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南区李家沱组团D分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巴南区李家沱组团D分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类型 | 土壤污染调查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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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巴南区李家沱组团D分区D13-2-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公示日期 | 2023-09-14 |
详细介绍 | 巴南区李家沱组团D分区D13-2-2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 (略) 巴南区李家沱街道其龙村一社,地块中心坐标为经度106.55674°,纬度29.48301°,地块 (略) 市政设施管理处沥青砼拌合站,北面为娄八路(在建)、渝南公交停车场,东、南面为渝南分流道。按照业主提供的调查范围图,调查地块总占地面积约2554 m2。为了方便描述,将本次调查范围分为A区和B区, (略) 祺龙垃圾场渗滤液处理单元,占地面积约2286平方米;B区为渗滤液处理单元围墙外部分区域,为原重庆钢构重钢建设项目部区域,占地面积约268平方米。 调查地块在20世纪80年代前为山地、荒地等,无工业生产活动。20世纪80年代-2006年,地块内修建了建(构)筑物作为资源回收站(属于其龙村集体用地),期间不涉及电器拆解活动,仅对回收的纸壳、塑料瓶、废铁等可重复利用资源进行暂存。2006-2014年,地块内A区拆除了原资源回收站建(构)筑物, (略) 祺龙垃圾场渗滤液处理单元,运营期间对麒龙生活垃圾填埋场收集的渗滤液及填埋气进行处置;地块内B区仍为资源回收站,对回收的纸壳、塑料瓶、废铁等可重复利用资源进行暂存。2014-2017年,地块内 (略) 祺龙垃圾场渗滤液处理单元,地块B区资源回收站建(构)筑物拆除并闲置。2017-2021年,地块内 (略) 祺龙垃圾场渗滤液处理单元,地块B区内修建了活动板房,作为重庆钢构重钢建设项目部办公和生活区域。2021-2023年3月,地块内 (略) 祺龙垃圾场渗滤液处理单元,地块B区项目部活动板房拆除并闲置。2023年3月~5月,地块内 (略) 祺龙垃圾场渗滤液处理单元搬迁 (略) 市政设施管理处沥青砼拌合站地块内,其中原渗滤液处理单元池体的活性污泥*续转移至新渗滤液处理单元一体化设备中污泥池作为菌种,而干污泥转移至新渗滤液处理单元内危险废物贮存场进行暂存,废水也转移至新渗滤液处理单元池体内进行后续处置,均不外排。2023年6月~7月,建设单 (略) 新 (略) 对地块内A区建(构)筑物进行了拆除。2023年7月至今,建设单位为了后续施工安 (略) 新 (略) 在地块内修建了边坡挡墙,对整个地块进行了全部扰动,相比前期垃圾渗滤液运营期的地貌扰动较大,主要体现为建筑物拆除、池体构筑物拆除和外运;在进行边坡挡土墙施工时利用场地和部分红线外围区域进行钢筋加工;目前地块内地坪硬化层和各池体区域底部硬化层均已全部破坏,地块北侧原池体区域均通过挖机等挖至原池体底部以下,南侧区域均挖至基岩层;现场由于挖方扰动在地块北侧堆放了部分还未进行外运的地块内挖方产生的堆土和渣土,堆土来源于地块内边坡施工产生的挖方,占地面积约31m2,方量约46.5m3;渣土来源于原地块历史填埋至今,扰动期间未清挖的部分,分布在地块北侧红线内和红线外部分区域,总占地面积约52m2,总方量约93.6m3;其中地块红线内占地面积约25m2,方量约45m3;红线外占地面积约27m2,方量约48.6m3。整个扰动期间无外来固废,扰动期间挖掘产生的建筑垃圾和弃土外运至巴南区红炉渣场,总外运渣土约14839 m3。目前地块规划为B41-加油加气站用地,故本次调查按照第二类用地进行评价。 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要求,以及前期调查及现场踏勘情况(调查地块基本属于全部扰动),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共布设了7个土壤监测点位、1个堆土监测点位、1个渣土监测点位;分别采集了26个土壤样品,3个土壤密码平行样;1个堆土样品、1个渣土样品。土壤样品监测因子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所有项目,以及pH、锰、锌、总铬、锑、钒、钴、钡、氨氮、石油烃(C10-C40)。堆土和渣土样品监测因子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所有项目,以及pH、锰、锌、总铬、锑、钒、钴、钡、铍、硒、铊、银、氨氮、氰化物、氟化物、有机氯农药、有机磷农药、石油烃(C10-C40)。 监测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内所有送检土壤样品关注污染物的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其中个别点位(A3-11.0)样品的镍含量超过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送检的堆土和渣土样品关注污染物的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其中堆土中苯并(a)芘和渣土中镍、钴含量超过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综上,巴南区李家沱组团D分区D13-2-2地块当前土壤环境质量满足第二类用地性质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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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土壤污染调查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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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巴南区李家沱组团D分区D13-2-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公示日期 | 2023-09-14 |
详细介绍 | 巴南区李家沱组团D分区D13-2-2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 (略) 巴南区李家沱街道其龙村一社,地块中心坐标为经度106.55674°,纬度29.48301°,地块 (略) 市政设施管理处沥青砼拌合站,北面为娄八路(在建)、渝南公交停车场,东、南面为渝南分流道。按照业主提供的调查范围图,调查地块总占地面积约2554 m2。为了方便描述,将本次调查范围分为A区和B区, (略) 祺龙垃圾场渗滤液处理单元,占地面积约2286平方米;B区为渗滤液处理单元围墙外部分区域,为原重庆钢构重钢建设项目部区域,占地面积约268平方米。 调查地块在20世纪80年代前为山地、荒地等,无工业生产活动。20世纪80年代-2006年,地块内修建了建(构)筑物作为资源回收站(属于其龙村集体用地),期间不涉及电器拆解活动,仅对回收的纸壳、塑料瓶、废铁等可重复利用资源进行暂存。2006-2014年,地块内A区拆除了原资源回收站建(构)筑物, (略) 祺龙垃圾场渗滤液处理单元,运营期间对麒龙生活垃圾填埋场收集的渗滤液及填埋气进行处置;地块内B区仍为资源回收站,对回收的纸壳、塑料瓶、废铁等可重复利用资源进行暂存。2014-2017年,地块内 (略) 祺龙垃圾场渗滤液处理单元,地块B区资源回收站建(构)筑物拆除并闲置。2017-2021年,地块内 (略) 祺龙垃圾场渗滤液处理单元,地块B区内修建了活动板房,作为重庆钢构重钢建设项目部办公和生活区域。2021-2023年3月,地块内 (略) 祺龙垃圾场渗滤液处理单元,地块B区项目部活动板房拆除并闲置。2023年3月~5月,地块内 (略) 祺龙垃圾场渗滤液处理单元搬迁 (略) 市政设施管理处沥青砼拌合站地块内,其中原渗滤液处理单元池体的活性污泥*续转移至新渗滤液处理单元一体化设备中污泥池作为菌种,而干污泥转移至新渗滤液处理单元内危险废物贮存场进行暂存,废水也转移至新渗滤液处理单元池体内进行后续处置,均不外排。2023年6月~7月,建设单 (略) 新 (略) 对地块内A区建(构)筑物进行了拆除。2023年7月至今,建设单位为了后续施工安 (略) 新 (略) 在地块内修建了边坡挡墙,对整个地块进行了全部扰动,相比前期垃圾渗滤液运营期的地貌扰动较大,主要体现为建筑物拆除、池体构筑物拆除和外运;在进行边坡挡土墙施工时利用场地和部分红线外围区域进行钢筋加工;目前地块内地坪硬化层和各池体区域底部硬化层均已全部破坏,地块北侧原池体区域均通过挖机等挖至原池体底部以下,南侧区域均挖至基岩层;现场由于挖方扰动在地块北侧堆放了部分还未进行外运的地块内挖方产生的堆土和渣土,堆土来源于地块内边坡施工产生的挖方,占地面积约31m2,方量约46.5m3;渣土来源于原地块历史填埋至今,扰动期间未清挖的部分,分布在地块北侧红线内和红线外部分区域,总占地面积约52m2,总方量约93.6m3;其中地块红线内占地面积约25m2,方量约45m3;红线外占地面积约27m2,方量约48.6m3。整个扰动期间无外来固废,扰动期间挖掘产生的建筑垃圾和弃土外运至巴南区红炉渣场,总外运渣土约14839 m3。目前地块规划为B41-加油加气站用地,故本次调查按照第二类用地进行评价。 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要求,以及前期调查及现场踏勘情况(调查地块基本属于全部扰动),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共布设了7个土壤监测点位、1个堆土监测点位、1个渣土监测点位;分别采集了26个土壤样品,3个土壤密码平行样;1个堆土样品、1个渣土样品。土壤样品监测因子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所有项目,以及pH、锰、锌、总铬、锑、钒、钴、钡、氨氮、石油烃(C10-C40)。堆土和渣土样品监测因子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所有项目,以及pH、锰、锌、总铬、锑、钒、钴、钡、铍、硒、铊、银、氨氮、氰化物、氟化物、有机氯农药、有机磷农药、石油烃(C10-C40)。 监测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内所有送检土壤样品关注污染物的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其中个别点位(A3-11.0)样品的镍含量超过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送检的堆土和渣土样品关注污染物的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其中堆土中苯并(a)芘和渣土中镍、钴含量超过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综上,巴南区李家沱组团D分区D13-2-2地块当前土壤环境质量满足第二类用地性质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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