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鑫美家具有限公司板芙分公司新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中山市鑫美家具有限公司板芙分公司新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 (略) (略) 板芙分公司新建项目(一期)验收报告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略) 板芙分公司新建项目(一期)
2.建设单位: (略) (略) 板芙分公司
3.验收服务单位: (略) (略)
4.验收生产概况: (略) (略) 板芙分公司新建项目(一期) (略) 板芙镇深湾村宏景一路1号之二。中心坐标为北纬22°23"12.87",东经113°19"55.57"。项目总投资250万元,环保投资25万元,其中项目一期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15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16555㎡,建筑面积为15000㎡。项目共有员工50人,其中一期聘用员工20人。经营范围为生产、加工、销售:家具及工艺品。年产柜子2500张、椅子2500张、桌子2500张、沙发5000张、床2500张。
二、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216吨/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 (略) 地方标准(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经市政管网进入板芙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生产废水(主要为喷漆水帘柜废水),产生量约为43.2吨/年,收集后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 (略) 宝绿 (略) )处理,合同编号:BL*。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项目在喷漆、晾干过程中产生有机废气(主要为总VOCS、臭气浓度)。项目在密闭喷漆房进行喷漆、晾干工序,废气由水帘柜喷淋后通过活性炭吸附,最后经15米的排气筒(FQ-25994)高空排放。总VOCs排放达到《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 814-2010)表1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Ⅱ时段),总VOCs≤30mg/m3;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
为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对于各种生产设备①选用噪声低的设备外还应合理的安装、布局。②车间的门窗要选用隔声性能良好的门窗,加上自然距离的衰减,使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得到有效的衰减。③定期检查、维修设备,特别是对因松动部件的震动或降低噪声部件的损坏而产生很强噪声的设备,使设备处理良好的运行状态,防止机械噪声的升高。本项目东北厂界与相邻建筑共墙,不设测点,其余厂界所测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新料包装物等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理;
水性漆包装物、饱和活性炭、水性漆漆渣、沾有水性漆的废手套、抹布等危险废物,采取集中收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 (略) (略) 、 (略) (略) )处理,合同编号为:CNF5-BC-HW-XBN-2023-04-055-SZSD。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由专人负责收集、贮存及运输。对危险废物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的区域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危险废物暂存处做到“四防”(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每种危废单独储存,防止交叉污染,发生化学反应等情况发生,及时通知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转移处理。
5.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已制定本厂区环保应急计划。
三、公众反馈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9月22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 (略) (略) 板芙分公司
地址: (略) 板芙镇深湾村宏景一路1号之二
联系人:尹先生
电话:*
邮箱:*@*q.com
四、其他情况说明
无
五、附件:验收报告(含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公告公示期为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9月22日
(略) (略) 板芙分公司
2023年8月28日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 (略) (略) 板芙分公司新建项目(一期)验收报告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略) 板芙分公司新建项目(一期)
2.建设单位: (略) (略) 板芙分公司
3.验收服务单位: (略) (略)
4.验收生产概况: (略) (略) 板芙分公司新建项目(一期) (略) 板芙镇深湾村宏景一路1号之二。中心坐标为北纬22°23"12.87",东经113°19"55.57"。项目总投资250万元,环保投资25万元,其中项目一期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15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16555㎡,建筑面积为15000㎡。项目共有员工50人,其中一期聘用员工20人。经营范围为生产、加工、销售:家具及工艺品。年产柜子2500张、椅子2500张、桌子2500张、沙发5000张、床2500张。
二、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216吨/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 (略) 地方标准(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经市政管网进入板芙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生产废水(主要为喷漆水帘柜废水),产生量约为43.2吨/年,收集后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 (略) 宝绿 (略) )处理,合同编号:BL*。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项目在喷漆、晾干过程中产生有机废气(主要为总VOCS、臭气浓度)。项目在密闭喷漆房进行喷漆、晾干工序,废气由水帘柜喷淋后通过活性炭吸附,最后经15米的排气筒(FQ-25994)高空排放。总VOCs排放达到《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 814-2010)表1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Ⅱ时段),总VOCs≤30mg/m3;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
为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对于各种生产设备①选用噪声低的设备外还应合理的安装、布局。②车间的门窗要选用隔声性能良好的门窗,加上自然距离的衰减,使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得到有效的衰减。③定期检查、维修设备,特别是对因松动部件的震动或降低噪声部件的损坏而产生很强噪声的设备,使设备处理良好的运行状态,防止机械噪声的升高。本项目东北厂界与相邻建筑共墙,不设测点,其余厂界所测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新料包装物等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理;
水性漆包装物、饱和活性炭、水性漆漆渣、沾有水性漆的废手套、抹布等危险废物,采取集中收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 (略) (略) 、 (略) (略) )处理,合同编号为:CNF5-BC-HW-XBN-2023-04-055-SZSD。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由专人负责收集、贮存及运输。对危险废物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的区域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危险废物暂存处做到“四防”(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每种危废单独储存,防止交叉污染,发生化学反应等情况发生,及时通知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转移处理。
5.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已制定本厂区环保应急计划。
三、公众反馈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9月22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 (略) (略) 板芙分公司
地址: (略) 板芙镇深湾村宏景一路1号之二
联系人:尹先生
电话:*
邮箱:*@*q.com
四、其他情况说明
无
五、附件:验收报告(含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公告公示期为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9月22日
(略) (略) 板芙分公司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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