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湘乡市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湘乡市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湘乡发改审〔2023〕178号
关于湘乡市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湘乡城乡 (略) :
《 (略) 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农田水利设施条件和交通设施条件。同意你单 (略) 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307-*-04-05-*)。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龙洞镇、梅桥镇、虞塘镇、月山镇、东郊乡、翻江镇等6个乡镇。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总建设规模39700亩,其中中等地27790亩、低等地11910亩,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科技推广措施等。
四、项目单位:湘乡城乡 (略) 。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16193.27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及专项债券。
六、本项目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
七、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八、本项目建设工期14个月。
九、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自批复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应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2年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 8 月 3 日
湘乡发改审〔2023〕178号
关于湘乡市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湘乡城乡 (略) :
《 (略) 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农田水利设施条件和交通设施条件。同意你单 (略) 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307-*-04-05-*)。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龙洞镇、梅桥镇、虞塘镇、月山镇、东郊乡、翻江镇等6个乡镇。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总建设规模39700亩,其中中等地27790亩、低等地11910亩,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科技推广措施等。
四、项目单位:湘乡城乡 (略) 。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16193.27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及专项债券。
六、本项目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
七、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八、本项目建设工期14个月。
九、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自批复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应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2年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 8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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