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湘乡市城乡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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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湘乡市城乡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湘乡发改审〔2023〕182号

  关于湘乡市城乡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卫生健康局:

  《 (略) 城乡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医疗保健水平和综合医疗能力。同意你单 (略) 城乡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08-*-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改扩建东郊、栗山、龙洞、白田、月山等5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用地面积16390.69m2,总建筑面积14700m2,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给排水管网、电力等附属设施以及购置医疗设备;改造虞唐、棋梓、翻江、壶天、毛田、金薮、潭市、梅桥、金石、育段、山枣、泉塘、中沙等 13 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发热门诊、中医馆等医疗设施,配套铺设给排水管网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县乡村数字一体化智慧医疗信息平台。

  四、项目单位: (略) 卫生健康局。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19197.97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债券及自筹。

  六、本项目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

  七、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八、本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九、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自批复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应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2年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 8 月 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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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乡发改审〔2023〕182号

  关于湘乡市城乡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卫生健康局:

  《 (略) 城乡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医疗保健水平和综合医疗能力。同意你单 (略) 城乡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08-*-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改扩建东郊、栗山、龙洞、白田、月山等5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用地面积16390.69m2,总建筑面积14700m2,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给排水管网、电力等附属设施以及购置医疗设备;改造虞唐、棋梓、翻江、壶天、毛田、金薮、潭市、梅桥、金石、育段、山枣、泉塘、中沙等 13 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发热门诊、中医馆等医疗设施,配套铺设给排水管网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县乡村数字一体化智慧医疗信息平台。

  四、项目单位: (略) 卫生健康局。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19197.97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债券及自筹。

  六、本项目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

  七、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八、本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九、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自批复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应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2年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 8 月 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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