邛海流域生态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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邛海流域生态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邛海流域生态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来源:西昌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3-09-21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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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 (略) 国有资产 (略) “邛海流域生态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宜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邛海流域生态治理项目;

项目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 (略) 凉山彝族 (略) 邛海流域, (略) 的北城街道、东城街道、新村街道、海南街道、川兴镇、大兴乡,4个街道一镇一乡,共计22个村(社区);

投资总额:*.7万元;

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包括截污治污体系提质增效工程、入湖河流小流域综合生态治理工程、湿地提升改造工程、湖区生态修复工程、海赵焦片区和美乡村建设工程和关联产业建设等六个子项目,其中子项一、二、三、四、五为生态环境治理建设内容,子项六为关联产业开发建设内容。在项目位置分布上,项目主要分布在邛海流域周边,其中,环境治理类项目主要是以邛海流域周边的环境综合整治为主,包括流域治理和流域逐步的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产业开发类项目主要也是围绕治理后的邛海流域环境质量改善,从而带动周边区域的产业,包括邛海周边停车场升级改造及农业基地建设。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改扩建污水管75.94km,污水接户管283.06km,污水检查井3154座,雨水管12.31km;河道清淤148.32万m3;植物造林面积3.16km2,生态修复面积约54681m2,生态护岸长度7872km;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面积534.4亩,生态停车位升级改造2000个,建设农业生态基地2534.4亩及配套附属设施等建设。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国有资产 (略) ;

联系人:易工;

联系方式:*;

地址: (略) 河东大道116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四川天和 (略) 。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公众可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看法,填写公众意见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采取现场收集的方式收集公众意见表。

1、可通过联系电话向建设单位反馈公众意见;

2、可打印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后,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至建设单位。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可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

公示时间:自本公告日起十个工作日。

附件:

公众意见表.pdf


邛海流域生态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来源:西昌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3-09-21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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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 (略) 国有资产 (略) “邛海流域生态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宜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邛海流域生态治理项目;

项目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 (略) 凉山彝族 (略) 邛海流域, (略) 的北城街道、东城街道、新村街道、海南街道、川兴镇、大兴乡,4个街道一镇一乡,共计22个村(社区);

投资总额:*.7万元;

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包括截污治污体系提质增效工程、入湖河流小流域综合生态治理工程、湿地提升改造工程、湖区生态修复工程、海赵焦片区和美乡村建设工程和关联产业建设等六个子项目,其中子项一、二、三、四、五为生态环境治理建设内容,子项六为关联产业开发建设内容。在项目位置分布上,项目主要分布在邛海流域周边,其中,环境治理类项目主要是以邛海流域周边的环境综合整治为主,包括流域治理和流域逐步的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产业开发类项目主要也是围绕治理后的邛海流域环境质量改善,从而带动周边区域的产业,包括邛海周边停车场升级改造及农业基地建设。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改扩建污水管75.94km,污水接户管283.06km,污水检查井3154座,雨水管12.31km;河道清淤148.32万m3;植物造林面积3.16km2,生态修复面积约54681m2,生态护岸长度7872km;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面积534.4亩,生态停车位升级改造2000个,建设农业生态基地2534.4亩及配套附属设施等建设。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国有资产 (略) ;

联系人:易工;

联系方式:*;

地址: (略) 河东大道116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四川天和 (略) 。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公众可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看法,填写公众意见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采取现场收集的方式收集公众意见表。

1、可通过联系电话向建设单位反馈公众意见;

2、可打印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后,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至建设单位。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可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

公示时间:自本公告日起十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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