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浙江禾裕盛化学有限公司高端专用化学品绿色智造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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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浙江禾裕盛化学有限公司高端专用化学品绿色智造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浙 (略) 高端专用化学品绿色智造建设项目

(略) 上虞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拓展扩容区

浙 (略)







项目用地137.49亩,建设生产车间及配套设施车间,以及配套仓库、罐区,新增反应釜、全自动下出料离心机、精馏塔等设备,并配套建设RTO焚烧装置和废水预处理装置等污染物治理设施,形成年产8000吨橡胶粘合新材料、6000吨间三氟*基苯*酮、31000吨苯*酸系列产品,1382.4吨40%硝酸、13708.8吨硫酸钠的生产规模。

项目环评申报时提交了环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书面材料,按此材料,环评期间在相关网站、周边相关单位信息公告栏等处开展了公示;许可受理前,在相关网站进行了环评全本公开。

企业承诺按环评要求落实相关环保措施

一、废气:橡胶粘结剂工艺废气经冷凝+车间碱喷淋预处理后汇总至1#废气集中焚烧装置处理,工艺废气中造粒包装废气经布袋除尘+车间碱喷淋预处理后汇总至1#废气集中焚烧装置处理;间三氟*基苯*酮重氮化反应及偶合反应废气经亚硫酸钠碱喷淋预处理后与成盐反应废气一起经2#废气集中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硝基苯*酸系列产品工艺废气中氧化、过滤干燥、部分粗馏及精馏废气经冷凝+活性炭吸附预处理后汇总至1#废气集中焚烧装置处理,部分粗馏及精馏废气经间二*苯吸收+冷凝+活性炭吸附预处理后汇总至1#废气集中焚烧装置处理,熔融结晶脱水废气采用3#废气集中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干燥废气经冷凝预处理、氧化吸收废气经亚硫酸钠碱喷淋预处理、调酸结晶及干燥离心废气经车间碱喷淋或冷凝预处理,经预处理后汇总至4#/5#废气集中喷淋装置;储罐废气分别设置氮封、冷凝回流、碱水水封等预处理措施,有机类储罐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一级碱喷淋处理,无机酸类储罐废气采用一级碱喷淋处理;污水处理设施高浓度废气汇入1#废气集中焚烧装置处理,污水处理设施低浓度废气与危废暂存场所废气经一级氧化+一级碱喷淋+一级水喷淋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各类废气污染物经有效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

二、废水:严格做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废水收集工作。高浓废水分别经蒸馏脱轻、加碱沉淀、蒸发浓缩、树脂吸附等预处理后与其他低浓废水纳入厂区污水处理站采用“物理沉淀+酸化水解+二段式A/O处理”的处理方式进行处理后,达标纳入园区管网,进入绍 (略) 处理后排放,最终排入钱塘江。

三、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措施。

四、固废:固废按要求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9月21日至2022年9月28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0575-* 传真:0575-*

通讯地址: (略) 越城区凤林西路178 (略) 政务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和辐射环境管理处

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浙 (略) 高端专用化学品绿色智造建设项目

(略) 上虞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拓展扩容区

浙 (略)







项目用地137.49亩,建设生产车间及配套设施车间,以及配套仓库、罐区,新增反应釜、全自动下出料离心机、精馏塔等设备,并配套建设RTO焚烧装置和废水预处理装置等污染物治理设施,形成年产8000吨橡胶粘合新材料、6000吨间三氟*基苯*酮、31000吨苯*酸系列产品,1382.4吨40%硝酸、13708.8吨硫酸钠的生产规模。

项目环评申报时提交了环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书面材料,按此材料,环评期间在相关网站、周边相关单位信息公告栏等处开展了公示;许可受理前,在相关网站进行了环评全本公开。

企业承诺按环评要求落实相关环保措施

一、废气:橡胶粘结剂工艺废气经冷凝+车间碱喷淋预处理后汇总至1#废气集中焚烧装置处理,工艺废气中造粒包装废气经布袋除尘+车间碱喷淋预处理后汇总至1#废气集中焚烧装置处理;间三氟*基苯*酮重氮化反应及偶合反应废气经亚硫酸钠碱喷淋预处理后与成盐反应废气一起经2#废气集中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硝基苯*酸系列产品工艺废气中氧化、过滤干燥、部分粗馏及精馏废气经冷凝+活性炭吸附预处理后汇总至1#废气集中焚烧装置处理,部分粗馏及精馏废气经间二*苯吸收+冷凝+活性炭吸附预处理后汇总至1#废气集中焚烧装置处理,熔融结晶脱水废气采用3#废气集中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干燥废气经冷凝预处理、氧化吸收废气经亚硫酸钠碱喷淋预处理、调酸结晶及干燥离心废气经车间碱喷淋或冷凝预处理,经预处理后汇总至4#/5#废气集中喷淋装置;储罐废气分别设置氮封、冷凝回流、碱水水封等预处理措施,有机类储罐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一级碱喷淋处理,无机酸类储罐废气采用一级碱喷淋处理;污水处理设施高浓度废气汇入1#废气集中焚烧装置处理,污水处理设施低浓度废气与危废暂存场所废气经一级氧化+一级碱喷淋+一级水喷淋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各类废气污染物经有效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

二、废水:严格做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废水收集工作。高浓废水分别经蒸馏脱轻、加碱沉淀、蒸发浓缩、树脂吸附等预处理后与其他低浓废水纳入厂区污水处理站采用“物理沉淀+酸化水解+二段式A/O处理”的处理方式进行处理后,达标纳入园区管网,进入绍 (略) 处理后排放,最终排入钱塘江。

三、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措施。

四、固废:固废按要求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9月21日至2022年9月28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0575-* 传真:0575-*

通讯地址: (略) 越城区凤林西路178 (略) 政务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和辐射环境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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