台、输料绞笼12台、斗式提升机6台、对辊破碎机4台、颚式破碎机2台、沥青储罐3座、高位沥青罐2座、沥青计量罐3座、锤式破碎机1台、直线振动筛1台等设备及配套环保除尘设施;原有2t导热油炉由以煤引燃,改为天然气引燃;焙烧炉燃料由煤改为天然气,本次技改后产品方案及生产能力不发生变化,仍为普通石墨电极 5000t/a。

废气

本项目车间内设有不合格品破碎系统和转运系统,破碎和投料工序主要污染物为粉尘,项目在可能产生粉尘的点均配套设计了密闭集尘罩,破碎后的物料沿着密闭 输送皮带送至配料仓内,产生的粉尘由设备上连接的抽风装置抽排,进入末端连接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基本消除破碎、配料及物料输送、下料过程中的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在沥青储罐的呼吸口设置导气管,并将呼吸产生的含沥青烟废气导入 到电捕焦油器处理,电捕焦油器净化效率约为 95%,净化后的烟气通过一根 20m 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本项目设置 1 套炭粉吸附处理混捏压型工序的沥青烟气,炭粉吸附净化效率约为 95%,净化后的烟气通过一根 20m 高 DA003 排气筒达标排放;项目设置1台敞开环式焙烧炉产生的焙烧烟气, 拟设置 1 台冷却塔+两级电捕焦油器进行收集处理,而后经过 1 根 30m 高排气筒 排放;本工程设置 1 台导热油锅炉,采用天然气作为能源,锅炉采用低氮燃烧装置,产生的锅炉烟气经过 17m 排气筒排放。

废水

本项目无新增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混捏车间间接冷却水、压型车间直接冷却水及焙烧车间水喷淋除尘水。压型车间直接冷却水在冷却水池沉淀后回用;混捏车间间接冷却水属于清洁下水排入初期雨水池;焙烧车间水喷淋除尘水进入污水处理间气浮装置,经混凝+沉淀处理后排入初期雨水池;初期雨水在收集池内沉淀澄清后作为降尘、绿化用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

噪声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运行设备为主要噪声源,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

固废

项目产生的除尘收集粉尘、落地粉尘、不合格品等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填充废料送热电厂作为燃料使用;废耐火材料卖耐火砖供应厂家综合利用;本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液压油、废导热油、焦油、沥青熔融沉渣、除油渣、回收炭粉等属于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液压油、除油渣暂存于厂区内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导热油产生后直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不贮存;沥青熔融沉渣作为生产中的粘结剂使用;焦油收集后直接回用于沥青罐中用于调节中温沥青粘度,不能立即回用时送厂区内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返回沥青罐或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回收炭粉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工序;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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