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八步生态环境局2023年9月2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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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八步生态环境局2023年9月2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总投资(万元)

环保投资(万元)

审批文件链接(见附件)

审批时间

环评单位

环评类别

备注

1

(略) 项目

贺州 (略)

(略) 八步区灵峰南路136号2号楼的一楼、二楼

2500

104

贺八环审〔2023〕25号

2023.9.21

(略) 顺琼 (略)

同意审批

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三、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74-*,通讯地址: (略) 八步区电子商务 (略) 八步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办,邮编:*。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略) 八步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21日


关联文件: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总投资(万元)

环保投资(万元)

审批文件链接(见附件)

审批时间

环评单位

环评类别

备注

1

(略) 项目

贺州 (略)

(略) 八步区灵峰南路136号2号楼的一楼、二楼

2500

104

贺八环审〔2023〕25号

2023.9.21

(略) 顺琼 (略)

同意审批

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三、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74-*,通讯地址: (略) 八步区电子商务 (略) 八步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办,邮编:*。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略) 八步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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