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涟水湘乡市洙津段河岸治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涟水湘乡市洙津段河岸治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湘乡发改审〔2023〕199号

  关于涟水湘乡市洙津段河岸治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水利局:

  《关 (略) 洙津段河岸治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 (略) 农产品生产及防汛抗旱能力。同意你单位实 (略) 洙津段河岸治理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308-*-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山枣镇洙津渡村、山枣村。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1)堤防加固:河道右岸K0+000―2+150段现有堤防加宽培厚,坡脚设脚槽,坡面草皮(局部草皮+砼联锁块)护坡,堤顶未硬化段采用C25砼路面硬化。 (2)岸坡整治:河道右岸K0+000―5+750段,河道自然岸坡整坡、培坡,同时调整岸边线,拉直顺畅,岸坡脚设低墙(脚槽)和高墙固脚。K4+200―4+580、K5+450―5+750有垮坡险工段坡面采用M10浆砌石护坡,其余岸坡坡面采用雷诺或砼联锁块护坡。对5+030和5+750两处较大支流汇入口进行整坡护坡,长度50m。 (3)穿堤建筑物:工程河段沿河岸有排水沟(管)7处,桩号为0+130、0+710、2+090、2+570、2+910、4+880、5+320,设计对破损严重的拆除重建,基本完好的进行涵管接长并重建出水口,现有排水渠道硬化500m。

  四、项目单位: (略) 水利局。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4330.88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六、本项目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

  七、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八、本项目建设工期为2024年10月至2025年7月。

  九、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自批复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应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2年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 8月29日

相关解读

  湘乡发改审〔2023〕199号

  关于涟水湘乡市洙津段河岸治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水利局:

  《关 (略) 洙津段河岸治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 (略) 农产品生产及防汛抗旱能力。同意你单位实 (略) 洙津段河岸治理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308-*-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山枣镇洙津渡村、山枣村。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1)堤防加固:河道右岸K0+000―2+150段现有堤防加宽培厚,坡脚设脚槽,坡面草皮(局部草皮+砼联锁块)护坡,堤顶未硬化段采用C25砼路面硬化。 (2)岸坡整治:河道右岸K0+000―5+750段,河道自然岸坡整坡、培坡,同时调整岸边线,拉直顺畅,岸坡脚设低墙(脚槽)和高墙固脚。K4+200―4+580、K5+450―5+750有垮坡险工段坡面采用M10浆砌石护坡,其余岸坡坡面采用雷诺或砼联锁块护坡。对5+030和5+750两处较大支流汇入口进行整坡护坡,长度50m。 (3)穿堤建筑物:工程河段沿河岸有排水沟(管)7处,桩号为0+130、0+710、2+090、2+570、2+910、4+880、5+320,设计对破损严重的拆除重建,基本完好的进行涵管接长并重建出水口,现有排水渠道硬化500m。

  四、项目单位: (略) 水利局。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4330.88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六、本项目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

  七、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八、本项目建设工期为2024年10月至2025年7月。

  九、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自批复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应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2年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 8月29日

相关解读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