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荣冕服饰辅料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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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荣冕服饰辅料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广东荣冕 (略) 根据《广东荣冕 (略) 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广东荣冕 (略) 扩建项目(以下称“项目”) (略) 桥头镇东江村桥东路南五街66号5栋3-6楼(厂区中心坐标:23°125.750"北,114°7"45.720东),项目主要从事热转印章、硅胶章、电压章、反光热转印章、刻字膜激光烫画、反光绳带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热转印章1800万个、硅胶章1500万个、电压章600万个、反光热转印章1200万个、刻字膜激光烫画1000万个、反光绳带1000万米。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业主在2022年5 (略) (略) 编制的《广东荣冕 (略) 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7月13 (略) 环境保护局《关于广东荣冕 (略)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环建【2023】6871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广东荣冕 (略) 扩建项目、验收废水、废气、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保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均与《广东荣冕 (略) 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所在区域污水管网已完善,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 (略)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的第二时段三级及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等级标准的较严值标准后,最终排东引运河(东莞运河)。

(二)废气

有组织有机废气:

①项目运营期丝印、烘烤、喷墨打印、烫压过程中使用原料会挥发出少量的有机废气,主要成分为非*烷总烃,采用全密闭的方式进行生产,丝印、烘烤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5m,喷漆打印、烫压工序废气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从DA001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5m,产生的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总VOCs有组织排 (略)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Ⅱ时段排气筒排放限值。

②项目在硅胶成型、烤模、过UV工序对原辅料加工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硅胶成型、烤模、过UV工序废气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DA002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5m,项目利用贴合机将(EVA)热熔胶熔融后将各部位的工件贴合固定,此过程由于热熔胶受热熔融,会有有机废气产生,以非*烷总烃计,贴合工序废气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DA002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5m。硅胶成型、烤模、过UV、贴合工序有机废气有组织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较严值。

③项目热压工序中需要对塑胶片材进行加热熔融,此过程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 以非*烷总烃计,项目注塑工序使用的塑胶粒受热熔融会产生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热压、注塑工序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从DA003排放,排气筒高度25m;项目热压、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④项目利用激光镭射机/切割机对刻字膜/反光膜的局部位置进行加热,使加热位置熔融蒸发,故此过程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激光雕刻工序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从DA004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5m,激光雕刻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⑤项目分切、电压、注塑成型、硅胶成型、冲孔工序产生废气主要为非*烷总烃,该工序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从DA005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5m,产生的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⑥项目丝印、烘烤、喷墨打印、烫压、硅胶成型、烤模、过UV、贴合、热压、注塑、激光雕刻、分切、电压、注塑成型、硅胶成型、冲孔工序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

无组织有机废气:

①项目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较严值。

②项目总VOCs无组织排 (略)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③项目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④项目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控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2022)中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中特别排放限值和《印刷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较严值。

(三)噪声

项目对产生噪声较大的设备加设隔音装置,对噪声进行阻隔,使噪声的影响大大减少,同时合理布局,防止噪声叠加和干扰,可起到更强的降噪作用。此外,对于长期在高噪声车间内作业的员工,应加强听觉保护,减少对员工身体的损害。对各类噪声源采取上述噪声防治措施后,厂界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项目员工有250人,生活垃圾每人每天按0.5kg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250g/d(375t/a)。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产生一般工业固废有废包装材料、边角料(硅胶边、塑胶、皮料、布料)、废绳带、废RO膜、废滤芯,交回收单位作资源回收处理。

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原料罐、废抹布、废网版、废UV灯管,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治理设施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水污染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汇入桥头污水处理厂处理,因此本项目排放的污水对水体水质的影响较小。

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清洗、洗板、测试废水、水喷淋废水,以上废水交由有废水处理资质单位转移处理,满足环保要求。

2.废气治理设施

(1)有机废气:项目在丝印、烘烤、喷墨打印、烫压过程中会产生有机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烷总烃、总VOCs和臭气浓度。有机废气统一输送至处理设施,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经25米高排气筒排放,产生的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总VOCs有组织排 (略)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Ⅱ时段排气筒排放限值。

(2)项目在硅胶成型、烤模、过UV工序对原辅料加工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硅胶成型、烤模、过UV工序废气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DA002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5m,项目利用贴合机将(EVA)热熔胶熔融后将各部位的工件贴合固定,此过程由于热熔胶受热熔融,会有有机废气产生,以非*烷总烃计,贴合工序废气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DA002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5m。硅胶成型、烤模、过UV、贴合工序有机废气有组织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较严值。

(3)项目热压工序中需要对塑胶片材进行加热熔融,此过程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项目注塑工序使用的塑胶粒受热熔融会产生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热压、注塑工序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从DA003排放,排气筒高度25m;项目热压、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4)项目利用激光镭射机/切割机对刻字膜/反光膜的局部位置进行加热,使加热位置 熔融蒸发,故此过程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激光雕刻工序废气经收集后通 过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从 DA004 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5m, 激光雕刻工序 产生的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 表 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五) 项目分切、电压、注塑成型、硅胶成型、冲孔工序产生废气主要为非*烷总烃,该 工序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从 DA005 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5m, 产 生的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 表 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六)项目丝印、烘烤、喷墨打印、烫压、硅胶成型、烤模、过UV、 贴合、热压、注 塑、激光雕刻、分切、电压、注塑成型、硅胶成型、冲孔工序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

综上所述,该项目建设生产过程中通过落实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符合相关的排放要求,不会对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项目对产生噪声较大的设备加设隔音装置,对噪声进行阻隔,使噪声的影响大大减少, 同时合理布局,防止噪声叠加和干扰,可起到更强的降噪作用。此外,对于长期在高噪声车 间内作业的员工,应加强听觉保护,减少对员工身体的损害。对各类噪声源采取上述噪声防治措施后,可是厂界达标,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

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原料罐、废抹布、废网版、废UV 灯管)交由具有 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一般废物(废包装材料、边角料(硅胶边、塑胶、皮 料、布料)、废绳带、废RO 膜、废滤芯)交回收单位作资源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则交环卫 部门统一处理。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如能按此方法处理,并加强监督管理,则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的明显的影响。

五、验收结论

验收工作组认为广东荣冕 (略) 扩建项目基本落实了(东环建【2023】 6871号)提出的要求,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中的要求,验收工作组同意该项目废水、废气、噪声污染防治设施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六、 建议

(一)加强环境保护设施的日常管理及维护工作,做好环保专职人员培训和管理,确保各类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及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积极配合各级环保部门,做好日常环境保护监管工作。

附件1: 荣冕服饰--自主验收意见.pdf 2.1 MB , 下载次数2
附件2: 荣冕服饰--自主验收报告表.pdf 6.9 MB , 下载次数1
附件3: 荣冕服饰--其他事项说明.pdf 330.8 KB , 下载次数1
,广东

广东荣冕 (略) 根据《广东荣冕 (略) 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广东荣冕 (略) 扩建项目(以下称“项目”) (略) 桥头镇东江村桥东路南五街66号5栋3-6楼(厂区中心坐标:23°125.750"北,114°7"45.720东),项目主要从事热转印章、硅胶章、电压章、反光热转印章、刻字膜激光烫画、反光绳带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热转印章1800万个、硅胶章1500万个、电压章600万个、反光热转印章1200万个、刻字膜激光烫画1000万个、反光绳带1000万米。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业主在2022年5 (略) (略) 编制的《广东荣冕 (略) 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7月13 (略) 环境保护局《关于广东荣冕 (略)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环建【2023】6871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广东荣冕 (略) 扩建项目、验收废水、废气、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保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均与《广东荣冕 (略) 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所在区域污水管网已完善,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 (略)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的第二时段三级及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等级标准的较严值标准后,最终排东引运河(东莞运河)。

(二)废气

有组织有机废气:

①项目运营期丝印、烘烤、喷墨打印、烫压过程中使用原料会挥发出少量的有机废气,主要成分为非*烷总烃,采用全密闭的方式进行生产,丝印、烘烤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5m,喷漆打印、烫压工序废气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从DA001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5m,产生的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总VOCs有组织排 (略)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Ⅱ时段排气筒排放限值。

②项目在硅胶成型、烤模、过UV工序对原辅料加工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硅胶成型、烤模、过UV工序废气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DA002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5m,项目利用贴合机将(EVA)热熔胶熔融后将各部位的工件贴合固定,此过程由于热熔胶受热熔融,会有有机废气产生,以非*烷总烃计,贴合工序废气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DA002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5m。硅胶成型、烤模、过UV、贴合工序有机废气有组织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较严值。

③项目热压工序中需要对塑胶片材进行加热熔融,此过程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 以非*烷总烃计,项目注塑工序使用的塑胶粒受热熔融会产生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热压、注塑工序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从DA003排放,排气筒高度25m;项目热压、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④项目利用激光镭射机/切割机对刻字膜/反光膜的局部位置进行加热,使加热位置熔融蒸发,故此过程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激光雕刻工序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从DA004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5m,激光雕刻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⑤项目分切、电压、注塑成型、硅胶成型、冲孔工序产生废气主要为非*烷总烃,该工序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从DA005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5m,产生的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⑥项目丝印、烘烤、喷墨打印、烫压、硅胶成型、烤模、过UV、贴合、热压、注塑、激光雕刻、分切、电压、注塑成型、硅胶成型、冲孔工序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

无组织有机废气:

①项目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较严值。

②项目总VOCs无组织排 (略)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③项目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④项目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控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2022)中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中特别排放限值和《印刷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较严值。

(三)噪声

项目对产生噪声较大的设备加设隔音装置,对噪声进行阻隔,使噪声的影响大大减少,同时合理布局,防止噪声叠加和干扰,可起到更强的降噪作用。此外,对于长期在高噪声车间内作业的员工,应加强听觉保护,减少对员工身体的损害。对各类噪声源采取上述噪声防治措施后,厂界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项目员工有250人,生活垃圾每人每天按0.5kg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250g/d(375t/a)。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产生一般工业固废有废包装材料、边角料(硅胶边、塑胶、皮料、布料)、废绳带、废RO膜、废滤芯,交回收单位作资源回收处理。

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原料罐、废抹布、废网版、废UV灯管,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治理设施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水污染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汇入桥头污水处理厂处理,因此本项目排放的污水对水体水质的影响较小。

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清洗、洗板、测试废水、水喷淋废水,以上废水交由有废水处理资质单位转移处理,满足环保要求。

2.废气治理设施

(1)有机废气:项目在丝印、烘烤、喷墨打印、烫压过程中会产生有机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烷总烃、总VOCs和臭气浓度。有机废气统一输送至处理设施,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经25米高排气筒排放,产生的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总VOCs有组织排 (略)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Ⅱ时段排气筒排放限值。

(2)项目在硅胶成型、烤模、过UV工序对原辅料加工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硅胶成型、烤模、过UV工序废气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DA002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5m,项目利用贴合机将(EVA)热熔胶熔融后将各部位的工件贴合固定,此过程由于热熔胶受热熔融,会有有机废气产生,以非*烷总烃计,贴合工序废气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DA002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5m。硅胶成型、烤模、过UV、贴合工序有机废气有组织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较严值。

(3)项目热压工序中需要对塑胶片材进行加热熔融,此过程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项目注塑工序使用的塑胶粒受热熔融会产生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热压、注塑工序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从DA003排放,排气筒高度25m;项目热压、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4)项目利用激光镭射机/切割机对刻字膜/反光膜的局部位置进行加热,使加热位置 熔融蒸发,故此过程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激光雕刻工序废气经收集后通 过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从 DA004 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5m, 激光雕刻工序 产生的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 表 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五) 项目分切、电压、注塑成型、硅胶成型、冲孔工序产生废气主要为非*烷总烃,该 工序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从 DA005 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5m, 产 生的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 表 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六)项目丝印、烘烤、喷墨打印、烫压、硅胶成型、烤模、过UV、 贴合、热压、注 塑、激光雕刻、分切、电压、注塑成型、硅胶成型、冲孔工序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

综上所述,该项目建设生产过程中通过落实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符合相关的排放要求,不会对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项目对产生噪声较大的设备加设隔音装置,对噪声进行阻隔,使噪声的影响大大减少, 同时合理布局,防止噪声叠加和干扰,可起到更强的降噪作用。此外,对于长期在高噪声车 间内作业的员工,应加强听觉保护,减少对员工身体的损害。对各类噪声源采取上述噪声防治措施后,可是厂界达标,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

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原料罐、废抹布、废网版、废UV 灯管)交由具有 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一般废物(废包装材料、边角料(硅胶边、塑胶、皮 料、布料)、废绳带、废RO 膜、废滤芯)交回收单位作资源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则交环卫 部门统一处理。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如能按此方法处理,并加强监督管理,则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的明显的影响。

五、验收结论

验收工作组认为广东荣冕 (略) 扩建项目基本落实了(东环建【2023】 6871号)提出的要求,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中的要求,验收工作组同意该项目废水、废气、噪声污染防治设施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六、 建议

(一)加强环境保护设施的日常管理及维护工作,做好环保专职人员培训和管理,确保各类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及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积极配合各级环保部门,做好日常环境保护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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